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其实可近可远
2016-09-10若星
若星
2015年7月底,湖南长沙望城区法院,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正在开庭审理。四个年轻人神情落寞地坐在被告席上,第三被告尤其令人注目。她叫周红,还只有二十岁,一件白色T恤,没能衬托出清纯,也掩饰不住不安,不时地埋头哭泣……与周红隔席而坐的第一被告刘刚,是她的男友。随着庭审的深入,一起男友让恋人“卧底”KTV窃取客户银行卡信息的信用卡诈骗案清晰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美女潜入KTV
1990年出生的刘刚,年纪不大,经历不少,初中毕业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可文凭低,年龄小,要混出头又谈何容易。不过,最近他越来越有信心,这信心源于他从一个老乡那里学到了一门来钱快的“手艺”——从网上购买银行卡复制器复制他人银行卡信息,然后将信息写入空白银行卡,山寨一张,再利用偷窥到的密码取钱或转账。他很清楚,这可不是什么好“手艺”,可钱来得如此轻松,巨大的诱惑面前,他丧失了理智,也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后面的事儿。
有了想法,也懂了套路,刘刚将犯罪行动付诸实施。他先是从网上购买了“硬件”,要把别人银行卡里的钱放进自己的腰包,最为关键的一步是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密码,这个要怎么实现?刘刚发现,打入酒店、会所、KTV内部,最有机会去接触客户的银行卡并窥探密码。接下去的问题是,谁适合做这个活呢?正当刘刚发愁的时候,一个人走进了他的生活。刘刚认定,“卧底”就是她。
这个人便是周红。周红与刘刚是老乡,都来自湖南省邵阳市。青春靓丽,未满20岁的周红经人介绍认识了刘刚,交往没多久,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此后不久,刘刚把周红带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拿出在网上买的银行卡复制器,在女友面前演示了一番。“只要晓得密码,我就能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刘刚吹嘘道。“真的吗?”周红面带疑惑。“没事,这个可以的。”看出了女友的畏惧,刘刚语气坚定地回答。接着,他又对女友说道:“关键是要弄到别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这个就看你的了。”周红刚来长沙,还没有工作,刘刚建议女友应聘到长沙市的KTV做服务员,以便有机会接触客户银行卡,从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至于取钱的事,就交给他来搞定。
周红没有拒绝男友的建议,不久之后,她开始找工作,就业方向锁定KTV。2014年6月,没费多大周折,不到20岁的周红如愿成为长沙市某酒店KTV服务员。每天上班,周红把银行卡复制器放在内衣口袋里,一边工作,一边寻觅时机,可一连几天,她都没有找到机会,直到7月初的一个晚上。
“请问,您是刷卡还是现金支付?”周红服务的KTV包厢客户要埋单了,周红主动问道。“刷卡。”客户回答后,很随意地把银行卡交给周红。机会来了,周红心中一阵窃喜,退出包厢后,快步走进一个空包厢,从衣兜里掏出火柴盒大小的银行卡复制器,把客户的银行卡在上面使劲刷了几下,然后拿着银行卡去吧台拿POS机,再回到包厢要客户输入密码。客户输密码的时候,周红装作不经意地站在旁边,眼睛却偷偷地瞄着客户的动作,心里暗暗记着数字。客户埋完单,借把POS机放回吧台的机会,周红走出包厢,把记下的密码写在手上。
下班回家已是深夜,听女友说有收获,刘刚拿出电脑加班加点,当天晚上便把复制卡做了出来。随后两人找了个第三方支付工具,输入偷偷窥得的密码。让两人失望的是,周红仓促间记下的密码并不对,初次出手以失败告终,那位麻痹大意的客户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屡次尝试终得手
第二天,周红继续上班。这事儿哪能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只要还在KTV上班,机会多的是,对昨天晚上的失败,她丝毫没记在心上。自己是KTV服务员,她牢记着自己的身份,尽心尽力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干着该干的活儿,顺便窥伺着机会。
每一天,客人一批批地来,又一批批地离开,可下手的机会并不太多。绝大部分客户会亲自到吧台刷卡结账,对这样的客户,周红没有任何机会;卡不离手,坚持要服务员拿POS机到包厢刷卡,对这样的客户,周红也没有下手的机会;刷卡按密码时用另一只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对这样的客户,周红也无可奈何。但是,总有“漏网之鱼”,周红每天要接触很多客户,隔三岔五的,总会有些没有丝毫防范之心的客户将信用卡交到她的手上,总会有些客户在输入密码时对周围的环境没有丝毫戒备之心。尤其是酒酣耳热,醉眼蒙眬之际,有多少客户会留意到旁边站着的这个美丽、热情的服务员,正在密切关注着他在POS机上按动的数字呢。
