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运作模式研究
2016-08-23王星蒋效宇
王星++蒋效宇
摘 要:近年来,随着时代进步和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钱生钱”的理财意识,而银行的平稳的低年化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此时社会上应时的推出多种类的理财产品,其中包括:P2P和基金等,再加上互联网属性,在线理财意识已经深入百姓的生活,激励大家开始向高收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尝试。
而我希望,P2P可以进行互联网转型,线上线下同时经营运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交易信息对称。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来说,提高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公民的财产安全;对于客户来说,客户可以通过平台数据披露,做最理性的分析进行最安全的投标选择,;对于P2P平台来说,不仅仅是督促自我,还可以放大平台优点,以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展现给客户。
接下来,我将对国内外P2P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运作模式做全面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P2P金融;服务;互联网;借贷
一、互联网P2P行业分析
网络借贷平台模式从国外引入中国,于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正式成立,许多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开始关注这一新的借贷方式——P2P。随之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P2P金融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已经具有相当清晰的规模。在2014年,国家也正式地表明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2015年底,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586万人和285万人。较2014年分别增加405%和352%,网贷行业人气明显飙升。2014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116万人和63万人。
其次,所谓机遇,也由于国家对P2P的重视,于2016年国家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项监管政策,表明国家把控P2P的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表示国家对P2P的认可;与此同时,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界精英和互联网人才进入互联网P2P行业,为互联网P2P注入新鲜的力量。
所谓风险,则是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在运作环节上还有很大的问题。据2015全年统计,全国网贷平台将有896家出现严重问题,2015年是2014年问题平台的3.26倍。在2015年有大量网贷平台出现,造成平台之间出现非常激烈的竞争 。
因此,目前急需研究市场上的互联网P2P借贷运作模式,是否符合国情,是否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是否应该做进一步的优化。
二、互联网P2P运作模式研究
首先,我们要知道P2P起源于国外的个人对个人借贷模式,国外P2P运作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Lending Club模式
承担的工作是最多的,主要包括:平台需要为借款人信用评级,由平台制定利率,并利用已有的大规模社交网络作为服务手段。
2.Zopa模式
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还款,这样的手段降低了出借人的投资风险,保障了投资安全;但是过多压制了借款人的还款自由,提高了借款人的门槛。
3.Prosper模式
是典型的中介平台,借贷双方完全为自主交易,Prosper不进行干涉,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更多。
4.Kiva
是非盈利的公益借贷平台,需要国家政府进行资金支持。
国内的互联网P2P借贷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由刚开始的“水土不服”到现在独具中国特色化的运作模式,中国的P2P网络借贷已经有非常清晰的行业布局。有数据得出,行业中已有68家互联网P2P企业得到风投的资金注入,此外,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上市公司分别为68家和48家,具有银行背景的平台为14家。
随着战略布局的逐步分化,中国的互联网P2P运作模式也已经出现细分:一部分只做平台,不介入交易,如拍拍贷,这类风险较小;而另一些则建立了资金池,如宜信、人人贷,介入了资金交易环节。另外,陆金所、有利网则把信贷资产证券化后,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
接下来我将介绍国内P2P网络借贷的运作模式:
(1)P2P模式——信息中介模式
P2P中国化历程中,最开始是模仿国外P2P企业的运作模式,即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业务。中国的P2P在刚开始模仿国外P2P的Prosper公司。
信息中介P2P平台是中国最开始的P2P运作模式。但是中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库不完善,导致P2P平台验证借款人的信息信息非常难,从而无法预测借款人逾期和坏帐的概率。所以,对于刚刚起的P2P来说,让市场接受很难。
(2)P2P模式——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混合模式
对于纯信息中介P2P模式水土不服问题,国内开始对P2P运作模式做的改变,P2P平台公司开始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寻找优质的借款人、进行审核评价、参与调查和帮忙处置逾期、出现问题负责追偿、处置。有点类似国外的Zopa和Lending Club,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P2P平台为了让贷款人相信,如果借款人的钱出现逾期情况,该平台有能力将钱追讨回来,一旦出现坏账情况,该平台负责将钱补偿给贷款人,决不让贷款人承受损失。因此出现了担保方。大多数为与P2P平台有关联的担保公司,P2P企业会先将钱偿付给贷款人,然后担保公司与P2P平台后果做平分,P2P平台通过这样的业务转变,开始形成P2P“中国特色”运作模式。
(3)P2C:个人与企业借贷模式
之后,P2P业务在中国发生了第二次的中国特色转变,出现了诸如P2C,即个人对公司的借贷业务——“个人向企业贷款,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方式。
借款企业代替了原来的借款人,因为借款的范围拓展到各行各业的实体企业,包括像传统金融中介们,例如传统线下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小微金融中心、没有足够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开始向P2P平台推荐他们的线下企业客户。
(4)P2B、A2P模式:个人与类金融企业债权与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
P2C阶段后,传统类金融机构开始意识到自己也是要借款的企业,拥有的牌照和大量客户,因此众多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房贷、车贷、融资租赁公司纷纷积极与P2P平台接触。相比中小制造业客户来说,拥有相关牌照类金融企业对于P2P借贷平台风险更小,自此快速衍生出更多形式的P2C、P2B(个人对非金融企业)、A2P(资产对个人)模式。此刻,国内P2P开始向中国特色化的P2P平台转变。
此时,投资人取代原来的出借方,因为出借方已经对接借款方,最终借款方直接对接的是类金融企业,投资者更像是在买类金融企业发行的某种理财产品。
三、总结
通过国内P2P网贷运作模式分析,根据不同企业的资源和战略组织方式不同,发现相互之间有很大差别。但无论何种运作模式,都要归结于最重要的一点:如何保证投资人的资金流入靠谱的借款方。然后围绕这一点,衍生出了中间环节,包括: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还衍生出多种类的借款方,不单单指个人借款方,包括:企业借款客户和类金融企业等,分摊风险;为了提高P2P网贷平台的资质,自己也不单单制作平台,还会多扮演一个角色,多承担一份信用担保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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