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公民素养教育大家谈
2016-09-10柯雅琴
柯雅琴
参加调查前,对“数字公民素养”这个概念仅限于听说,但觉得十分重要。在浏览问卷各个题项的时候,诸如沉溺网络、不良信息侵害、伤害视力等字眼以及平时在媒体中和现实生活中感受到的低幼学童数字公民素养方面缺失的案例通通都浮现在眼前了。这才体会到,我们已经两脚跨入数字时代,也到了该正视数字公民素养教育的时候了。
小学生具有很强的行为与态度的可塑性,小学也是实施数字公民素养教育很有效的阶段。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觉得这确实在提醒我们应该整合学校、教师、家长的力量,正视、研究并迎接这一挑战,毕竟数字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因为在问题面前,正面的引导干预越缺失,就越容易陷入数字公民素养缺失的旋涡。另外,对于很多一线教师而言,其实大家对数字公民素养这一概念还仅限于感性认识层面,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有必要对教师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与指导。
现在很多中学都为避免学生上网而禁止学生带手机,这往往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而使问题更加难以应对,看了阮博士的调查报告后,结合日常生活的体会,我确实感觉到这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背后的原因还在于数字公民素养以及相关教育引导的缺失。
在学生的数字公民素养教育问题上,我觉得除了当前学校和教师经常采用的禁止使用策略外,更应该考虑的是给予学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方面的指引与锻炼。例如,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开展一些教学活动,或者通过班级群弥补不在校时师生之间沟通的缺失,等等。学生在体会到信息技术带来个人学习发展的成就感的同时,往往也压抑了技术使用失范行为的概率。
同时作为一名二年级孩子的家长,我觉得家长在数字公民素养教育方面的作用十分巨大。我的选择是让孩子尽早接触网络,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如和孩子约定上网时长,陪同孩子玩一些智力思维的游戏和学习型APP等。另外也希望学校要在育人目标中纳入数字公民素养教育,而且将其贯穿于青少年学习成长各个阶段,利用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力量来为社会培养有责任、有担当、有涵养的数字公民。
数字公民素养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根植于“数字化”这个技术背景,二是它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在对中小学生实施数字公民素养教育时,我认为应该注重四个“合”,具体如下:
第一,与学校管理的“结合”。一方面学校应该在办学目标中整合数字公民素养教育,另一方面学校也应该具有“数字素养”,即学校的管理理念及业务运行方式应体现数字时代的特点。
第二,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数字公民素养的教育,应用是基础,因此建议在日常的学科教学中让学生通过教师示范长期濡染,或在一些信息化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应用锻炼。
第三,与社会生活的“融合”。教育只是社会的一个方面,数字公民素养教育也应该置于数字时代社会生活方式与行为准则的大背景下来实施。
第四,与教师培训的“契合”。我在平时的工作接触中,发现中小学教师对“数字公民素养”的知晓程度并不高,自身的数字公民素养和指导能力也不容乐现,这在本次调查中也得到了佐证。因此需要加强“教育者”的培训,并通过教师串接家长和学生,营造一个协同的数字公民素养教育氛围。
(马建军 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教研室,信息技术教研员)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数字社会逐步形成,人类为自己构建了第二生存空间。以开放自由为基本特征的数字社会为人类提供了一种不在现场却毫不影响互动的方式,人们可以塑造新的自我、蒙面而欢、做现实世界中不能做的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数字社会是一个责任缺失的地带,恰恰相反,它更需要数字公民超强的责任意识与自觉的责任担当。国际上著名的数字公民教育学者Mike Ribble指出,“数字公民应能够在应用技术的过程中遵循相应的规范,并表现出适当且负责任的行为”。
大学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引领者,也是培养数字公民责任的重要阵地,因此,要加强校园数字文化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培育具有强烈责任意识的数字公民,促使青年学生以负责任的态度参与数字社会的各项生活,积极维护数字社会的秩序,促进数字社会乃至现实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于众多的师范院校而言,它们承担着新一代师资的培养工作,也间接地塑造着未来一代公民的综合实力,所以有必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数字公民素养教育的内容。
(张丽霞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