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贷平台的十字路口
2016-09-10梁颖嫣张兴旺陈璐
梁颖嫣 张兴旺 陈璐
【摘要】P2P借贷平台于2005年起源于欧美市场,并于2006年进入中国。最初这个平台只是小投资者之间的游戏,P2P平台能够有效弥补目前金融市场的空缺,帮助中小企业获取资金。但是经过十年的发展,P2P借贷平台俨然站在了十字路口:在国外,这个平台已经被包括对冲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所主宰,将P2P平台变为一个批发借贷的平台;而在国内,P2P平台的发展则更为尴尬,由于中国信贷市场的道德风险广泛存在以及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虽然P2P发展迅速,但是倒闭潮更是一波接一波。本文将从目前国内P2P发展的现状和P2P倒闭潮的原因以及基于一些成功的P2P平台的分析于未来P2P借贷平台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这三个方面来解析处于十字路口的P2P行业该何去何从。
【关键词】P2P借贷平台 发展现状 倒闭潮 发展建议
一、国内P2P借贷平台现状分析
P2P网贷在中国飞速发展,2007年,中国只有一家P2P网贷公司,但是在2013年中国已经有523家P2P公司,融资规模也从2007年的2000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60亿元,覆盖范围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类P2P借贷平台,第一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P2P平台,此模式包括:纯线上的P2P平台,如拍拍贷;线上和线下结合的P2P平台,如人人贷;纯线下的P2P平台,如宜信平台。这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平台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评级方式来衡量借款人,并相应提供不同的贷款利率。有的公司会采用保证金制度,以防贷款无法收回时用以偿还出资人。第二类是非盈利性质的P2P平台,主要代表的公司为宜农贷。非盈利性质的P2P平台是一种创新公益模式,放款人只是象征性的收取2%的爱心回报,平台也不把钱直接借给借款人,而是通过农村来和机构来进行资金的管理。
根据我们的调查,自2013年10月开始,P2P公司出现了严重的倒闭潮。到了2014年,P2P倒闭潮变得更为严重,仅2014年一年,市场上就有275家P2P公司倒闭。截止2015年年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3769家,其中问题平台就有1157家{1},整个行业如今充斥着大量的“跑路潮”、“倒闭潮”,而“P2P”这个名词也与“伪金融”画上等号。
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P2P借贷平台将面临彻底的洗牌。上海、深圳等地政府已全面叫停P2P借贷平台的注册登记。今年年初,各大银行也开始陆陆续续关闭与P2P平台交易或充值的端口,而在目前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发言人也强调政府将密切关注并防范处置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行业{2}。在各方的抑制下,目前P2P借贷平台的发展步伐已经放缓,在今年年初呈现负增长的趋势。
二、P2P借贷平台倒闭潮迭起的原因
根据我们的研究,P2P借贷平台的频频倒闭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3点: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技术风险。
(一)信用风险
金融交易是建立在交易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P2P网贷作为近年来非常流行的金融创新对于交易双方的信用程度要求更高。可是现实中P2P网贷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信用风险。
首先,P2P交易缺少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平台上的借款人和理财产品进行信用评级。当前P2P借贷平台的平均收益率为18.18%{3},但是根据我们的计算,正常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应在10%以下,因为当投资组合的回报率高于8%时,其多对应的风险水平已在40%以上,而10%更是一个不可能达到的收益水平。很显然,P2P平台上18.18%的平均收益率已是夸大其词,这样的过度运营无疑加大了平台上的水分。
虽然很多P2P网贷有自己的一套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标准,但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世界,许多借款人通过伪造个人信息,如经济状况,学历证书等,以骗取高信用评级,网站往往也无法查实这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此外,由于进入P2P行业的门槛很低而且目前整个行业并未建立以一套完整的财务披露制度,一些为了敛财的借贷公司会尽力美化他们的财务状况,通过虚假的数字吸引投资者,就算有一些公司会披露自己的财务信息,所披露的都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指标,而不会涉及到投资者所关心的例如坏账率等财务指标。{4}通过实地访问,我们发现大多数P2P平台主要是网络技术类的工作人员,而真正金融学科毕业的工作人员并不多,这就导致了大多数平台无法有效控制和监管其线上的理财产品和借款人。
除了上述两点,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导致了P2P行业存在着严重的信用风险:许多平台的创立初衷并不是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通过我们对网赢天下{5}的倒闭案例研究,我们发现像网赢天下这样的“伪金融”公司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其为自融平台,设立平台的初衷就是为吸收投资为自己所用,其虚构平台上的融资项目,掩饰平台与借款人的关系;第二种是通过大量的拆标,尤其是将一个长期标拆成很多个短期标,最后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流动性风险;第三类是非法集资,此类平台创立的目的就是从事诈骗活动,网赢天下就是属于此类平台,等到筹集到一定的资金就关门跑路。这些“伪金融”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带来了高违约率,也影响了投资者对于P2P行业的信心。
(二)法律风险
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几乎所有P2P的线上交易签订的都是电子合同。虽然电子合同非常快捷和方便,但是它仍旧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6}电子合同实则为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电子合同不仅可以被任意篡改,甚至可以被人为的消除。而且电子合同不存在备份,一旦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变化会被删除是没有证据可以直接证明的。因此,万一出现了操作失误或是故意的人为篡改,则过去的数据无法被还原,造成的损失也无法挽回。这样会给相关的P2P平台带来名誉上的损害。同时,P2P平台上的资金来源也存在着一定法律风险。我们发现很多的P2P平台并不会对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查,一些不法分子借此钻了空子,将非法得来的资金投到P2P的网贷平台上。
此外,缺少政府监管也直接导致了P2P平台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大大增加,也使得投资者受到的伤害被进一步放大,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套系统的监管法律。即使监管层已表态将出台P2P监管细则,P2P行业由银监会监管,不过细则尚未落地。很多投资者在受骗后往往无处伸冤。因为政府当时并没有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究竟归哪一个金融部门管辖,所以相关部门便互相扯皮,对前来咨询的受害者推托责任,借口“不是自己管”让他们去其他部门咨询。最后,投资者只能自己咽下苦果。