密码不过六位数字,POS机上的按键规律排列,如果没有有效遮挡,要窥得密码不是太难的事,何况,经历多次失败之后,对于偷窥密码,周红已经很有心得。下手机会开始累积起来,几个月的时间,周红就先后得手了十几次。不过令她发愁的是,要么信息读不出来,要么密码不对,要么里面的钱很多刘刚不敢打主意,要么是芯片卡刘刚没有办法取钱……
终于,2014年8月的一天,机会又来了。这一天,又有一名客户埋单时将银行卡交到了站在旁边服务的周红手上。周红毫不客气,拿起银行卡后退出包厢,轻车熟路地用银行卡复制器窃取了信息。随后,在客户刷卡时,她又轻易地站在客户身后窥得了密码。当天晚上,刘刚很快把复制卡做了出来,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一刷,密码也是对的,唯一让两人有些失望的是,卡里面只有300元。区区300元,提不起这对恋人的兴趣,不过,客人既然用之刷卡消费,就证明这是一张活跃卡,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钱汇入。
刘刚把卡藏起来,把卡号和密码记牢,隔一段时间就去查一查,看看银行卡里余额有无变化。1个多月后,卡里面有了一大笔进账,刘刚喜出望外,立即通过转账和到ATM机提现的方式支取了2万元。这是两人第一次得手,刘刚用这笔钱给女友购买了礼物,也好好提升了一下生活质量。
2014年年底,周红从KTV辞职,用假名字跳槽到了长沙一家会所,身份依然是有机会接触到客人银行卡的服务员。有了假身份掩护,这名美女“卧底”工作更加主动大胆,没过多久,她又成功得手。这一次,刘刚与另一名同伙赵林,用复制的银行卡分几次支取了好几万元。
2015年年初,又有一人陷入泥潭。周红的表弟赵华见表姐日子过得很滋润,向刘刚讨教生财之道。赵华在酒吧工作,刘刚正想拓宽渠道,顺势将复制银行卡的手段告诉赵华。1月的一天晚上,赵华利用帮助客户刷卡消费之机,也如法炮制,随后将信息提供给刘刚。刘刚山寨银行卡后,伙同赵林通过转账等方式弄到5.4万元,刘刚分得3万元,赵林、赵华各分得1.2万元。
身陷囹圄悔恨迟
刘刚他们很清楚自己干的是什么。对于客户银行卡上的钱,要多次转账才敢支取;取钱也不会固定在某个地方,多次从长沙跑到千里之外的广东取钱;去ATM机上取钱时,总是用衣物等遮住脸,生怕被摄像识别。不过,尽管刘刚他们采取了足够多的反侦察措施,一张围捕大网还是向他们撒开。
凡是被刘刚盗取钱财的失主都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最终问题被归结为两个:是谁窃取了银行卡信息?是谁偷走了银行卡密码?对于受害者来说,银行卡不一定天天刷,泄露密码的可能性并不是天天有,银行卡交到了别人手里,那更是少之又少。谁接触过银行卡,谁可能窥得密码……所有信息汇聚到一起,于是公安民警锁定了嫌疑对象。
2015年3月7日,公安民警雷霆出击,将刘刚、赵林、周红、赵华四人全部抓获。在公安机关讯问下,四人如实交代了罪行,而他们的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四个多月后,在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刘刚、赵林、周红、赵华坐到了被告席上。四人都是90后,年龄最小的赵华还不满20周岁,正是风华正茂、实现自我价值的美好年华,然法网无情,因为步入歧途,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一场热恋带来牢狱之灾,法庭上,面对将自己带入歧途的恋人,周红作何感想?人们不得而知。而刘刚呢?面对被自己拉拢作案的女友,是否心怀愧疚?被法警带入法庭后,刘刚一直低垂着头,他不敢直视女友,不敢直视赵林和赵华。
四人中,赵林已经结婚成家。开庭这天,他的母亲参加了旁听,因为孩子不能进入法庭,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女儿一直在庭外徘徊。“我之前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走到今天这个局面,是我咎由自取,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女儿。”最后陈述时,他终于抑制不住悔恨的心情,“哇”地失声痛哭起来。
望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刚、赵林、赵华、周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复制他人银行卡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刘刚、赵华、周红行为积极主动,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赵林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在四人犯罪行为中,还分别存在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情形,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减轻、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四人四年八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