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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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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在我省启动实施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等部门出台《甘肃省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启动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游局在全省建档立卡的6220个贫困村中,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到2020年,扶持约500个具有良好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贫困村,作为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省发改委会同省旅游局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从国家先期确定的我省464个重点村中,遴选上报了前期工作成熟、具备投资下达条件的75个村,作为我省2016年计划实施的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每村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国家发改委审核同意了我省上报项目,将下达中央投资7500万元。
今后,我省将全力抓好工程实施和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旅游村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项目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动全省脱贫攻坚。
我省着力提升马铃薯生产质量水平
我省将在原种生产优势区建设标准化原种生产基地6万亩,为全省生产、供应原种12万吨,为下年生产用种薯扩繁奠定基础。为做好一级种薯生产,我省将在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用种薯基地60万亩,进一步健全种薯生产供应体系,确保上年度扶持生产的原种不流失,以提高全覆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为加快高质量脱毒种薯推广,我省将在10个马铃薯主产市(州)、年种植规模3万亩以上的县(区)做好脱毒种薯推广,在确保农户用种质量的基础上,创新脱毒种薯推广机制,推动农户自主应用高质量、高级别(一级以上)脱毒种薯600万亩,带动全省1000万亩马铃薯生产应用脱毒种薯。
此外,我省将全面推行种薯质量认证,推行种薯规范包装和质量标签标识追溯制度,确保农户用上质量合格的脱毒种薯。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依法实施肥料监督管理的一部重要的政府规章。《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肥料市场准入和监管,遏制和减少假劣化肥_农害农事件,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办法》指出,肥料产品生产实行登记制度。同时,肥料登记分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直接申请正式登记。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床土调酸剂等肥料产品申请临时登记,经肥效、安全性验证或抽检合格符合规定条件后,申请正式登记。
甘肃省着力创新粮食安全工作
为了着力破解制约全省粮食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我省将立足玉米、马铃薯主产区优势,积极探索推进玉米主粮化、马铃薯主食化产业进程。同时,充分发挥粮食部门在扶贫战略中的作用,积极对接涉农扶贫项目和资金,探索扶贫部门确定困难户、财政部门补贴资金、粮食部门提供粮源的扶贫新路子,建立“钱粮互补、以粮济贫”新机制。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进程中,各级粮食部门将重点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建立管控机制等方面入手,确保经营盈利、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粮食安全。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保障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全省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形式多样、遍布各地、方便群众的放心粮油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探索研究粮食行业投融资担保机制和储备粮轮换亏损规避机制,有效破解经营贷款融资难的问题,确保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安全。把粮食收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全年收购粮食68亿斤以上。在保供稳价方面,力争全年销售粮食72亿斤以上,满足市场供应。
(编辑:刘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