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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婚姻挤压的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2016-09-02李致江

关键词:住房农民工贵州

李致江

(1.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婚姻挤压的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李致江1.2

(1.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通过对贵州民族地区288名男性青年农民工的实证调查表明,青年农民工所面临的婚姻挤压较为严重,并且受经济因素的显著影响。在该群体寻找配偶过程中,对自我感知择偶困难度有显著影响的为收入、存款和住房;对遭受歧视程度有显著影响的分别为住房、消费与交通工具;对遭受挫折程度有显著影响的是收入、住房和工作状况。因此,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保障青年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城市住房需求是解决该群体婚姻挤压的关键。

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经济实力;婚姻挤压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6.04.019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之后,我国广大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发展。作为劳动力市场上主力军的青年农民工为民族地区城镇化的推进与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但是,受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影响,青年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子女入学、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基于此,理论界、政府与社会也对以上问题给予了一定的研究和关注。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大家都将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工资拖欠、子女入学、社会保障与市民化等问题的同时,却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近年来民族地区男性青年农民工群体所面临的越来越严峻的婚姻挤压形势。

受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影响,贵州民族地区处于适婚年龄段的男女比例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失衡。再加上近年来贵州民族地区的青年女性也逐渐选择到东中部城市务工,受择偶梯度原则的影响,她们的婚姻对象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东中部地区的青年农民工或城市居民。双重因素叠加致使贵州民族地区婚姻市场上的适婚女性显得更为奇缺。面对着节节攀升的结婚彩礼与不断提高的婚姻成本,缺乏经济实力的贵州民族地区男性青年农民工就成为了婚姻挤压问题的最终承担者。贵州民族地区男性青年农民工能否在竞争激烈的婚姻市场上找到自己的配偶,进而组成家庭,不仅对该群体自身的心理平衡、情感慰藉、自身养老等都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人口再生产甚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都至关重要。基于此,对贵州民族地区男性青年农民工的婚姻挤压与经济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开展深入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相关文献梳理

婚姻挤压是指在婚姻市场上,婚龄男女人数相差较大,比例失调,导致部分男性或女性不能按现行的择偶标准找到配偶的现象。[1]如果适婚年龄段的男性数量明显多于女性,出现适婚男性过剩和女性短缺,即为男性婚姻挤压;相反,则为女性婚姻挤压。婚姻挤压通常用择偶过程中遭遇的挫折程度、歧视程度与困难程度等指标来衡量。[2]现阶段,在我国广大民族地区农村主要表现为男性婚姻挤压。男性婚姻挤压最终会导致部分适婚男性无法顺利找到配偶、组成家庭,最终沦为单身汉—即人口社会学意义上的光棍。近年来民族地区不断出现并有逐渐壮大趋势的光棍群体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如贵州省毕节市响水乡拉鲁村,全村管辖5个村民组,333户,1444人,其中仡佬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80.6%,光棍就有132条。[3]民族地区大量光棍群体的出现会对家庭结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产生极大危害。首先造成家庭功能的缺失,杨军昌认为传统家庭承担着生育、生活、娱乐、养老等基本功能。光棍群体无法成家导致生育功能的丧失会直接影响该地区人口的再生产,此外,在我国仍依赖“养儿防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下,该群体以后的养老问题将变的十分突出。[4]其次对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杨斌认为“成家立业”、“造福子孙”一直以来都是中国老百姓孜孜以求的人生目标,由于无婚可结、无家可成、无子可继,“得过且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就成为了他们的人生信条。光棍群体失去了努力奋斗的力量源泉,生产动力明显不足。[5]最后危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刘中一认为光棍群体无法通过婚姻来满足自己性的需要,就有可能会通过强奸、通奸、嫖娼、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及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来获得性的满足。此外、处于社会底层的大龄未婚者,为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会通过暴力和犯罪的方式联合起来,以走私、赌博、抢劫、贩毒、绑架、贩卖人口、欺行霸市等为主要生存方式,多具有反社会的性质。[6]

