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查处与思考
2016-08-23郭淑萍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郭淑萍 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查处与思考
郭淑萍 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5年4月,农业部办公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打击动物诊疗机构违法从业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此清理活动为契机,对全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在清理整顿过程中,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对盐田区一起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诊疗机构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 479元,并处以4 000元罚款。
一、案件来源
2015年6月11日,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宠物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发现当事人徐某存在动物诊疗行为但未能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就此申请立案并于当日获准,依法开展调查。
二、调查取证及事实认定
(一)现场调查情况
证据一该宠物诊所布局为大厅左侧前方为三个独立卡位,第一个卡位放置四个铁笼,其中一个铁笼内存放有一条黄色的狗,正对大门卡位壁上挂有宠物牵引绳等宠物用品;第二个卡位放有一张桌子,桌子上为一批玻璃药瓶以及剪刀、镊子等器械;第三个卡位桌面上放置有电子显微镜、生化分析仪,PROKAN牌的血常规分析仪、B超仪;大厅左侧卡位后面设置3个房间,第一个房间放置有注射器、棉签等杂物,第二个房间地面放置一张蓝色气垫床,气垫床正上方设置有手术用无影灯,房间门对出通道右侧放置有一个冰箱,冰箱内放有动物疫苗;第三个房间有两个货架,其中一个货架上放置有注射液,另一个货架上放置药品;第三个房间对面是洗手间。大厅收银台后面是一个房间,房间左侧为两层共七个笼子,左侧墙上贴有“寄养服务”字样的贴纸;右侧有两张操作台,右侧墙上贴有“宠物美容”字样的贴纸,该房间最里面区域是淋浴区;证明了该诊所存在诊疗活动。
证据二当事人徐某以及证人任某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分别证明了当事人和证人的身份。
证据三现场提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为该诊所的经营者。
证据四对当事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当事人、证人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提取了名片、处方笺等证物复印件共19份等相关物品,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证人的确认下,在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取得证据照片9张。以上调查及证据相互印证了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事实。
证据五根据对当事人和证人的询问调查、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勘验)以及当事人提供的17张诊疗活动处方笺等证据,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 479元。
(二)事实认定
以上证据证明,当事人在其开办的宠物诊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即“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015年6月11日,执法办案人员经合议达成意见:当事人徐某无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法事实成立。
三、适用法律及处罚决定
2015年6月18日,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当事人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动物防疫法》,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立即停止违法诊疗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1 479元;3.处以4 000元罚款。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2016年6月26日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当事人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指定开户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盐田区经济促进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案件结果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结案。
五、体会与思考
1.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准确定性,对本案办理成功起到关键作用,本案中,涉案违法行为是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法责任主体是该宠物诊所的法人。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和责任主体后,执法人员以《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勘验)、询问、照相等取得现场证据,并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全面、细致收集证据也为办案成功提供了保障,在证据充分基础上,执法人员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分析判断,确定了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案件查明事实打好了基础。此次案件盐田区动物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进行集体讨论,对立案材料真雕细琢,提升了案件质量,并在2016年被评为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优秀案件。
2.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不仅仅是一个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还要承担动物检疫、疫情防控等兽医技术体系工作,兽医行政部门授权安排的一些工作也占用监督执法资源,执法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因此改善基层执法装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大势所趋。
3.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也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办案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杜绝出现知法犯法。更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例如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像,方便固定证据,取证,争取到更多办案时间,在执法过程中对双方也都有警示约束作用,更好规范执法。
4.强化诊疗机构监管。动物诊疗监管工作是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宠物健康,也涉及居民健康,事关公共安全,进一步加强诊疗机构监管,对诊疗机构实行评级量化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行医,维护动物诊疗监管秩序,打造动物诊疗系统良好生态环境,净化公共卫生环境。
5.加强普法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普法宣传,对相关办理程序进行公开,让辖区内兽医从业者了解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熟知《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