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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代言地方旅游,作秀还是创新

2016-08-23

遵义 2016年15期
关键词:官员公众旅游

官员代言地方旅游,作秀还是创新

近日来,山西卫视推出的一档官员真人秀节目火遍大江南北,在节目中,来自山西11个地市的书记市长轮番登台,推介当地的好风光。不同于山西官员的集体上电视,近日,湖北恩施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通过高空跳伞的方式“秀”了一把当地风光……官员为地方旅游代言,推介当地旅游资源,有人点赞,也有人拍砖,这究竟是一场作秀还是一次鼓起勇气的创新。

官员成“网红”也是创新

正方

为地方代言也是本分

文丨■ 张全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酒好也怕巷子深,无论是经营管理者,还是地方主政者,为本地推介产品都是分内之事。如果都不站出来叫卖,好东西也难以产生好效益。国外的官员早已深谙其道,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忘商业推销。长期以来,我国官员群体在公众心目中形成了严肃、刻板印象,按公众的思维定势,往往认为官员搞推销、代言之类有点不着调,与社会角色定位不搭界。

好在经过市场经济的冲击,这种观念正在发生悄然变化。近年来,官员们赤膊上阵,推销本地产品的行为越来越多了。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意识到了履职为民的重要性,能够主动放下架子,走到群众之中,与老百姓一起体验生活的艰辛,推动经济的发展,是一种为民、务实的作风表现。官员变身推销员,起码能够体验、感知到民生之苦、百姓之难。领导干部的职责,简单地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改善人民生活,增加人民福祉。说直白一点,就是为老百姓谋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官员当促销员,或为本地旅游代言,没有半点反对的理由,而且应该大力提倡。就老百姓的实际需要而言,主动替老百姓吆喝、叫卖的官员不是多了,而是还显得少。

官员为地方产品代言的行为,还能够拉近与公众的距离。从网友给那些“使劲吆喝”的地方官员起的外号上,就可以看出官民之间离得近了。老百姓的心里是有一杆秤的,一个官员,只要廉洁守法,真心为老百姓着想,至于采取什么方式,如何表现,直接动机何在,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是真心实意办好事、办实事,老百姓的掌声都会响起来。再者,官员多上镜头,成为公众人物,自然“引火烧身”,会成为群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无形中也提升了监督密度。

当然,不管是明星还是官员为地方旅游代言,都必须如实的介绍本地的产品,否则,代言就成为真正的作秀,代言者也会自毁形象,不但不会提升人气,最终还会给当地造成损失。如此这般,就得不偿失了。

官员成“网红”也是创新

文丨■ 谢锟强

鉴于官员特殊的政治身份,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官员往往是一种严肃和权威的形象,不过最近山西的一档节目对此有所颠覆,官员们为了推广当地的旅游文化产业,书记市长齐上阵,跳舞、拍MV……站到了镜头前吆喝,书记市长们俨然成了“网红”。节目拉近了官民距离,向观众展示了地方官员的良好形象和亲民姿态,也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动员能力,如此别开生面的真人秀社会上下自然一片赞誉。

其实,近年来,官员为地方代言的事例并不少见:在张家界风景区,一名中年男子穿起草裙,跳起骑马舞,被网友冠上了“稻草鸟叔”的称号,原来是时任张家界市旅游局调研员郑亚平;在浙江绍兴柯桥区王坛镇香雪梅海,一仙气十足的“小龙女”惊艳众人,原来是王坛镇的团委书记。显然,相比明星代言旅游,由于官员身份的“特殊性”,更容易吸引公众眼球,“官员代言”不失为推介旅游的新招术。

现如今,网络已经成为生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利用网络,我们可以更好地记录生活点滴、表达观点,可以更快捷地社交、学习和工作。但现实中,有些官员却敞不开心扉,害怕站在聚光灯下,怕出名后会引起网友的围观和深挖,通常潜得很深,不愿与网络打交道,归根结底是对网络没有一种正确辩证的认识,客观上讲,作为公职人员,其公开形象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执政党的形象,在网络世界中言谈举止当然有一定要求,只要讲得恰当得体,又能关注群众利益的话,那就是官员与网民良性互动的好范本。

诚然,任何新事物的出现总会伴随着质疑,官员变“网红”在赞誉中也夹杂一些作秀式的调侃,但是只要是从群众福祉出发,只要传递的是正能量,恶意解读着实有失公允。同样地,官员们也大可不必“谈网色变”,不妨让当地的旅游文化资源搭上网络传播的“快车”,既创新又高效,如此不为名不图利的“网红”当一当又何妨呢?

