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新常态条件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
2016-09-10李雪
李雪
编者按:经济新常态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在GDP增长速度方面不同于旧常态,而且在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体制及其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都不同于旧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及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显著特征之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要求人们对它的认识也要有新思维、新常态。不能再把公有制与私有制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为了更好地把公有资本的优势与私人资本的优势结合起来,以增强中国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力,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崔朝栋教授在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5届年会上的征文《对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论述了经济新常态条件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认识问题。本刊将崔朝栋教授的文章以访谈形式刊发,以飨读者。
记者:经济新常态的出现,要求人们对它的考察和认识也要有新常态,也就是说,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等也要根据新常态的要求发生转变,要用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去看待、认识和研究新常态,以至于实现理论的创新,以指导新常态下的社会实践活动。崔教授,请您谈谈怎样认识经济新常态。
崔朝栋:经济新常态即经济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的经常性或稳定性的特征或状态,经济新常态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在GDP增长速度方面不同于旧常态,而且在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体制及其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都不同于旧常态。人们应该用新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不同方面对经济新常态进行考察和认识。
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又是新常态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尽管十五大报告就已经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条件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及其实践的可能性。
记者:由于旧常态下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根深蒂固,在经济新常态条件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实业界有人争论不休,影响到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推进。崔教授,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呢?
崔朝栋:争论的焦点是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谁混合谁和谁控股问题。
争论的一方认为,如果是公有资本混合私人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坚持公有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就会引发新一轮的国进民退,走改革的回头路。因此,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应当是私人资本混合公有资本,坚持私人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甚至主张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领域,除少数国防企业外,其他领域国有资本都要退出。
争论的另一方认为,如果是私人资本混合公有制经济,允许私人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经济就会成为私有制经济控制、利用社会主义经济的形式,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如果是公有资本混合私人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坚持公有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可以成为公有制经济控制、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形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显然,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1}
争论双方观点看似相反,实质上都是在用传统的公与私的所有制标准认识和思考问题,这已经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新常态要有新思维、新观念,应该用经济新常态下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看待和认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
记者:长期以来,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存在着简单的两分法,即非公即私,非社会主义即资本主义,并把这两者对立起来,甚至把这两者看成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关系。这种认识一直影响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改革开放每推进一步,都会引起姓“资”姓“社”的不休争论。要么私人资本控股,要么公有资本控股,要么国退民进,要么国进民退,要么社会主义,要么资本主义,这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争论中的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实质上仍然都是这种思想认识的体现。崔教授,这种思想认识为什么是错误的呢?
崔朝栋:这种认识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再把公有制与私有制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为了更好地把公有资本的优势与私人资本的优势结合起来,以增强中国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力,促进中国经济发展。
不可否认,正如计划经济与公有制有内在联系,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有内在联系一样,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内在联系,私有制与资本主义有内在联系。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仅不再是一种绝对对立的关系,而且两者有内在联系,可以优势互补。资本主义国家在发挥自己的优势的同时,为了克服和弥补自身的不足,也越来越多地在吸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他们不仅在越来越多地吸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势,加强宏观调控,而且也吸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发展国有经济,发展公有资本和私人资本共同持股和相互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就是在发挥公有制和社会主义自身优势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利用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优势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并且,正如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公有资本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中国现阶段的私人资本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理论界有人总是坚持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公有资本不是社会主义因素,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是,就是不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人资本也是社会主义因素,而是坚持认为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这就如同只承认女性体内的雄性激素是女性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承认男性体内的雌性激素是男性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样荒唐。