青年农民工在择偶过程中所具备的经济实力,是指个体在婚姻市场上寻找配偶时所能够提供的与金钱和物质有关的各种资源。通常用收入、消费、存款、住房等指标来衡量。[7]布迪厄在研究法国贝亚恩地区农民的婚姻策略的过程中,提出了社会场域中的行动者在制定和运用婚姻策略时通常考虑的三个因素,分别是资本、惯习、场域中所处的位置,其中资本是关键。布迪厄在他所著的《实践感》一书中指出婚姻受经济因素支配,婚姻最终要使婚姻交易的双方实现物质和象征资本的最大化。[8]郭志刚提出“男孩偏好”导致的出生性别比失调、人口迁移、社会经济因素是导致目前男性婚姻挤压的三大重要因素。其中社会经济因素是影响婚姻市场变化的重要变量。[9]高发元、桂宇认为经济发展的差距决定了目前婚姻挤压的格局: 强势的经济环境更能吸引作为婚姻资源的女性进入,从而使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的地区面临着女性人口的流失。西南民族地区的很多男性在大范围的婚姻挤压中不具备竞争优势,最终成为内地农村婚姻挤压的承担者,这些民族地区也因此成为婚姻挤压这一社会问题的末端,面临着经济和社会的双重问题。[10]

三、研究设计

㈠变量界定

1.因变量:青年农民工的婚姻挤压

本研究中提到的青年农民工,也就是学术界所说的第二代农民工,是指22~35岁进城务工或经商的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员,包括从小在农村长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和“第一代农民工”夫妇在城市生育的达到就业年龄的在城务工的青年劳动人口两类群体。青年农民工婚姻挤压的具体量化指标如下:

歧视程度:是指青年农民工在寻找配偶过程中遭受的歧视程度,为定序变量。

困难程度:是指青年农民工寻找配偶时困难度的自我认知,为定序变量。

受挫程度:是指青年农民工寻找配偶过程中被拒绝的次数,为定距变量。

2.自变量:青年农民工的经济实力

青年农民工的经济资本为自变量,其中,收入、消费、存款为定距变量,住房、交通工具、工作状况为定序变量。

㈡资料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源于2013年教育部青年课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挤压问题研究——基于社会排斥理论的视阈”在贵州所做的部分调查。在贵州所做调查以22~35岁的男性未婚青年农民工为对象,所有样本均由随机抽样得来。抽样步骤为:先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贵州省抽取5个市州,分别为贵阳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六盘水市;再分别在这5个市州首府所在地按分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4条街道,最后对所抽取的20条街道的所有青年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8份,有效率为96%。

㈢研究方法

利用统计软件SPSS.19对本次调查所获得的调查问卷进行处理,从而建立线性回归模型予以分析研究。

四、结果分析

㈠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年龄方面:22~26岁所占比例为56.6%,27~31岁的占22.2%,32~35岁的占11.2%;身体状况:身体很好占20.1%,身体好占39.2%,一般占33.4%,不好占6.3%,很不好占1%;文化程度方面,接受过初中教育的最多,为54.5%。其次是高中,占22.2%。接受过小学教育的所占比例较小,仅有16%。此外,还有7.3%的青年农民工接受过大专教育;从民族成分来看,汉族占60.6%,少数民族占39.4%。找工作的途径:朋友或老乡介绍占48.3%,自己出来找占44.4%,企业招收占5.2%,政府组织占2.1%。职业构成:建筑业占32.3%,制造业占20.5%,批发零售业占5.9%,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占41.3%;未来打算:走一步看一步的占38.2%,定居城市的占30.2%,回乡务工或创业的占21.9%,老了再回乡的占5.9%,回乡务农的最少,仅有3.8%;拖欠或克扣工资情况,经常被拖欠或克扣的占19.1%,偶尔被拖欠或克扣的占58.3%,没有被拖欠或克扣的仅占22.6%;劳动就业合同签订情况:从来没有签订过的占26%,偶尔签订过的占53.1%,经常签订的占20.8%;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从来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56.3%,偶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占41.7%,经常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2.1%;同村女性务工范围:本省务工的占52%,外省务工的占48%。

