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传播与社会抗争的关系模式:基于中国情境的分析*
2016-09-03胡周萌
王 斌 胡周萌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北京100872)
媒介传播与社会抗争的关系模式:基于中国情境的分析*
王斌胡周萌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北京100872)
中国的社会抗争产生于具体的历史现实情境中,与镶嵌在特定社会结构里的大众媒介共同作用,呈现出复杂的关系图景。本文扎根于中国社会现实,从纵向视角梳理了媒介技术发展与媒介形态演进对社会抗争的影响,分析了新媒体时代社会抗争和传媒的关系。作者提出媒介体制、媒介机构运作规律和媒体从业者、抗争主体的社会资本和抗争策略这三类因素影响着媒介在中国社会抗争事件中的作用。本文根据媒体立场和卷入程度两个维度将传统媒体在社会抗争事件中的角色归为四类:鼓动者、助推者、协调者和阻抗者,进而提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在抗争事件中的三种话语互动关系:传统媒体主导舆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共同主导舆论、网络媒体主导舆论。
社会抗争;互联网;动员;舆论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近年来社会冲突不断上演,社会抗争事件频繁并引发舆论沸点,虽然在空间上涉及的地域分散,但在时间上呈现高频次、集中爆发的趋势。这些社会抗争与西方社会的新社会运动相比具有明显的混杂性:一方面,中国的社会抗争动因相对局限,多表现为对特定利益的诉求,受损-反抗成为基本的模式;另一个方面,抗争主体却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勾连和扩散,信息和情绪在社会阶层间广泛共振。在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制度和协商制度尚未转型稳定以前,媒介对中国的社会抗争事件具有独特的中介化作用,成为社会行动者进行话语博弈的主要空间。本文旨在集中探讨媒介传播与中国社会抗争二者的关系,厘清其作用机制和边界条件。
一、中国社会抗争中的媒介作用场域
在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中,媒介常常以动员舆论的工具性的角色出现。媒体通过刺激共同利益,建构集体认同,投射运动情绪,为社会运动争取外界的认可和支持。[1]社会运动与大众媒体间存在着依赖关系。社会运动需要媒体保持关注度,提供偏向性的报道框架,媒体则需要社会运动为其创造戏剧和冲突。[2]在这些研究中,媒体主要作为可以被动用的“资源”出现,而对媒体资源的局限性以及媒体自身的内部差异关注不够。在中国情境中考察媒体与社会抗争的关系,还需着重考量媒体发挥作用的背景因素。基于中国的政治结构和社会权力关系,媒介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媒体从业者的行为,而抗争主体的社会资本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抗争行动在媒体中的可见度和影响范围。
传媒是公共话语空间,也是公共话语资源,建构和定义现实的功能使其成为社会中各种力量争夺的领域,因而传媒能够反映社会的权力结构。在社会抗争中,媒体既可能赋予抗争合法性地位,也可能使抗争边缘化,媒体的具体角色反映了特定情境下媒体与政府、利益集团以及公众的权力关系。
第一,媒体体制规定了传媒报道冲突事件的既定空间。中国的大众媒体深深嵌入国家的制度安排中,国家对媒体具有制度性的影响力,媒体成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传统媒体扮演着公开宣传角色和内部监察角色,前者操控舆论、生产共识,后者则代表上级对下级开展调查和报告。[3]
当前国家对媒体实行属地化的管理,各级党政机关负责同级媒体,拥有媒体高层领导的人事任免权,并且会对媒体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直接影响媒体从业者的行为。社会冲突事件往往具有政治敏感性,媒体要在新闻报道中规避政治风险十分困难,尽管在一些抗争事件中,媒体采取一定的话语策略如避免直接批评政府,对国家的话语控制有所突破,但是一旦触碰政府包容的底线,便会受到强有力的规制,媒体将面临“失语”的风险。
第二,媒体对社会抗争的报道受到传媒行业运作规律的影响。现阶段的媒体从业者面临混杂的职业角色:一方面由于市场化环境中的激烈竞争,媒体倾向于追求冲突性和戏剧性效果;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和有关部门信源的良好关系,媒体倾向于避免直接与政府发生冲突。对媒体从业人员而言,市场效益、新闻专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共同形塑了他们的职业价值观。媒体从业者对自身的职业定位和对抗争事件的价值判断将影响其在社会抗争报道中的行为,从而决定媒体在社会抗争中的角色。
