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疗毒:管控高管
2016-09-10
检察风云 2016年13期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诗经》)国有资产乃全民利益之所系,却被盘踞于国企高层的“硕鼠”蛀蚀得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近期,一则有关山西省某国有金融机构党委书记兼董事长花费3.9亿公款购买公务机,家中被搜出70箱纪念币的报道在各类媒体上不胫而走。而这只不过是国企高管贪腐的冰山一角。
在近年来的反腐风暴中,一些地区、部门和垄断性行业暴露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如山西省、铁道部以及能源、电力和通信行业的腐败窝案。而国企更是沦为了重灾区,中石油、中海油、中移动、中国电信等一大批央企和大型地方国企的高管因中饱私囊、贪腐渎职受查处。
国企高管特别是“一把手”等主要领导的犯罪行为,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公共利益严重受损,民众财产和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社会不公加剧放大,成为国企健康运转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心腹大患。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已出台,腐败“毒症”不除,国企永无宁日。暴风骤雨般的强力反腐固然可收一时之成效,但欲长治久安,还须从体制和机制上着手:厘清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强化公司法人治理結构,变革人才选拔机制。关键在于管控好高管手中的权力:以法治化和制度化限制权力,以公开化监督权力,方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