㈡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婚姻挤压状况

1.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寻找配偶过程中遭受的歧视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青年农民工在恋爱或者相亲过程中遭受了较多的歧视。其中,经常遭受歧视的青年农民工占12.5%,偶尔遭受歧视的青年农民工占34.7%,选择一般的占24.7%,很少遭受歧视的青年农民工占19.4%,没有遭受过歧视的青年农民工仅为8.7%。(见表1)在被问到相亲或恋爱过程中遭受歧视的主要原因(限选3项)时,77.8%的青年农民工选择了收入低,64.2%的青年农民工选择了没有城市住房,45.8%的青年农民工选择了职业差。青年农民工在恋爱或相亲过程中遭受的歧视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进而有可能诱发心理或犯罪问题。

表1 恋爱或相亲过程中遭受的歧视程度

2.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寻找配偶困难度的自我感知

调查显示:青年农民工在寻找配偶过程中自我感知非常困难的占11.8%,比较困难的占42.7%,自我感知一般的占38.5%,比较容易的占6.3%,非常容易的仅占调查总体的0.7%,自我感知寻找配偶比较容易和非常容易加起来的比重仅为8%。(见表2)这一统计结果充分说明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群体寻找配偶非常困难。

表2 寻找配偶自我感知困难度

3.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择偶过程中遭受挫折的程度

数据显示:青年农民工在恋爱或相亲的过程中没有被拒绝过的占12.2%,被拒绝1~3次的占65.6%,被拒绝过4~7次占总数的20.8%,被拒绝8次以上的比例为1.4%。(见表3)这一分析结果表明,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在恋爱或相亲过程中都曾遭受过或多或少的拒绝。

表3 恋爱或相亲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程度

㈢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经济实力

从收入来看:月收入为0~1500元的占3.5%,1500~3000元的所占比例最大,为53.8%,3000~4500元的占25.7%,4500~6000元的占11.8%,6000元以上的仅为5.2%;消费方面:月消费介于0~1000元的占30.2%,1000~2000元的占53.8%,2000~3000元所占比例为15%,3000元以上仅占总数的1%;存款方面:0~10 000元的所占比最大,为44.1%,10 000~30 000元的占35.6%,30 000~50 000元的占14.5%,50 000元以上的占5.8%;住房方面:农村木或竹房占28.8%,农村砖房占67.2%,城市自购房占4%;交通工具方面:77.4%的家庭拥有电动车或摩托车,仅有7.6%的家庭拥有汽车。

㈣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婚姻挤压的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本研究通过多元共变的分析方法来探究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经济实力与其遭受的婚姻挤压之间的关系,并构建相应的多元回归模型,具体数据模型见表4。

表4 以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经济实力为自变量建立了的解释模型

注:表内系数均为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值,括号内系数为显著度Sig.值,P<0.05。

通过对表4解释模型中数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对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择偶过程中受歧视程度有显著影响的主要有消费(显著度为.024)、职业状况(显著度为.001)和交通工具(.031)。职业状况的回归系数最高为-.262,其次是消费水平为-.219,再次是交通工具为-.198。数据表明:消费与受歧视程度呈负相关,意味着青年农民工在择偶过程中消费水平越高,其所受的歧视越少。这有可能说明青年农民工的穿着、日常用品、娱乐等外在的物质消费以及在与女性交往过程中为了体现自己“大方”的消费越高,其遭受到的歧视就越小。职业状况回归系数为负值,意味着青年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越好,所受到的歧视越小。印证了目前女方越来越看重男方的职业状况与发展前景。交通工具的回归系数也为负值,意味着家庭拥有的交通工具的层次越高,遭受到的歧视就越小。这也与目前大多数女性结婚要求男方要有汽车这一现实相吻合。

第二,对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择偶过程中自我认知的困难度有显著影响的主要有收入、存款、住房(其显著度分别为.000、.011和.035)。从回归系数来看,收入(-.433)与自我感知困难程度呈负相关。说明青年农民工的收入越高,自我感知寻找配偶的困难就越小。存款(-.513)与自我感知困难程度也呈负相关,意味着存款越丰厚的人自我认为寻找配偶的困难越小。这与现今婚姻市场上的彩礼节节攀升有直接关系。阎海军在其《崖边报告——乡土中国的裂变记录》一书中提到的:按照农村的婚姻习俗,从男方上门提亲、相亲、定亲、彩礼开始,直至婚礼当天,男方婚姻支付共计15余万元。这还不算修房子、买家具、家电等开销,如果加上这些,没有20余万是结不了婚的。[11]住房(-.398)与自我感知困难程度也呈负相关,意味着家庭住房条件越好,自我感知择偶困难程度越低。