中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公有制,也包括非公有制,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2}。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与时俱进的新思维,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中国现阶段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双系统的微观经济结构,两种资本各有其优势和劣势。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新常态条件下,仅依靠公有资本或私人资本的单方面努力,都会出现独木难支的情况。只有有效发挥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在功能上的优势互补效应,借助私人资本与生俱来的体制机制优势帮助公有资本突破行政干预的束缚、激发市场活力和提高公有资本运营效率,同时,借助公有资本的社会信用优势帮助私人资本消除隐性壁垒、拓宽市场空间和增进综合能力,才能开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不是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谁进谁退、谁控制谁、谁消灭谁的问题,而是站在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背后的不同投资主体在观念、能力与资源优势上的互补与互信。简而言之,我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为了更好地把公有资本的优势与私人资本的优势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的优势与资本主义的优势结合起来,以增强中国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力,促进国民共进,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正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讲: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又“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3}
当然,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确存在着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谁混合谁和谁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问题,对此,再不能用旧常态下的所有制标准考虑这一问题,而只能是生产力标准。具体点说:
第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只能是由市场决定,不能是政府人为地“拉郎配”。在由市场决定的条件下,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谁混合谁,谁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联合,一个是兼并。不管是联合还是兼并,各方都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己的经济实力,公开、透明和平等地进行竞争及其协商、谈判。只有让市场决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建,才有利于提高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配置效率,增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力。
第二,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是国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对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这是为了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率,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与前述市场决定的生产力标准是一致的。在这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部分讲得明确又具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4}
记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争论中,争论双方的焦点之所以集中在私人资本和公有资本谁混合谁,谁相对或绝对控股问题上,就是争论双方都坚持认为,公有资本和私人资本谁控股谁就能决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如果公有资本混合私人资本,公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就能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果私人资本混合公有资本,私人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变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了。崔教授请您具体分析一下这种认识在那些方面混淆了基本经济制度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区别。
崔朝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归属明晰的产权关系为前提的,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无论谁混合谁和谁控股,都不会影响或改变不同投资者的产权归属性质,即不会影响或改变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
基本经济制度与混合所有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广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两层含义,一是从宏观上整体上讲的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这是从所有制和所有制结构即基本经济制度层面上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从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上讲的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投资兴办的企业,这是从具体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的层面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的要积极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经济,实际上就是从后一层意义上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就是说,基本经济制度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系就是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是基本经济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关系。正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讲:“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5}。
既然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那么在基本经济制度既定不变的前提下,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无论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谁混合谁,谁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都不会影响或改变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
从一个企业来看,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都是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的组建,都是以明晰的产权关系为前提的,不管是投入的国有资本还是私人资本,都有明晰的股权,看得见摸得着,并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任何一个投资入股者都不能侵犯另一个投资入股者的权、责、利。这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怎么会改变所有制结构的性质呢?如果一个私人资本投资者或国有资本投资者把自己的资本投入混合所有制企业后,就不再拥有这部分资本的产权了,有谁还愿意投资入股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呢?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之所以能够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不就是因为它既有利用集资和扩大生产规模,适应了社会化生产的要求,又以明晰的产权关系为前提,不会改变不同投资者的产权归属性质吗?
