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养“大国工匠”成长的土壤
2016-09-10李国强
李国强
技能人才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对于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技能型人才发展不仅是职业技术培养问题,而且同样存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改革的迫切性和不可忽视的特殊性。
近日,中央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保障机制。《意见》提出,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能人才队伍。
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
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在于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人才发展包括创新型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各类各级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既包括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也包括技能人才发展。所谓技能人才,是指操作岗位的技术人员,只要经过中等专业训练就可以满足岗位技术要求,后期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成长为技术骨干。这类人才,往往不具备很高的学历,但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技能人才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对于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技能型人才发展不仅是职业技术培养问题,而且同样存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改革的迫切性和不可忽视的特殊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们要有很强的技术工人队伍”“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总书记要求“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发现、培养、集聚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要营造崇尚专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多方面因素造成技能人才缺乏
目前,我国不仅缺乏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而且也缺乏高技能专业人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结构上,都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总量不足等严重问题。从总量上看,到2015年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为1.65亿人,仅占就业人员20%,高技能人才总量4501万人,占技能人才27.3%,而一些制造业强国则占到40%以上。从结构上看,技能人才分布存在着产业不均衡,在传统机械加工类工种多,新型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少;国企民企分布不均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分布多,民企和中小企业少;年龄分布不均衡,四成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年龄超过46岁,人才断档问题突出,年轻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从市场供需来看,近年来,我国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制约我国技能人才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重学历、轻能力,重装备、轻技工,重理论、轻操作,重科技创新人才、轻技能人才”的观念长期存在,形成了对技能成才的偏见,使技能成才对青年和学生吸引力不强,导致技能学习的积极性严重缺乏。二是职业技能评价进入“重学历”误区。在技能人才评价上,学历、论文、配额仍处于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这对于学历偏低或无学历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是不适合的,严重损害了技能人才的利益,导致技能人才上升空间有限、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三是技能人才在工资定级、落户、流动等方面,都与其他人才有较大差距,存在收入水平偏低、社会地位不高等问题。四是技能人才专项活动实施力度不够。为此,国家启动的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等重点行动计划,相关部门尚需加大落地力度。
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改革机制
一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大国工匠”。同时,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
二是积极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论文和身份限制;在简政放权中,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强化和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影响力、公信力和含金量,与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环节紧密关联,使其真正成为技能人才就业和职业发展的通行证。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
三是改革技能人才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技能人才按贡献参与分配,让技能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着力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精神和物质奖励力度,扩大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数。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四是强化“工匠精神”宣传,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力宣传国家对技能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理念,不断强化“工匠精神”,树立职业英雄。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