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废旧产品回收的逆向物流问题研究
2016-09-10刘雨秋马众
刘雨秋 马众
【摘要】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的实施,建立循环经济、节约友好型社会等政策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在政策的感召和媒体的宣传下,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回收逐渐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本文分析了我国电子废旧产品循环利用问题亟待解决,提出了电子废旧产品逆向物流的新模式。
【关键词】电子废旧产品 回收 逆向物流
长期以来,一般的企业管理者只重视对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批发商之间的正向物流管理,而忽视了对产品的回收再利用,这使得企业在无形中给社会增加了与日俱增的电子垃圾,这些垃圾得不到合理的回收降解,不仅破坏生活环境,更是对有限的地球资源的一种不断浪费。
一、我国的电子废旧产品循环利用问题亟待解决
(一)逆向物流体系缺少收购商的问题
现在家电废旧产品的主要收购商有苏宁、国美等大型家电企业,一来这些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抵御风险能力强,二来由政府政策的支持,便于有效的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活动。除了像国美、苏宁等大型企业,目前我国市场上还存在着的逆向物流运营模式主体的有新兴的废弃物处理企业和个体及民营回收企业。尤其是在小型城市或偏远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城市和地区,”以旧换新”难以开展,私人废品回收依旧是主体,因此,类似于“以旧换新”这类电子产品回收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在我国更大范围内形成逆向物流网络,尽快建立电子产品回收系统,促进人们提高废旧电器回收理念观点。
(二)回收企业的短期回收流程的问题
传统回收企业是一个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中间商,如个体回收户利用在社区门外回收家电再到指定的回收点出售以此来赚取差价。无论是大中小型回收点,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中,必然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中心,但有些企业过于片面追求企业短期利润,甚至随意处理没有经济价值的电子零部件,尤其是一些个体回收者和小规模回收企业这类回收点,由于回收技术不成熟,回收过程不规范,便对没有经济效益的零部件随意处置。有些回收商户将报废过期元器件重新加工出售,危害消费者健康,并且有些小零件由于个体商户不具备降解重加工的条件,有可能会被直接与生活垃圾一起弃之于垃圾填埋场,这就给环境带来了二次污染,长此以往形成对环境的恶性循环,难以遏制。
(三)回收实施成本高的问题
由于逆向物流体系实施起来,过程繁琐,牵扯因素过多,社会性、复杂性等因素纷繁复杂,成本利益难以估计,导致了回收企业运营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商品退换货时新旧程度、电器损毁程度千差万别,难以估计成本价值,即使进行修理后,返回产品的运费、维护、店家储存及再加工成本的又是很难预算的一项开支。如翻新及再包装等再制造过程,包括拆卸、维修处理和组装三个相关子工序,比一般生产过程复杂得多。成本也需视废旧产品实际情况而定。
二、电子废旧产品逆向物流的新模式
(一)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是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独立的逆向物流体系,自己管理退货和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业务。企业建立遍及本企业产品销售区域的逆向物流网络,回收各种回流物品并集中处理。运行实施企业自营回收物流模式,不仅可以使企业自身将产品生产重视起来,还能很好的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及退换货管理模式,重视产品出售后的废旧处理及包装材料的循环再利用。生产销售企业建立自身的企业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延伸生产者责任,为消费者的废旧产品处理奠定可依赖的回收站点。
与传统的正向物流相比,逆向物流的中的企业自营模式有信息反馈及时、回收处理效率高和方便与企业正向物流相结合的优势。企业形成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后,可仿照正向物流方式,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及时了解产品报废情况,并进行产品修理、回收、设计改进等措施,优化成本核算。产品回收效率高,有利于合理调配产品,维护产品品牌形象
但是,由于企业自营模式下的电子废旧产品回收的业务范围窄,设备利用率不高,运输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导致自营模式只适用于一些经营范围广、资金雄厚、专业性强的大中型企业。
(二)联合经营模式
联合经营模式是生产相同或相似电子产品的同行企业进行合作,以合资等形式建立共同的逆向物流系统(包括回收网络和产品处理厂),为各合作企业甚至包括非合作企业提供逆向物流服务。
这种模式是现代电子产品制造企业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与多个相同或相近的电子产品制造企业联手建立废旧产品回收系统,不仅减轻单个企业物流成本上的压力,还可以根据合作的不同企业间的不同优势,各取所长,发挥自身专业技术特点,实现规模经营,彼此间提供优质价廉的原材料、技术设备、物流支持,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信息交流沟通等,使得合作企业间降低风险,互利共赢,也为消费者带来废旧产品回收保障。
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销售企业的产品销售、回收的情况不能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导致逆向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技术的改进受到制约;联合企业的产品回收处理技术不及专业回收企业的技术精湛和科学,导致联合经营模式的产品回收成效受到制约等问题。
(三)外包模式
外包模式是生产企业通过协议形式将其回流产品的回收处理的部分或全部业务,以支付费用等方式,交专门从事逆向物流服务的企业负责实施。这种方式的承担者就是第三方物流公司。
外包模式是电子产品逆向物流运营的发展趋势,其最显著的三方面优点是:降低操作不确定性,降低成本;集中主业,致力于核心生产制造业务以及信息反馈及时,利于优化产品设计。将废旧产品外包给物流服务提供商,使第三方介入回收系统后,可对物流质量进行要求,又可降低废旧产品的回收不确定性和产品分销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并且从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角度来看,可以通过多个客户业务的整合,为多家企业服务,实现管理和运作的规模效益。
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自身不可避免的风险。首先当生产企业将物流服务授权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时,不可回避的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产品设计信息,这对于生产企业存在专利外泄的风险。其次,对回收的废旧产品的成本计算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对废旧产品回收的成本计算主要包括逆向物流、产品分解、处理后物料净残值及产品重加工的各种成本及收益。但由于回收的电器产品的破损程度、回收时间等不同,导致以上各项成本计算因素难以量化确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目前企业对第三方逆向物流提供商的选择目前尚无标准。
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回收运营模式也迫切的需要建立并实施。逆向物流不但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而且还可以降低社会成本,为企业创造价值,最终将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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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雨秋(1995-),女,北京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方向:财务管理;马众(1982-),男,黑龙江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知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