从宏观上看,以国有资本为例,在一些已经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行业和企业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私人资本进入,适当减少国有资本的比例,不仅有利于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并且,国有股的减持并不意味着国有资本的减少和消失,而且恰恰是国有资本重组,减持的国有资本可以重新投资到其他高新技术产业或其他新兴产业等,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国有资本从一些经营不善或快要破产的企业撤出,同样可以再投入到其他更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地方,同样并不意味着国有资本的减少和消失。一些人担心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过程中,在国有股减持的过程中,一些有权势的人会廉价出售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这的确应当警惕。但这是一个另外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只要一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遵循规范、有序、公开的原则,是完全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
上述对公有资本分析同样适用于私人资本,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私人资本的投入或退出,同样也并不意味着私人资本的减少和消失。还有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担心一旦参股或控股国有企业,仍然会受国家政府部门摆布,一切重大决策仍然由国有资本作出。这是对旧的国企体制的担忧,中共中央已作出部署,加快这种体制的改革:一是加快国有资本投资体制的改革。国资委不再具体管辖一个个国有企业,而只管国有资本的运作,在国资委下面设立国有投资基金公司,国有投资基金公司也不再具体管辖一个个国有企业,而是只负责国有投资的增减和进出,其目的是盘活国有资本,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二是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投资在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总经理聘任制、任期制、责任制的体制,并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无论是私人资本参股于国有企业,还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控股,还是国有控股企业已成为私人企业的控股企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
记者: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争论中,争论双方的焦点之所以集中在私人资本和公有资本谁混合谁,谁相对或绝对控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争论双方都认为,如果公有资本混合私人资本,公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私人资本就成了被公有资本利用的工具;如果私人资本混合公有资本,私人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成为私有制的实现形式,公有资本就成了被私人资本利用的工具。崔教授,为什么这种认识也是不对的。
崔朝栋: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无论谁控股,它都既有利于公有资本,也有利于私人资本,既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是私有制的实现形式。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无论是私人资本控股,还是公有资本控股,它都既是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也是私有制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也就是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参与其投资者的不同所有者经济利益的共同实现形式。因为如上所述,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都是同股同利,同股同权,责权利按投资份额共享。如果说公有资本控股就只能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其中的私人资本投资者的利益就不能实现,私人资本控股就只能是私有制的实现形式,其中的公有资本投资者的利益就不能实现,那同样也就不会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现代企业制度也就不会产生。因为不言而喻,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如果只有控股者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其他投资者都被控股者利用了,都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还会有哪个傻子愿意与控股者合作投资呢?中国很多股民投资入股,炒买炒卖股票,是为了控股股份制企业吗?当然不是。那他们为什么还投资入股呢?不就是为了获取投资利益吗?
不可否认,掌握控股权的大股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控制权,能够决定企业发展方向。但这是合情合理的,大股东投资份额多,风险大,更有动力和压力关心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之所以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它有一股一票的竞争机制,能让更有动力和压力关心企业发展的利益相关者掌握企业领导权。就像在一个单位,也必须建立一种制度和机制,让最有能力和最能关心单位发展的人竞争上领导岗位是一样的。领导者或大股东会比一般员工和小股东更有能力和动力想办法把单位或企业搞好,在争取给自己带来相应利益的同时,也自然会给自己的同事或中小股东带来相应利益。作为一个没有竞争上领导岗位的员工或中小股东,也不要心理不平衡,因为市场竞争是公平的,你没有当老板的能力和实力,也没有他们更有搞好企业的动力。但是如果能跟上一个好领导或好老板,当然也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也是自己的幸运,不能老想着低人一等,被别人利用了。
在一些竞争性领域的行业和企业中,如果一些企业虽然国有资本已经绝对或相对控股了,但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亏损累累,如果不采取国有资本减持的办法让私人资本进入甚至控股,就会继续亏损下去,直至破产清算,让国有资本蒙受巨大损失。从这种意义上说,减持国有资本,让私人资本参股或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拯救了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获得了重生。而不能说现在这个混合所有制企业只是私有制的实现形式,国有资本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成了私人资本利用的工具。因此,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的: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6}
同样,在一些私人家族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如果种种原因亏损累累,继续下去就会破产,在这种条件下,如果被国有资本混合,让国有资本控股,就可以建成现代企业制度,把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企业竞争力。这同样既有利于国有资本,也使私人资本起死回生。因此,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的:“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7}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经济无论是私人资本混合公有资本,还是公有资本混合私人资本,无论公有资本控股还是私人资本控股,它都既有利于公有资本,也有利于私人资本,既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是私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也包括非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国民共进。因此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的好:“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既“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又“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8}
至于有人担忧的掌握控股权的大股东会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就像掌握领导权的官员会腐败问题一样,都属于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规范、有序、公开,一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记者:崔教授,您的谈话澄清了一些人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识上的误区,消除了一些人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思想上的困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定会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我国经济发展更有活力。
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注释:
{1}周新城.牢牢把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向[J].经济理论与管理.2014,(12)
{2}{3}{4}{5}{6}{7}{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问题的决定[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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