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国驻外总领馆协助护卫犬培训的体会
2016-09-07李树荣
李树荣
赴中国驻外总领馆协助护卫犬培训的体会
李树荣
根据安排,笔者于2015年12 月29日至2016年1月22日赴中国某驻外总领馆进行护卫犬的训练指导工作。现就本次赴外指导护卫犬培训的难点和对策做一些分析和思考,以供参考。
一、总领馆开展护卫犬培训使用工作的难点
(一)开展护卫犬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制约了护卫犬参与安保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总领馆的用房为临时租借的当地民房,无训养护卫犬的专门犬舍等设施。
(二)领馆领事流动性大,无固定人员长期从事护卫犬训练管理使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领事在各使领的任期为两年,流动性较大,且领馆不设专门负责安保工作的领事。
(三)护卫犬的饲养管理工作不规范,护卫犬存在健康隐患。
领馆对饲养护卫犬仅仅停留在犬能看家护院的层面,对护卫犬要科学饲养、科学训练、科学使用方面的知识了解薄弱,饲养管理达不到标准。
(四)由于语言不通,对领馆内的当地雇员培训和指导难度较大。
由于领馆无专门负责训练使用护卫犬的领事,护卫犬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主要由当地雇员负责,语言障碍增加了培训难度。
二、对策和方法
(一)受训犬挑选。
我们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犬适应环境的能力。由于总领馆常年高温、干燥,全年雨水较少,气候条件和生活环境与国内区别较大,所以挑选受训犬要考虑身体发育良好,体格健壮,适应能力较强的犬;二是由于此次挑选的犬代表着中国警犬的形象,所以在体型外貌上也要做一些考虑;三是从受训犬的用途考虑。此次我们从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挑选了两头6月龄的昆明犬,到总领馆进行护卫犬培训,效果良好,它们既展示了中国警犬的形象,同时也表现出了中国昆明犬胆量大、凶猛性足、服从性好、依恋性强的良好的警用品质。
(二)积极与领馆沟通,协助完善护卫犬饲养管理的相关设施。
2015年12月29日,两头警犬安全到达某总领馆,总领馆对两头警犬的到来表示欢迎,在领馆内选择了一间相对偏僻、清静的闲置房子,根据犬舍通风、干燥等标准设计、改造、修缮犬舍两间,并完善相关设施,保证了领馆日常的警犬饲养管理工作。
(三)加强警犬饲养管理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总领馆由于工作关系,未安排专人负责护卫犬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打算将两头警犬按照领馆原来的经历,由领馆领事的家属喂养。结合领馆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和领馆沟通,制定了在领馆办公室领事的监督下由固定雇员负责饲养管理和训练使用的护卫犬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国内警犬饲养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对相关人员就警犬的饲养管理知识进行培训,并从犬病防治、定时定点定量饲喂、梳毛、洗澡、散放、排便等基本的养犬常识方面实际操作示范,让领馆管理人员尽快掌握熟悉警犬饲养管理使用的相关知识,让两头警犬尽快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两头警犬身体健康,并及时开展训练。通过及时地沟通交流,使领馆管理人员掌握警犬饲养管理的基本知识,并能独立做好警犬饲养管理工作,为两头警犬今后在领馆服役,发挥职能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结合领馆实际,突出重点,全力做好警犬训练培训工作。
由于出境时间有限,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通过与领馆沟通,在做好饲养管理培训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培训。一是从基础科目坐、卧、立、延缓、吠叫、衔取、前来等科目方面加强培训,加强犬的服从性。二是根据领馆结构和面积,加强两头犬的环境适应能力训练。三是根据领馆护卫犬参与安防工作的需要,加强两头犬栓系式警戒、自由式警戒、巡逻、报警能力方面的培训和训练。四是为了消除领事们对警犬的恐惧心理,抽出空余时间加训了跳腿、跳背等观赏性、娱乐性科目,增加人与犬的亲和力。
(五)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为让领馆的护卫犬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并能独立训练,开展工作,改变常规的培训方法,一方面通过翻译人员与管理人员沟通交流训练知识,一方面将一头护卫犬交由雇员训练,一头犬亲自带训,训练过程中,雇员在旁边观摩,同时由翻译与其沟通交流,让其领会训练要领和技巧。并通过多次示范操作,面对面的教授,同时在雇员自己带犬训练过程中,及时纠正错误操作。通过近20天的培训,领馆雇员基本领会了训练方法,培训效果较好。两头犬在雇员的指挥下基本能完成坐、卧、立、延缓、吠叫、衔取、前来等科目,有了良好的服从性,基本达到了警犬参与领馆安全防范的使用要求。
(六)因地制宜,协助制定护卫犬使用操作规程。
三、驻外使领馆开展护卫犬工作的建议
随着当前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护卫犬参与驻外使领馆安保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结合总领馆开展护卫犬的工作情况,提几点建议。一是由专人做好护卫犬的日常饲养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护卫犬的战斗力。二是结合使领馆实际,就护卫犬扑咬、巡逻、警戒等核心科目加强日常训练,保证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找好护卫犬与其他安防手段的结合点,取长补短,充分发挥护卫犬在驻外使领馆安保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单位: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刑侦支队,675000)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编辑: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