第三,对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择偶过程中的受挫程度有显著影响的主要有收入、住房与职业状况。其显著度分别为.008、.043、.022,回归系数分别为-.453、-.613、-.521,均为负值。收入的回归系数分别-.453,意味着收入越高的青年农民工在择偶过程中被女方拒绝的次数越少。住房的回归系数为-.613,意味着家庭住房条件越好的青年农民工相较住房条件差的青年农民工被拒绝的次数更少。职业状况的回归系数为-.521,说明职业状况与受挫程度呈负相关,即职业状况越好的青年农民工在择偶过程中遭受的失败次数越少。

四、结论与对策

㈠结论

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在择偶过程中大都遭受过不同程度歧视与挫折,他们自身感觉寻找配偶也越来越困难,这充分说明该群体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婚姻挤压形势。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适婚女性外流、经济收入较低、缺少城市商品房与职业状况差。

1.适婚女性外流是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婚姻挤压的宏观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贵州民族地区的女性也纷纷加入到外出务工的行列中来。调查显示,贵州民族地区男性青年农民工的同村女性中有48%选择了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外省务工,受择偶梯度原则的影响,外出务工的青年女性更倾向于选择经济发达地区的青年农民工或城市居民。这就造成了贵州民族地区婚姻市场上适婚女性资源的流失。因此,引导贵州民族地区女性务工人员返乡实现本地就业,从而避免本地婚姻市场上女性资源的流失就显得尤为总要。

2.收入较低是导致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遭受婚姻挤压的重要因素

收入是衡量青年农民工经济实力的核心指标,收入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该群体在婚姻市场上是否具有竞争力。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自身素质较低等因素的影响,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收入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本就较低,再加上工资经常被克扣和拖欠,最终导致该群体收入水平无力承担不断攀升的高额婚姻成本。因此,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保障青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该群体的收入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

3.缺少城市商品房是导致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遭受婚姻挤压的硬性条件

在城市拥有住房已经成为婚姻市场上适婚女性选择配偶的基础条件。婚姻市场上适婚女性对住房条件的要求已经从“70后瓦房、80后砖房发展到了90后楼房”。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微博的收入显然无法购买城市高额的商品房。为此,应采取改革城市住房供给结构、加大对青年农民工的购房补贴等措施以解决该群体对婚房的要求。

4.职业状况较差是致使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遭受婚姻挤压的潜在因素

通过对贵州民族地区部分80后、90后适婚女性的访谈得知:她们越来越看重男方的职业性质、从业环境与发展前景。受自身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缺乏等因素的影响,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劳动强度大、就业环境差、发展前景弱等类型的工作。职业状况较差已经成为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遭受婚姻挤压的潜在要素。基于此,健全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善其职业状况就显得刻不容缓。

㈡对策

1.积极引导黔籍外出女性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与创业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贵州的少数民族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与劳作期间创造了大量的具有民族特色与风情的工艺与技术。例如,苗族的刺绣与银饰、布依族的蜡染、水族的马尾绣等工艺品都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刺绣、蜡染、马尾绣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与技术恰恰是民族地区女性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就业与创业的有利土壤。但由于之前大量少数民族女性青年外出务工,致使有些工艺与技术面临着失传和绝迹的局面。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积极引导外出女性务工人员结合本民族的特殊工艺与技术从事就业或创业,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贵州民族地区婚姻市场上女性资源的外流,而且还可以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传统的工艺与技艺。此外,随着近年来民族地区交通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到民族地区体验原生态的民族文化旅游,因此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优秀而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来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返乡的女性青年农民工可以利用自己在外就业或创业过程中积累的资金与经验,在饮食、交通、服务等第三产业领域开展就业、创业。在利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推动旅游的过程中,贵州省的西江苗寨走在了前列。西江苗寨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苗寨,每年都有大量来自国内外的游客来到西江苗寨感受苗族风情,品尝苗族饮食,领略苗族文化。尤其是在每年的“吃新节”“苗年”和四年一度的“鼓藏节”,大批游客来到西江,有利带动了当地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大批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增加了人们的收入,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建立与健全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阿玛蒂亚·森在其著作《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中认为,教育作为一种基本能力,其被剥夺与否,是衡量社会是否提供给底层一条改变其命运的通道以及政府的公共政策是否得当的核心所在。更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能直接提高生活质量,还能提高一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使其免于收入贫困。[12]青年农民工的受教育情况、尤其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于提高其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调查显示,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群体中从来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56.3%,偶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占41.7%,经常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2.1%。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首先,加快贵州民族地区职业技术院校体系建设,争取实现每个县有中专院校,每个市州地有大专院校。办学过程中,应积极与企业和用工单位实现无缝对接,校企合作,共同办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学有所用,学有所长;其次,对已经参加工作的青年农民工,政府、企业、工会、社会组织等主体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对青年农民工群体开展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该群体能够不断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从而实现企业生产力水平提升,青年农民工收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等多重目标。