(三)信息技术风险
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互联网作为运营媒介,由于目前互联网安全风险频繁,黑客,钓鱼网站和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活动猖狂,这些隐患都让P2P平台面临巨大的信息技术风险。客户的所有交易都是在互联网上达成的,这使得许多不法分子有利可图,他们可以任意盗用用户信息,甚至通过相关技术手段窃取资金。2012年我国大量的P2P平台出现客户信息泄露,这些信息的外泄给这些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大多数P2P借贷平台每一天都会有大量的资金流动,但是其网络融资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线上操作,所有在这个平台上流动的资金就这样暴露在外,网络的不确定性使其存在安全隐患,假如黑客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对信息做了微小的变动都会导致巨额的资金损失,就算他们不篡改其中的资金流动信息,只是将相关的资金信息泄露,也会给网贷平台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隐患。
以网贷平台中财在线为例,在遭遇“黑客攻击”后,网贷平台中财在线部分用户数据泄露,间接诱发投资人恐慌。尽管网站已经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但由于投资人出现恐慌,平台的兑付量有所提升。而随后,大量投资集中到期,平台垫付完后出现了自有资金紧缺。直到7月11日恢复当天,中财在线网站尚有三四百万的成交量。随着此后大量的标的集中到期,前后垫付近600万仍难缓解资金紧缺。
三、基于成功P2P借贷平台的模式提出的建议
(一)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应的金融监管政策
虽然目前P2P网贷行业已隶属于银监会的管辖范畴,但是相关法律规范至今仍未出台,处于空白期。相较于国外成熟的成体系的P2P监管系统而言,我国在该领域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首先,相关机构提高P2P行业准入门槛,要求所有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并且监管部门也可以提高注册资金,并对注册资金的来源做进一步的要求和审查。此外,监管部门可以明令要求P2P公司成立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部门,并对风控部门进行测试的评估。监管部门也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财务披露制度,强制要求P2P公司尽量高频率地对公众公布公司财务情况,如坏账率、平均贷款限额、风险准备金、风险指标等,以此提高整个P2P行业的透明度,并减少信息不对称带给投资者的损失。另外,关于建立完善的财务披露制度,政府也应该制定一套统一的衡量标准,以坏账率为例,每个平台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这样就会导致披露出来的指标有很大的水分,所以政府应该出台一套统一的标准,以便更好地评估。
(二)P2P借贷平台应建立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水平
以陆金所为例,其一度凭借严格的风控系统成为了P2P网贷行业的风向标。陆金所在成立伊始,便致力于构建一个透明、严谨、高效的网络投融资平台,追求建设更安全的风控系统。据了解,陆金所平台上的借款者都需要经过非常严苛的担保审核,其通过率一直保持在40%左右,这一通过率大大低于其他平台。陆金所一直秉持 “P2P行业发展的前提在于安全,再高的目标收益,如果不能到期兑付,对于投资者来说就只有损失。”这样稳健的平台营销政策获得了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进而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推进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使P2P业务的发展日趋健康。同时P2P平台也要完善自己的安全系统,加强自身的防御性,尽可能的消除因技术管理的漏洞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金融创新,赋予P2P网贷新的生命力,开放平台,实现共赢
在P2P等业务过程中,各类参与者都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通过金融产品相互贯通,互联网与传统投资行业相融合,真正实现“融资便利化、投资高效化、价格市场化、流动常态化”。以陆金所为例,陆金所创新推车二级市场交易产品,利用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对应的保险业务投资者,明确转让最短期限转让人通过自身需求进行自主调价,获得溢价,同时也缓解了投资人的短期资金需求,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一举两得。还有,陆金所的Lufax、Lfex平台从一定形式上,是一母同胞的关系。看似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但实质却来自同一个项目。不仅把非金融机构的P2P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保证了各个散户资金的安全性,而且又同时满足了追求利益的金融机构的需求。
(四)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应更为理性,并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参与P2P网贷的投资者其实并不具备足够的金融知识,甚至有一部分民众认为P2P网贷和炒股票或者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没有差别。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许多借款公司便抓住这一弱点,对这些投资者进行过分渲染。往往这些投资者会投相当大的一笔资金进去,最后血本无归。
我们认为P2P网贷相较买股票而言对投资者的专业要求更高,而且风险也更大,若投资者在没有任何金融知识和相关了解的前提下贸然从事P2P网络金融的投资,非常容易骗,所以民众自身应该多学习一些金融知识,并提高安全意识,在面对众多的P2P产品是要有正确的自我判断,不要轻易受人蛊惑会被周围人影响而去购买相关产品。
四、结束语
P2P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之一,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趋势,其解决了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贷款难的现实也不容否认。虽然目前P2P行业在中国千疮百孔,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信息技术风险都在一个较严重的水平,但是作为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P2P借贷平台的发展会放缓但不会消失。只有通过一系列改革和严格地治理,对整个行业进行洗牌,才能让该行业健康长久地存在,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注释
①数据来源:网贷之家http://www.wdzj.com/。
②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2-05/983077.html,2016年3月6日访问。
③数据来源:网贷之家http://www.wdzj.com/。
④叶湘榕.《P2P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载于《金融监管研究》2014(3):71-82。
⑤《网贷维权——“网赢天下”事件始末》.来源http://www.wdzj.com/zhuanti/wytx/,2016年3月4日访问。
⑥姚莎.《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研究》.载于《西南财经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