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副厅长退休前后的疯狂
2016-09-10吴贻伙
吴贻伙
2014年4月1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案开庭审理。
在对其指控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颇为引人注目。
“杨先静受贿的时间大部分集中在其退休前后的短短半年时间,通过打‘时间差’和打借条等方式收受了大量财物。”办理此案的公诉人指出。
官员退休都难免经历“人走茶凉”的尴尬,而杨先静的“影响力”从何而来?
退居二线,为矿老板大开方便之门
2000年3月,杨先静出任安徽省国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走上这个位置,他就开始一心追求“正厅”这个级别。
2005年1月,杨先静出任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如愿成为正厅级干部。
这对于时年54岁的杨先静来说算是退居二线——到了60岁,他就要正式退休。
于是,杨先静开始考虑自己的“后路”问题。
思来想去,这条“后路”就变成了对金钱的追求。
金钱从何而来?
杨先静盯上了自己曾经帮过大忙的河北矿老板吉立昌。
起诉书中记载的杨先静三起涉嫌滥用职权的事实,都与吉立昌有关。
其中一件,正是办理分立、延续“万庄铁矿探矿权”的审批事项。
2007年3月,安徽霍邱县某公司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环山铁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后余下部分缩小勘察范围,并变更项目名称为“安徽省霍邱县万庄铁矿床详查”。
因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公司董事长吉立昌找到杨先静,请其帮忙。
杨先静明知违规,却答应帮忙——让吉立昌先找矿管处,由矿管处提出同意意见后,再由自己予以支持。
2007年4月13日,楊先静违规决定同意变更缩小范围,并办理延续登记。
此后,在“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事项和“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事项过程中,杨先静两次违规帮吉立昌办理。
“在位时不要搞,等退休后再联系”
杨先静如此为吉立昌大开方便之门,刚开始索要的回报并不多。
2003年,吉立昌来看望杨先静,送给他人民币1万元。
2004年,杨先静女儿出国留学,吉立昌送来5000美元,杨先静从中拿了2000美元,剩余的退给了吉立昌。
此间,杨先静多次拒绝矿老板给的巨额现金,他的理由是“在位时不要搞,等退休后再联系”。
退休后,杨先静胆子大了起来。
2011年底,杨先静任安徽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
“想搞点投资,帮忙留意一下。”杨先静对某公司老板李军说。
李军说:“钾长石项目前景好,可以把资金放在我公司,借款按年利息20%计算。”
听后,杨先静表示,等筹好资金就通知他。
随后,杨先静便去找吉立昌:“我想跟你借点钱搞投资,要1000万元。”
不出所料,吉立昌爽快地答应了。
杨先静提出打个借条,吉立昌说:“还要打什么借条啊。”
但杨先静坚持以其妻子的名字打了一张借条,以预防以后被调查。
对于自己的索贿行为,杨先静事后说:“我虽然不在位,他也知道我仍然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当时就是找吉立昌再多要1000万元他也会给的。”
发挥“余热”再次斩获30万元
的确,退休后的杨先静虽然退出了权力中心,但“利用价值”还是有的。
“他们(省国土资源厅的同事)比较尊重我,我相信他们会给我办好的。”杨先静说。
“给我办好的”指的是杨先静通过向下属打招呼,帮助他人争取开发用地指标的事。
2010年3月,庐江县盛桥镇政府与丁胜利(化名)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将某地块予以转让,用于商业开发。
后来,丁胜利与唐俊(化名)商定共同开发,但因这块土地一直未被批准为建设用地而搁置。
于是,杨先静向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的一个老下级打招呼,请他予以支持办理。
尽管盛桥镇的项目不符合条件,但考虑到杨先静曾经是副厅长,虽然退休了但仍有很深的影响力。于是,这位老下级经请示同意后,将盛桥镇这块土地顺利通过建设用地审批。
如此顺利就拿到用地指标批文,唐俊喜出望外。他深知,“如若不是杨先静的关照,按正常程序,两三年都不一定得拿得到指标”。
于是,唐俊给杨先静送去30万元“感谢费”。
收下这笔贿赂后,杨先静的“疯狂”也到了尽头。
杨先静因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元;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 1654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他还在退休后,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0万元。
2014年4月,杨先静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