代言的官员勇气可嘉

文丨■ 林日新

巴东县委书委的这一跳,跳出了官员的勇气,也跳响了当地旅游的名气,是一场效果特佳的“官员旅游代言”,应该!

可有人却认为这是“不务正业”,那么请问:县委书记为了发展本地的经济,打响当地旅游的名气,让它们不再是“养在深山人未知”的处女地,亲力亲为,广而告之,不正是为了践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古训么?

如果有人肯要把这称之为“秀”的话,那么,这场“秀”,“秀”得好,值得那些不敢“秀”,懒得“秀”,也害怕“秀”的官员借鉴和学习。至于说“跳伞的钱谁出,不会又是公款吧?”为当地旅游代言,若是请明星、大腕来,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效果可能还比不上陈行甲这个曾为宣传巴东旅游唱过《美丽的神农溪》《巴东之恋》等主题歌曲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用这种具有本土优势的“明星”代言,难道还要他自费代言吗?这未免有患有“道德洁癖”之嫌了。

别再习惯性地质疑官员的善思善为了!敢于作为总比无所作为的官员好。“官员跳伞”这种以个性化的方式为地方发展站台,将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转化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这是一件大好事,与那些沽名钓誉、以权谋私者的“作秀”有本质的区别。当然,对这类貌似“作秀”却很有实效的创新之举,国民与媒体应当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质疑;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责;多一些点赞,少一些“拍砖”。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官员敢于创新,勤于创新,乐于创新,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做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好官员。

为官员代言公益点赞

文丨■ 王甄言

官员可以代言地方旅游吗?可以。因为,这是一种公益性代言。而且,官员作为地方政府负责人,负有发展一方的责任,代言地方就是为地方发展鼓与呼,站位是对的,不必急于否定。

官员代言旅游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好处。这种“资源”的利用、挖掘,几乎是“零成本”的,而请明星代言则花费巨大,成本畸高,效果也未必能令人满意。与其干这种既“烧钱”又不一定有效果的事,不如“就地取材”来得容易,即使代言不成功,损失也不大,反之,则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损失大矣。

官员代言当地旅游,首先获得当地群众的认可。当地群众都会觉得官员“蛮拼”的,自然会点赞。事实上,如果官员为了地方的发展都这么“拼”的话,地方群众是非常欢迎的,也是当地群众之福。所以,当地群众不会对官员代言感冒。既然如此,那么不明就里的人就不要轻易否定和拍砖。因为,也许你否定的正是当地群众需要的。

再者,官员代言当地旅游,又走了一条亲民线路,与当地发展绑在了一起,与当地群众的期盼一致,同当地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群众打心里喜欢。进而言之,官员代言地方旅游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变官员形象,使官员显得更加有亲和力,提高官员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未尝不是好事。

要看到的是,官员代言地方旅游并非“禁区”。至少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官员代言地方旅游。既然如此,那么官员代方地方旅游就不应该受到指责,也不必鸡蛋里面挑骨头,非得找出个缺点或问题来,从而否定官员代言。实话实说,如果为了否定而否定,则是带有色眼镜看人,缺少客观公正理性,也不能说服人。

还要看到的是,官员作为地方发展的“领头人”,其身份和职务连在一起,只要往公共场合一站,就代表地方,也代表地方发展情况。由此可知,官员本身就具有“代言”地方的天然性、统一性、合理性,这是不可否认的现实存在。既然这样,何不充分发挥其“特殊身份”的作用,允许官员代言地方发展包括代言旅游呢?