第三,在社会抗争中,并非所有抗争者都能获得媒介近用权,抗争主体的身份属性、社会资本和抗争策略都会影响媒体的角色,进而影响抗争结果。抗争主体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会影响媒体对其新闻价值的判断,而抗争主体的社会资本则会决定媒体近用的难易程度,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拉近抗争主体与媒体的距离,并且为媒体对抗争的报道争取操作空间。在J市艺术区艺术家的空间抗争中,艺术家群体通过文化资本吸引媒体,通过“艺术”的非功利性象征取得去政治化的身份。[4]抗争主体的抗争策略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媒体的避险难度和操作空间。在广州番禺事件中,正是因为抗争者诉求由维护自身利益的解决问题转变为惠及全民的政策规范,提高了媒体报道的强度,增强了跨地区的舆论影响。[5]
二、传统媒体在社会抗争中的角色扮演
在中国的媒介体制下,媒体机构及从业者受行业规律约束,在众多抗争事件中呈现出具有差异性的立场和卷入程度。笔者根据这两个维度,将传统媒体在社会抗争事件中的角色归为四类:鼓动者、助推者、协调者和阻抗者(图1)。媒体的角色并非一成不变,即便在同一抗争事件中,媒体的角色也可能因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但在一段时间内,媒体通常突出地表现为其中一种角色。
图1 社会抗争中传统媒体的角色
“鼓动者”是大众媒体在社会抗争中扮演的一种极端角色,媒体的立场与抗争主体一致,媒体甚至成为抗争主体的一部分,直接参与抗争行动。典型案例是宜黄事件,在农民家庭与当地政府的对抗中,媒体表现出理性缺失,与农民家庭站在同一立场,积极活跃参与抗争行动。在该事件中,媒体通过彰显弱者身份博取同情来获得道义支持,不断上演创新的抗争剧目以吸引公众关注,形成舆论压力来促成抗争目标的回应。但媒体的行为激化了底层民众与基层政府的矛盾,尽管暂时解决了冲突,但社会的负面情绪反被加深。[6]
“助推者”是大众媒体在社会抗争中扮演的一种常见角色,媒体偏向抗争主体的立场,不直接参与抗争行动,通过新闻报道对抗争事件产生间接推动作用。由于底层民众在抗争中通常属于弱势群体,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守望者”的媒体常常倾向于抗争者的立场。典型案例是广州番禹事件,本地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垃圾焚烧专案持鲜明的反对立场。媒体理性克制地质疑了既有政策并呼吁政策公开,传达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政府回应。[5]
“协调者”是大众媒体在社会抗争中的一种理想角色,媒体采取中间立场,不参与抗争行动,主要通过新闻报道框架整合抗争主体和抗争对象的框架,消除官方和民间舆论的对立,促成政府与抗争者的理性协商和良性对话,起到调和双方矛盾、促成冲突解决的作用。在六个都市环境维权事件中,传统媒体在成功得到政策回应的案例里均发挥了整合协调功能。[7]
“阻抗者”是大众媒体在社会抗争中的一种被动角色,偏向抗争对象的立场,不参与抗争行动,通过新闻报道将抗争事件边缘化、模糊化。当媒体处于弱势,可能无法对抗争事件进行任何报道,出现“失声”的极端情形。典型案例是什邡事件,基层政府发布的新闻措辞含糊,地方媒体受到严格控制而集体噤声,当基层政府意图向公众作出解释时,地方媒体集体站在政府立场。当地民众从广播电视和报纸上获取的信息不到五分之一,信息的匮乏导致了民众的信息剥夺心理,促成了“媒体即政府”的认知,进一步增加抗争风险。[8]
三、互联网重构中国社会抗争场景
媒介技术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关系脉络。报纸和广播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社会中相对封闭的生活状态,使人们能够打破生理和物理的局限,接触到空前丰富的社会信息和动态,实实在在地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从而影响社会秩序。[9]传统媒体在其诞生之初,作为彼时的“新媒体”,因为给传播活动提供了新的路径和通道,实现了不同地点媒体使用者之间的信息流通和交换,从而实现社会关系新的连接,改变了社会关系的结构,人际连接的程度越来越高,相互影响的机会越来越多。
媒介演进对社会关系网的变革性影响使得媒体与社会运动呈现相互促进的关系。当大众媒体将信息传递至分布在不同空间的个体,便实现了社会关系脉络的激活,为社会运动的“动员”提供广泛基础,而媒体自身的影响力也随着社会运动的发展生长,影响范围更大、程度更深。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终端的使用更加便捷,信息流动不断加快,人际沟通更加高效。随着网络使用者的增加,信息流通范围也越来越广。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给社会抗争带来了较为显著性的变化,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打破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网络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改变了社会权力的固有形态。