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之战,总书记发出总攻令
2016-09-10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银川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并发出总攻令:“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
2012年12月,刚刚担任总书记的习近平来到河北省阜平县,专门考察扶贫开发工作。他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特别强调,“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他在其后的国内调研行程,一直贯穿着扶贫开发工作。在河北、海南、山东、江苏、内蒙古、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他走访贫困家庭、召开座谈会,作出重要部署。每年的全国两会,脱贫致富一定是总书记与代表们一起审议、讨论时强调的重要内容。正如总书记所说:“40多年来,我先后在中国的县、市、省、中央工作,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
正因为如此之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一再作出大力度、超常规的决策部署。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被确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2015年11月23日,中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脱贫攻坚的动员令。
据统计分析,到2020年实现全部脱贫目标,意味着每年要减贫上千万人口。面对艰巨的任务,总书记作了系列部署和安排。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强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同时强调“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在扶贫开发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这一重要思想不断地丰富、深化。总书记曾形象地说,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遍撒胡椒面”解决不了大问题。必须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2015年6月18日,他在贵州调研时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他提出“6个精准”,要求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等六个方面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切实解决“谁来扶”“扶持谁”“怎么扶”的问题。
这次会议被称为“史上最高规格”的扶贫会,不仅中央7常委全部出席,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还向中央签署了脱贫攻坚责任书。会议体现出“超常规动员”“超常规问责”“超常规投入”“超常规激励”和“超常规退出”。精准扶贫顶层设计的配套举措逐一明确,国家引导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全社会为攻坚拔寨形成强大合力。
(冷波辑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