官员代言地方旅游,既无明文规定禁止,又有具天然的代言属性,就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视为禁区,而且,毫无依据的指责和设禁区并不能说服人,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当然,如果官员代言出现了一些问题,产生了一些“负作用”,引起当地群众质疑,则要谨慎对待。但即使如此,只要官员代言公益,就不能简单一禁了之,相反,要认真研究,使官员代言依法依规进行,从而克服官员代言的弊端。

官员代言是角色错位

反方

“官员代言”要守住底线

文丨■ 犁一平

“官员代言”最容易引起人们猜疑的问题,是怀疑“作秀”,如何使公众不怀疑“官员代言”的诚意,需要得体的安排。在决定实施“官员代言”之前,要做足功课,消除公众的质疑,赢得公众的理解、信任。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轻易出阵,或者仓促上马,只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那么如何能够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呢?由于官员身份具有特殊性,而公众又容易“过敏”,所以“官员代言”超出职务之外的行为,如果缺少透明度,难免会引起误会。所以,“官员代言”要想获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着力点很明显,首先,要制定一套“官员代言”规则,公之于众,征求公众的意见,完善“官员代言”规则和方案;其次,把“官员代言”的程序和过程全部公开,让阳光照进“官员代言”的“操作箱”,避免公众质疑“暗箱操作”,有口难辩,尤其一旦被动,即使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自证清白。

基于此,“官员代言”至少要守住四条底线:一是“职业底线”。“官员代言”只能为了公干,不能植入商业利益,实行商业化代言,即不能酬“赚外块”,比如设代言费,变成“广告费”装进腰包,或者从旅游公司列支一笔“代言费”,这是基本前提。“官员代言”一旦“取酬”,性质就变了,逾越了职业底线,不可能获得公众认可。

二是“社会底线”。“官员代言”作为公众人物,身份特殊,不同于明星,也不是“小丑”,代言的格调要高,能够登大雅之堂,换言之,就是不能低俗,不能“炒作”,为各种低俗炒作风气推波助澜,带坏风气,污染社会风气。“官员代言”如果滑入低俗泥潭,丧失了基本的社会责任,即使动机好、本人干净,也难以得到社会认同。所以,“官员代言”一定要把社会责任感列入考虑,放在重要位置。

三是“道德低线”。遵守社会道德是官员的分内之事,如果官员道德底线被拉低了,品质下降了,直接影响官员本人的身份和形象,也会成为群体标签,给整个官员群体抹黑。那么,什么是“道德底线”呢?如何守住它呢?官员在代言之前要想清楚,不可冲破道德藩篱,破坏公序良俗。

四是“廉洁底线”。这是最后一根底线,也是最起码的底线。如果违背了这条底线,公众是不会饶恕的。如何守住“廉洁底线”?不接受吃请,不勾肩搭背,不搞利益输送,不收受贿赂,不干“权力自肥”的事,值得官员三思。毫无疑问,如果“官员代言”出现这些情况,公众不会答应的。

“官员代言”是角色错位

文丨■ 周洪庆

不论是旅游业,还是制造业,抑或其他经济行业,都是经济组织(包括家庭、企业、公司等单位)在经营、在赢利,虽然向政府缴纳税利,为财政收入做出贡献,但终究还是市场经济行为。

一直以来,为经济组织代言,几乎都是明星的“专利”。过去,我们只闻有官员“追星”,未闻有官员“学星”,但近些年来却有一些官员纷纷步明星之后尘,也成为了经济组织的代言人。

政府的工作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官员为当地经济组织代言似乎无可厚非,甚至还可博得“拼经济”、“亲民”、“创新”之类的美誉。但仔细分析之,则感觉大为不妥,让人不敢恭维。

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当中的角色应该是“裁判员”,而非“运动员”。为了防止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从事营利活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行政机关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中纪发〔2013〕4号文件规定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官员为经济组织代言,显然有违这些规定。

官员为经济组织代言也隐藏着严重的危害性。一是容易误导消费者,一旦出现负面影响,势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难保其中一些官员不会权力寻租,私底下捞取个人好处,从而滋生严重的腐败现象。

有鉴于此,对于官员为经济组织代言,有关方面不可听之任之,应当立即予以叫停。

口碑才是最好的“代言”

文丨■ 叶建明

在广告效应时代,在眼球经济时代,旅游地做做旅游广告,搞搞旅游营销,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认为,让官员代言旅游,进行旅游营销活动,并不合适。首先,官员代言旅游,有“不务正业”之嫌。官员的正业是行政,展示出来的应该是行政能力。

如果为旅游代言,大秀吹拉弹唱,或其它方面的特长,这在很多民众看来,会有“不务正业”之嫌。而且,即便是在代言旅游,秀特长,录节目时没有挤占上班时间,但为了表现的更好,很可能平时也要做足准备,付出不少精力,甚至不排除进行一段时间的训练,若如此,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干扰到官员的本职工作。