在网络时代,“传统媒体时代不占有公共话语资源和能力的社会阶层开始有了与包括精英阶层在内的其他社会阶层进行对话的空间和能力”[10]。过去的公共舆论被传统媒体垄断,但随着传统媒体上遭到禁止或限制的信息在网络上获得传播空间,网络实现了公共话语资源的重新分配。随着网络终端获取和使用成本降低,网络使用者的门槛也随之下降,底层群体尽管难以实现传统媒体的近用,但在网络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底层群体依靠网络论坛、微博等平台拥有了在公共空间制造抗争话语的潜力。
第二,互联网重塑社会关系网中信息扩散的通路。“在新的网络社会里,社会关系的连接与社会资本的流通必须依靠传媒技术所建构出来的流通路径或节点”[11]。新的社会化媒体中“强关系”、“弱关系”相互交错程度高,拓宽了强弱关系的边界。线下的“强关系”可以通过网络得到更稳固和频繁的联系,而在网络匿名性的基础上兴起的“陌生人社交”则大大拓展了“弱关系”的范围。强弱关系的交错使得相互转化的路径更加通畅,社会关系在线上和线下的结合更强化了信息扩散的效果。此外,互联网模糊了私域和公域间的界限,个人社交网络与外部社会网络联系更加紧密,因而个人活动与集体活动更容易结合。[12]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外部社会网络的信息扩散主要依赖大众媒体,信息流进个人社交网络的入口很狭窄,而当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不再清晰,抗争行动便可能通过被拓展的社会关系网延伸至更广的外部社会网络。
第三,互联网塑造了社会抗争新的动员逻辑。“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工具可能正在改变抗争政治的本质……以前为诸多运动组织重要示威而精心设计的动员结构,也许有一天会成为过时之物”[1]。基于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特点,社会抗争显现出新的行动逻辑。与过去组织化程度高的集体行动不同,新的抗争行动如阿拉伯之春、占领华尔街等,通过推特等网络社交媒体进行传播,抗争者无需加入明确的组织或获得“集体成员”的一致认同,而是通过转发、点赞、提醒好友等网络社交媒体的功能成为抗争行动的一部分。有学者将这种依靠媒介化网络进行动员的社会运动称为“连结性行动”[13]。
第四,互联网增加社会抗争的治理难度。网络的发展使得社会抗争的治理变得更困难。互联网中每个人都是信息的节点,同时具有接受者和传播者的身份,彼此互动程度高,网民共同生产海量信息、碎片化发布,提升了信息管制的难度。抗争者通过互联网跨越地理空间,实现了从国内到国外的延伸,抗争行动在全球范围内争取资源,实现对跨国媒体和国际公众的动员,国家的监管和控制面临更大的风险。2007年的缅甸藏红花革命中,军政府对抗议僧侣和学生进行镇压,缅甸公民和外国记者在互联网上传播抗争行动的视频和文字材料,尽管政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网络封锁,抗争行动仍然吸引到路透社、美联社、CNN、BBC等外国媒体的报道。由于国际舆论被成功动员向缅甸军政府施压,政府被迫承诺进行宪政改革,并在2010年举行全民公选。
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抗争话语互动
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在中国社会搭建了两个相互交叠的通道,抗争话语在两个通道建构出两个舆论场。在具体的抗争事件中,抗争话语在两个舆论场均呈现动态变化,抗争话语的消长和流转形态反映出媒介内外部因素的合力。
在笔者建立的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互动关系模型中,媒体舆论划分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两个象限,在时间轴上显现出态势变化。在抗争事件中,虽然舆论具有波动性,但普遍遵循初期不断增长、达到峰值后不断消减的规律。政策回应阈值或国家包容程度充当了舆论压力水平的“天花板”,决定抗争事件结果的关键点在于舆论峰值是否突破“天花板”,即抗争舆论是否推动政策回应或冲破国家包容边界。因政策回应阈值和国家包容程度高低涉及多方因素,本文在此不对两者进一步讨论。
(一)传统媒体主导舆论
当传统媒体在抗争事件中扮演“鼓动者”,往往引导议题框架、激发舆论热度,网络媒体则表现为跟随和扩大作用。随着传统媒体通过报道抗争冲突刺激公众情绪,网络媒体顺势激发公共讨论的高潮,抗争话语主要从传统媒体流向网络媒体。在传统媒体对舆论的支配下,抗争事件最终将迫使政策回应或冲破国家包容而遭到舆论压制,随后传统媒体的报道逐渐减少,网络媒体的舆论顺势消减(图2)。
图2 社会抗争中传统媒体主导舆论
(二)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共同主导舆论
