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与“增负”之思
2016-09-10王海
王海
“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这是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明确表述。在社会普遍期望减负的大背景下,一些学生未因学校减负而减压,反而由于校外的增负而加压了。这样的现实状况令学生困苦、家长不满、教师困惑,这样的教育现象、社会问题也就成为社会各界持续“围剿”的“教育乱象”。
减负为什么会进入“怪圈”、成为“乱象”呢?笔者以为,从家长、家庭的角度来剖析,大致有“不安”“跟风”“无力”等方面的原因。
第一,家长对孩子升学、就业乃至今后人生有较深的“不安”是造成乱象的一个主因。学校减负是好事,减负有益于孩子们快乐成长。可是减负会不会减质?是不是所有的学校、孩子都在减负?孩子的学业成绩、升学竞争力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会让自己的孩子在激烈的升学、就业等现实需求面前“吃亏”的。这恐怕是不少家长的“心病”所在。于是,为减轻“心病”,家长们寄希望于课外、校外,寄希望于补课班、兴趣班,一窝蜂地在课外、校外给孩子增负、增压,期盼借此增强孩子人生的“竞争力”。
第二,家长“跟风”是造成乱象的又一个原因。“不安”是会传染的。别人家的孩子补课、报班了,咱家的孩子也别“掉队”。在这样的“从众”心理驱使下,有一些家长选择了复制“不安者”的做法:别家的孩子补课,咱孩子也补,别家的孩子报啥班,咱孩子也报啥班。于是,这些“跟风”家庭的孩子也被家长安排进了校外增负、加压的行列。
第三,家长“无力”教育、管理孩子也是造成乱象的原因。学校减负,孩子在家时间增加了。一些家长由于工作等原因无暇顾及孩子,或者由于自身等原因无力教育孩子,把本该自主享受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的孩子“托管”给了家教、社会辅导机构,请他们对孩子进行管理与教育。家长认为,这样的做法既安全又有益,可谓一举数得。于是,被“托管”的孩子继续进行着又一种形式的“学校增负”。这也是一些家长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面对学校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这种教育现象和社会问题,社会、学校、家庭该怎样办呢?多年的减负探讨与实践告诉我们,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孤立、片面地去“围剿”;家庭、学校、社会必须三位一体,同向用力,才有可能产生事半功倍的实效。基于上述认知,笔者以为:在发挥评价制度这一指挥棒导向作用的同时,加大教育内强素质和社会外塑环境的合力,会让学生减负、减压有理、有力地成为现实。
第一,评价导引。评价是指挥棒,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是巨大的。这从中高考对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指向性作用上就能看出来。着力研究并大力宣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的教育评价理念,努力完善包括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庭教育评价在内的家庭、学校、社会同向机制。建设并发挥评价制度在观念、行为双方面对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方向性引导功能。如,积极稳妥地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社会关切的学校自主招生、入学录取机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价等热点、难点问题。又如,科学务实地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等规划意见。
第二,内强素质。教育系统要认真审视减负背景下的教育现状,内部主动加压,精准研究如何在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状况下,减负不减质,减负且增效,以客观的实践成果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阅,最大限度地消除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人们对学校减负、实施素质教育的疑虑与不安。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工作者要用好用足教育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用好用优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的要求,切实提高校长、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增强教育教学效果,努力提升学校依法办学、特色办学的能力和水平,打造规范且充满活力的学校教育。
第三,外塑环境。如何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包括舆论、评价、用人等环境在内的适宜的社会环境,这是一个需要教育内外呼应、共同实践的大课题。如,消除唯学历等不良现象,构建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进而以社会选人用人理念和机制倒逼教育育人理念和机制,促进用人选人与教育育人的“和谐共振”。全社会合力监督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对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零容忍”;做好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实践活动,让学生有健康、快乐度过假期和校外时间的好去处、好项目,让学生开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舒心,让减负早日成为“过去时”,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更快地转化为现实。■
(作者系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市级兼职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