其次,官员代言旅游,未必就能代言好。官员敢用特长代言旅游,应该是对自己的特长信心满满。但就一些艺术类的特长而言,水平高不高,并不在于表演者的自信,而在于专家与观众的评判。官员特别是地方一把手代言旅游,很可能听到的全是恭维声,马屁声,听不到真实的评判,从而产生自己水平很高的错觉,使推出去的代言节目得不到其他地方观众的认可。甚至还可能因为节目的不伦不类,被网友们嘲笑,反而弄巧成拙影响地方的形象。

最后,万一代言的官员以后出了事咋办?在现在反腐的高压下,谁也无法保证代言的官员就一定清廉,就不会出事。如是,消除其代言的节目或作品或许容易,消除其已扩散出去的坏影响则难。

代言旅游,特别是为地方旅游企业代言,也容易产生幕后的利益回报和腐败的空间,不可不防。其实,就旅游而言,口碑才是最好的“代言”。一个旅游地,只有打造出良好的旅游环境,用完善的配套设施,方便快捷的交通,周到热情的服务,以及诚信无欺市场才能赢得游客的口碑,赢得更多游客的到来;反之,如果旅游环境不好,配套不全,交通不便,“天价鱼虾”“强制最低消费”等宰客敲诈游客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即便官员代言的再好,也不可能真正换来旅游市场的红火。

官员登台为旅游吆喝角色错位

文丨■ 娄义华

官员为当地旅游作秀是一种角色错位、不务正业。随意去作秀,未经周密的研究,策划,不但不能给景区带来积极影响,反而适得其反,可能糟践了本身很好的旅游资源形象,好心办了坏事。

旅游景区打造和宣传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有些地方官员眼看其他地方的旅游搞得风生水起,每逢节假日,游客人满为患,川流不息,摩肩接踵,看着眼红,也想通过某些策划事件吸引游客,这仅仅是一厢情愿,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某种吸引眼球的“作秀”在公众视野中形成热议事件后,也未必能形成真正旅游景区的影响力。

旅游景区开发、推广都需要周密,详尽的调研,然后进行策划,经过缜密的部署形成战略规划,策划界有句名言:“旅游项目三分资源,七分推广。”要运作好旅游项目,旅游资源开发定位占据的份额较小,在整个系统中,推广占据着七成的比例。旅游产业开发具有不可修复性,一旦策划不当,规划失误,就难以恢复原有的生态。

旅游资源开发,在全国一窝蜂都上旅游产业的时候,如何结合自身的特点去研究、部署旅游产业,形成差异化。若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样,这有啥开发价值,反而劳民伤财,造成浪费,破坏资源。有些地方破坏生态环境,自造景区,硬上旅游,这是得不偿失的。

旅游景区的宣传推广,需要从长计议,聘请专业的策划专家进行策划,做好短期,中期,长期的战略规划,并逐步去实施。在执行当中,必须严格按照策划与规划确定的内容实施到位。这是一项严谨、周密的事业。

从整个旅游系统的宣传推广来看,除山西省的旅游推广因电视节目的需要而形成的推广具有一定的策划外,其他地区的旅游推广并未形成独特的、系统的战略性规划再实施,显得非常草率。

旅游景区的宣传推广具有复杂的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涉及多种学科,与政治、旅游、文化、策划、经济、管理、传媒、互联网、大数据等学科。景区推广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持续性。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经得住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官员的“一招鲜”,秀一把,当一回代言“票友”。

官员“跨界”当代言人,当旅游大使,需要在整体的旅游策划方案下进行,适当的时候,可以不损系统形象方案时,恰到好处的“秀”一把,公众表示理解与欢迎。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每个官员有自己主抓的工作,都有很多事务处理。每个地方的官员的职责是领导、管理、协调、组织,具有宏观,战略的眼光去统领和实施某项工作,每个地方的旅游事业,官员要做的工作很多。一个地方的主政官员将心思放在战略决策,调研部署上重要,还是亲自站到聚光灯下,去秀一场,孰重孰轻,一看就明白。那些醉心于表演的领导,偶尔为之不足为过,若时常为之,那就叫不务正业,超出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在其位谋其政,不专心干好本职工作,组织、人大等部门有必要进行监督考核。有失职,不敬业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问责。他热衷表演,那就请他下岗去专心当旅游代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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