当传统媒体在抗争事件中扮演“助推者”或“协调者”,抗争话语既可能先进入传统媒体继而引发网络讨论,也可能先进入网络媒体发酵,形成强度后流向传统媒体。随着抗争事件获得的关注不断增大,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舆论相互推动,抗争话语在两个舆论场循环流动。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共同主导的情形下,抗争事件面临两种结果:其一,抗争事件在有限范围内进行,未能引发政策回应,随着舆论热度自然消减,抗争事件在传统媒体上的报道和网络媒体上的讨论都逐渐减少(如图3);其二,抗争事件推动政策回应或冲破国家包容而遭到管制,随后传统媒体的报道首先逐渐减少,网络媒体的舆论顺势消减(如图4)。
(三)网络媒体主导舆论
当传统媒体在抗争事件中“失声”或扮演“阻抗者”,抗争话语无法在传统媒体上畅通传播。在此情形下,往往由网络媒体引导议题框架、激发舆论热度,传统媒体上抗争话语微弱甚至消失,或是将抗争事件边缘化、模糊化。随着网络媒体舆论不断发酵,抗争话语快速增长,由于抗争话语流向传统媒体受阻,网络媒体舆论进一步膨胀。在网络媒体的舆论支配下,抗争事件最终将迫使政策回应或冲破国家包容遭到舆论压制,随后传统媒体的报道逐渐减少,网络媒体的舆论顺势消减(图5)。
图3 未能冲击政策的共同主导舆论
图4 引发政策回应的共同主导舆论
图5 社会抗争中网络媒体主导舆论
从以上分析可见,当传统媒体逾越理性界线成为抗争的“鼓动者”,便成为抗争风险的制造机器;当传统媒体因规制而“失声”或成为“阻抗者”,网络媒体则成为抗争风险的聚集地,这两种情况均会激化矛盾,增加社会压力。大众传媒是公众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当媒体扮演“协调者”和“助推者”,则通过理性报道成为政府与公众的协商渠道,从而促进沟通与对话,化解风险。因此,笔者认为能否构建理性和适当的舆论空间是媒介影响社会抗争事件发展的关键因素,这也是未来社会治理创新不容回避的一项制度设计议题。
五、结语
中国的传媒与社会抗争之关系不可一概而论,在社会转型的场景中,各方行动者的能动性对媒介的角色及作用机制拥有较大的形塑作用。媒介与社会运动或抗争的研究主要采取个案研究,学界从不同理论视角关照此议题,因案例的筛选和研究路径不同导致得出了具有一定差异性的结论,但从中可以看出媒介在社会力量的碰撞和拉扯中呈现的多种形态。从资源动员和认同建构的实际结果看,并非所有社群的抗争行动都能获得媒介近用和传播赋权的机会,这既与其微观层面的传播策略(如温和、风趣、去政治化)有关,更与这些社群拥有的主体属性、资源禀赋、社会网络有关。即使是新媒体的传播也仍然同样高度依赖于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市场化条件下的传媒偏爱冲突与抗争题材,倾向于去政治化的属性或策略的抗争行动,以减轻报道的政治风险。
回顾过去的抗争事件传播历程可以看到,大众媒体和网络媒体在推动制度性变革方面均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大众媒体对某些社会冲突议题的报道没有明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民主治理的意识,更没有形成制度性措施。[14]而网络的线下解决能力也不乐观,有研究分析仅有16.5%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促成了政府决策改变或新政出台。[15]鉴于此,媒体的理性和主观能动性显得更加可贵。媒体不仅要着眼于报道和解决独立的冲突事件,更要助力于推动国家和社会层面完善公民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和实施制度性改革,这一目标的实现无疑需要具有理性表达和协商缓冲功能的舆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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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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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62X(2016)03-014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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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语境下新媒体与基层社会抗争的理论关系研究”(15YJAZH067)
王斌(1981—),山西临汾人,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媒介社会学、新媒体传播;胡周萌,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媒介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