3.完善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青年农民工合法权益

李强在其《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一书中指出,中国城市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次属劳动力市场,这个市场上的职业结构都是体力劳动型的,其收入明显低于总体水平,且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农民工都属于非正规就业者。因此,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从社会公平角度看,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都应得到保障,而不应仅仅保障城市居民和正规就业者的利益。[13]调查显示: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群体中经常被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占19.1%,偶尔被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占58.3%,没有被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仅占22.6%。劳动就业合同签订情况:从来没有签订过的占26%,偶尔签订过的占53.1%,经常签订的占20.8%。这都充分说明贵州民族地区青年农民工在城市打工过程中其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此,应建立青年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赋权机制,完善青年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条文等,从法律与政策方面明确界定青年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应建立青年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惩罚机制,这就需要建立起监察执法、惩罚侵权行为的制度与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侵犯青年农民工权益的主体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主体认识到,一旦侵犯青年农民工的相关权益,他们将会受到来自法律、行政、经济、社会信用与道德等方面的惩罚。此外,还应加强执法检查,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与保证金制度,保障青年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及时发放。[14]最后,执法部门还应健全对青年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合同管理,因为劳动就业合同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许多青年农民工失去了维权的最佳工具,无法获得法律救济。因此,劳动执法部门应经常对青年农民工劳动就业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对工资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休息休假等权利制定出强制性的执行标准,从而更好地保障青年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4.扎实推进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切实保障青年农民工的住房需求。

是否在城市拥有住房已经成为贵州民族地区婚姻市场上适婚女性选择配偶时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然而,伴随着近十年房地产行业的大肆扩张,贵州民族地区城市的房价与全国一道不断攀升,农民工微博的收入不足以支付高居不下的房价。最终导致城镇住房市场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供给侧结构失衡,城市商品房严重过剩,而需求侧大量青年农民工的住房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达7.2亿平方米,相当于720万套住房库存,创下历史新高。目前,贵州省仅贵阳市商品房待售面积就有900万平米约十万套住房待售。如此巨大的房地产库存已成为当前经济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方面,如果这一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将会积累更大金融风险。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随着城镇居民刚性住房需求的不断满足,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只能将希望放在农民工、尤其是对城市住房有强烈需求的青年农民工群体身上。为此,我们要将房地产行业去库存与保障青年农民工住房需求结合起来:首先,对于农民工在城市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如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就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稳增长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对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给予实际成交额1.5%财政补贴;对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给予实际成交额1%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州、县(市)按照2:8的比例共担。其次,加大对农民工购房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农民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银行对于农民工住房贷款的利息应在基准利息方面予以下浮。再次,将在城市就业且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工积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自筹部分,另一方面也要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企业承担部分。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则要为农民工开设缴存账户、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绿色通道”。最后,借鉴成都、重庆以“宅基地换住房”的做法,鼓励全家进城落户的农民工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及其所建房屋的所有权来置换城镇社区经适房和商品房价格补贴。这样不仅可以确保耕地面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而且解决了进城青年农民在城市的住房需求,也有助于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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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昭会)

2016-04-23

教育部2013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婚姻挤压问题研究——基于社会排斥理论的视阈”(13YJC840022)。

李致江(1985—),男,河南安阳人,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贵州师范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

C913.1

A

1000-5099(2016)04-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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