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6-08-31孙睿
孙睿
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孙睿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历史发展脉络,对其现实处境进行了全面描述,通过多方面多角度原因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针对性的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现实途径。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问题;对策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交易流程
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模式,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证券化,是我国近年来理论界探究的热点问题。一方面,资产证券化为筹资者解决了融资难、成本高问题,另一方面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更高的收益(相比于政府担保债券)。
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Fabozzi(1996)提出,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将有共性的应收账款、贷款、和其他非流动的资产整合成像普通证券一样拥有投资价值、可以流通的附息证券。1998年翟祥辉、张超英编著的《资产证券化——原理、实务、实例》作为我国最早介绍资产证券化的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国外资产证券化,并提出资产证券化是这样一个过程:按金融市场的部分或全部规律使存款人与借款人统一协调。何德旭在2001年提出,资产证券化其实是集聚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限相同或相近,并且可以以其为标准的资产来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资产证券有一个共性: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是证券偿付的基础与来源。
资产证券化交易流程图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历史发展脉络
1.前期尝试阶段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仅有十几年时间,截止2000年年底,中国已经实施的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全部是在国际的大背景运作的。
例如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在1997年以部分收益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了三亿美元的债券。此后,由于次贷危机的阴影,人们提到这一名词便谈虎色变,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
2.试点推行阶段
2005年,相关部委组建的工作小组宣布正式启动试点。2005年,我国首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建元2005”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2005”。同年九月,我国的首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出,属于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产品。2007年,尝到了创新融资的甜头之后,浦发、工行、兴业等机构成为第二批试点,继“建元”、“开元”之后第二批类似产品启动。2008年,第二批试点额度用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暂停了试点。此后几年,资产证券化业务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无人问津。
3.重新启动阶段
2011年,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审批被重新启动。次年五月,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通知发布,第三批相关产品被推进。2012年8月,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的相关文件由交易商协会发布。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相关文件并指出我国要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就要扶持小微企业,所以要降低证券化门槛,使之更加常规。2014年11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相关信息称将取消事前行政审批制度,企业将实行基金会协会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理管理,其实,不久之前,银监会已明确要将信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备案制消息一经发布,中金公司有关分析员就表示“这是中国市场标志性的事件”,他用“产品的成人礼”来比喻此次的备案制实行。更有人认为上述政策将直接为2015年交易所的证券化产品的爆发式增长提供动力,其中小贷证券化产品和互联网金融、租赁前景尤为喜人。
4.发展现状
发展至今,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归为三大类:企业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管);信贷资产证券化(银监会与中央银行主管);资产支持票据(交易商协会主管)。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又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BS)。截止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已发行51单,其发行规模高达两千多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很多,主要有不良贷款、住房抵押、汽车贷款等。由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筹集到的资金有308.7亿元,共有十四期,基础资产主要是企业可以取得的收益及未来收益,如路桥收费等。最后,资产支持票据共发行了7期,规模为62亿元。总体上,资产证券化发展势头良好。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诸如《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规范资产证券化运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但是有关资产证券化的立法还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上市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还在探索和试点阶段,在这种背景下,真实出售很难界定,制约了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应用。此外,资产证券化对配套制度的要求也比较高,而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应法律制度及外汇管理、会计等相关制度还比较薄弱,也制约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中介机构发展滞后
资产证券化有三个核心要素:真实出售,信用增级,破产隔离。其中第一和第三个要素都要由特殊目的机构(SPV)来实现。而我国现有的SPV力量较为薄弱,无法有效监督和管理证券化中的各个交易主体,导致交易风险较高,限制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同时,担保机构较少,应对信用风险力量不强,规模不大;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水平较低,没有口碑良好的大型机构,信用评级标准繁杂,没有统一的评级标准,这些因素都制约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3.市场环境不成熟
由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经济寻租发生概率较高,导致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产品只能依赖企业自身信誉,限制了资产证券化的推广发展。同时,我国金融市场自身发育不成熟,市场体制有待完善,且债券市场管制较为严格,导致企业债券发展滞后,阻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此外,由于债权价格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市场环境幼稚提高了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现值变化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收益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四、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主体较多,关系较为复杂,导致现有法律无法对参与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约束,同时法律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也制约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因此,立法部门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经验和市场环境实际情况,制定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加强对交易各方的约束。同时,应当对现有的《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涉及该业务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充分考虑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特点,减少制度对该业务发展的限制。此外,还要尽快健全完善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税收、利率、会计、外汇等相关制度,从而保障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
2.鼓励中介机构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整个交易流程中,中介机构特别是SPV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导致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缓慢,活跃度较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中介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问题。因此,政府要积极主导构建SPV,培育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大型中介机构。同时,对现有的中介机构给予支持,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展成为有声誉有口碑的中介机构。此外,随着市场的规范和业务的发展,还应当考虑适当放开现有制度不允许商业银行和信托机构设置SPV的政策限制,从而促进该业务的繁荣发展。
3.完善市场体系
首先,由交易结构中的特殊目的机构(SPV)发起,组建行业协会,建立专门针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体系,并形成行业标准,从而规范交易中各个主体的行为,以此降低资产证券化产品多主体行为带来的风险,提高产品信用度。其次,在产品交易实务中不断改进、创新发行模式、交易方式和支付制度等操作环节的具体形式,从而使资产证券化产品更加适应现行市场和政策环境,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最后,提高资产证券化的有效供给,将资产证券化有效广泛的与各种传统业务结合,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活跃度。
参考文献:
[1]张超英,翟祥辉.资产证券化——原理、实务、实例[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2]何德旭.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应用前景及对策,中国金融理论前沿Ⅱ[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林密.资产证券化的运行原理及风险分析[J].现代商业,2010(9).
[4]高保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分析[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Bhattaharya,A.K.,Fabozzi,F.J.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 [M].published by Frank J.Fabozzi Associates,1996.
作者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