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约车慎用“严格执法”
2016-09-06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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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车慎用“严格执法”
【舆情回放】 5月22日开始,太原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而“滴滴”快车、专车等也被列入“黑车”名单,市民每举报一辆“黑车”可获奖励100元。该报道引发关注和讨论,有民众表示不支持整治。
【网络舆情】
@新京报:公众翘首以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赋予专车以合法身份,同时期待办法对专车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乘客的安全,提高乘车的服务质量。太原的做法虽然“合法”,但明显违背民意,不合情理。
@新华网:网约车跨了界,法律规制也得跨界跟上。对网约车一味说“不”,往远了说是看不清未来的趋势,往近了说是辨不明法治的要义。严格执法的前提,是有良“法”可依。就目前来看,在“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之下,地方对网约车的“封杀”可以休矣。
【决策点睛】在5月25日的贵阳数博会上,李克强总理在与互联网大佬对话时强调,“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这既是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也是为了暴露监管漏洞,让随后出台的监管政策更加公平有效”。这可以被视为是对太原市相关执法行动的一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