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探究

2016-09-10陈新秀

时代金融 2016年26期
关键词:政府审计绩效审计

【摘要】贫困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随着扶贫力度的逐年加大,脱贫速度减缓、扶贫资金边际效用递减问题却日益突出。政府审计是财政扶贫资金不可缺少的外部监督机制,如何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是目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 绩效审计 政府审计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扶贫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同时,这也对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得扶贫资金更好的发挥功能,应当确保将扶贫资金投入到真正贫困的地区,扶贫资金发放给真正贫困的群众,确保精准扶贫,高效扶贫。

二、财政扶贫资金及其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

1.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由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和民宗局四个部门来管理。四个部门之间有一定的分工,但是,部门之前的协调意识不强,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如果扶贫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那么就会影响项目的完工时间,进而影响项目所能发挥的效益。而各个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缺乏相应的协作机制,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

2.扶贫项目没有发挥最大的效益。扶贫项目因其特殊性,往往都很复杂,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很大,而扶贫资金有限,不能够满足项目的所有需求。目前,扶贫项目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没有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扶贫资金没有得到最充分的使用。各个扶贫项目在实施过程当中,应当节约资金,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以免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

3.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现阶段,大部分的扶贫项目都是由村干部选择,而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限,项目的选择上不能确保选择最优项目。同时,这样的选择机制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不能够汇集群众的智慧。由于没有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公示,群众难以对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小组进行审计时,也因为间隔时间较长,加大了审计监督的难度。不完善的监督机制导致扶贫资金难以发挥最大效用,扶贫项目的结果也难以保证。

4.培训经费投入不足。贫困地区的农民往往知识水平有限,缺乏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学习意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国家的扶贫资金应当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提高贫困地区农民赚钱致富的能力,从根源上解决农民的脱贫问题。同时,培训一定要落实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培训需要有一定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不同地区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问题

1.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绩效审计在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法律法规对绩效审计还没有具体的解释。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而言,更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绩效审计与传统审计各有侧重,绩效审计更注重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传统审计更注重事项是否合规,是否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因而,不能照搬传统审计的法律法规,应当完善绩效审计的有关法律,真正使得绩效审计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绩效评价的指标和依据难以选择。绩效评价指标一直是绩效审计中的难点,目前,在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还没有制定出科学系统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效果。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过程当中,应当根据项目特点,量体裁衣的设计出绩效评价指标,选择绩效审计依据。同时,指标的设计要考虑因素的全面性和个性,才能设计出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确保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和效果性。

3.审计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要求。扶贫资金资助的项目范围广泛,涉及教育、水利、农业、交通等多个领域,因而,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传统的审计方法,更要对扶贫项目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目前,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主要集中于财务相关的知识,对其他领域了解较少,这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重绩效结果评价轻过程控制。由于绩效审计得到的重视不够、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意识淡薄,加上要对整个绩效审计的过程进行控制的成本较大,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源有限,绩效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等原因,导致了现阶段,我国的绩效审计重绩效结果评价轻过程控制的现象。

三、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必须提高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解决了贫困人口的能力问题,才能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因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也应当放到对贫困人口能力培育的方面上。要想具体完善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审计必须依法建立和展开,因而必须完善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要从立法上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建立其他类型扶贫资金进入政府审计的程序,同时,在审计过程中,要科学制定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计划。目前,应当积极完善与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绩效审计法律授权,健全绩效审计规范体系,提高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不仅要明确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还要确定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类型。同时,要明确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从立法上增强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约束性并明确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主体。

(二)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

要促进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必须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认识。审计机关必须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的监督和管理,以发挥扶贫资金的扶贫效果,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此同时,还应当健全绩效审计报告与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报告的公开力度,提高扶贫资金运用的透明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一定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晰明确的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从体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以期发挥出扶贫资金的最大效能。

(三)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

扶贫专项资金属于“公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是对扶贫资金运用经济性、效益型进行监督。审计监督的效果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更重要的,是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处罚。因而,应当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问题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首先要完善财政绩效预算管理,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能够依法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进行问责。另外,为了使得扶贫资金能够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的运用效果,还必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整合审计资源,强化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合力

要整合审计资源,首先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能力,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潜力,并且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审计人员的能力能够达到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要求。同时,因为扶贫资金审计要深入到贫困地区实地走访,对审计人员的意志品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其次,要充分调动地方审计机关的力量,充分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人力物力,地方审计机关同样也是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应当增强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用“上审下”、“交叉审”方式取代“同级审”,发挥地方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中的作用。还可以借助社会审计的力量,参与到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以解决国家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高波,王善平.财政扶贫资金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4.5.

[2]孙成显,汪照全.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的理论依据及内容和方法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07.8.

[3]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4.

[4]侯科.完善我国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审计研究[D].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8.

[5]蔡安媛.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4.

[6]张琦,陈伟伟.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成效多维动态评价分析研究——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角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136-142.

[7]蔡春,蔡利,朱荣,2011,关于全面推进我国绩效审计创新发展的十大思考[J].审计研究(4):32-38.

[8]李四能,2011,构建中国特色绩效审计模式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11):76-93.

[9]李凤雏,王永海,赵刘中,2012,绩效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分析[J].审计研究(3):14-18.

[10]李四能,2013绩效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路径选择[J].福建行政学院报(5):93-99.

[11]申志仁,王善平,2010,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31-34.

[12]唐红,王善平,谢妙,2013,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监管的“无影灯效应”改进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4):89-95.

作者简介:陈新秀(1991-),女,汉族,江苏盐城人,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研究方向:政府审计。

猜你喜欢

政府审计绩效审计
试论绩效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论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之比较研究
关于政府审计几点问题的思考
政府审计职业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基层外汇管理绩效审计探析
环保资金审计研究
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风险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