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名普查工作的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
2016-08-23李学锋李永刚龚元夫李亚湖北省国土测绘院湖北武汉430010
李学锋 李永刚 龚元夫 李亚(湖北省国土测绘院,湖北武汉 430010)
浅谈地名普查工作的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
李学锋 李永刚 龚元夫 李亚
(湖北省国土测绘院,湖北武汉 430010)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试点是查清地区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水平;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武汉市江夏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为例,探讨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的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
地名 普查 技术 质量控制
1 引言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2014年7月1日,我国开始了为期四年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距离1980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已有30多年的时间。地名普查有利于政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的地名状况,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同时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方便人民生活,对于提高政府对地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武汉市江夏区是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试点,本文介绍并探讨了武汉市江夏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施的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为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全面开展提供技术基础。
2 地名普查的内容与特点
2.1地名普查的内容
地名普查的内容是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和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2.2地名普查的特点
近年来,为了掌握国家经济、社会、人口、地理等各方面的信息,我国开展了各种与之相关的普查,比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等。与其他的普查相比,地名普查除了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涉及面广。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全省地名分为11大类,包括陆地水系类、陆地地形类、行政区域类、群众自治组织类、非行政区域类、居民点类、交通运输设施类、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类、纪念地旅游景点类、建筑物类、单位类。虽然民政部门是地名的主管部门,掌握着大量的地名信息,但是因为需要普查的地名类别较多,涉及面较广,需要多部门的合力参与才能顺利完成普查工作。
(2)属性多。地名是人们社会交往中广泛使用的媒介,它具有众多的属性信息,不同类别的地名所具有的属性又不尽相同,这些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中都有所体现,地名的属性少则四五十个,多则有六七十个。地名属性多且专业性强,对普查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求都很高,否则就很难快速、高质量的完成普查工作。
(3)文化底蕴深。挖掘地名文化,追溯地名的历史沿革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点。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地理实体的名称,不是本身自有或者天然存在的,因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它不仅是一个具有指位作用的符号,往往能完整的保留命名时所反映的当地的文化内涵。普查员需要通过搜集整理大量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才能挖掘出地名所蕴含的故事和含义。
3 地名普查的技术方法
地名普查的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成果转化与利用阶段。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将地名普查的实施步骤进行了细分,地名普查技术流程如图1。
(1)前期准备。首先,成立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地名普查是一项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工程,除民政部门之外,水务、国土、交通等各参与部门的分管领导也是地名普查机构的成员。然后,制定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指导区域内地名普查工作的实施。
(2)组织培训。地名普查工作机构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多数普查员也是临时调剂或抽调来的人员,对地名普查工作业务不熟悉,而且还要同时兼顾本单位的工作。为了提高地名普查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组织培训,确保普查员掌握普查工作技术方法。培训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集中培训。培训对象为街道和各委办局普查员,培训内容为地名普查的目的、要求及总体部署等,增强普查员对地名普查工作的认知和了解,同时,起到良好的宣传动员作用。
第二层面:分片培训。集中培训并没有对具体落实普查工作的村(社区)的普查员进行培训,因此,又以街道为单位,进行了分片培训。培训内容是地名调查目录和地名登记表的填写规范与要求,使每位普查员基本掌握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第三层面:重点培训。在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之后,有些街道存在问题比较多,又对这些街道进行重点培训。重点培训的内容是共性的疑难问题,确保每位普查员熟练掌握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3)收集资料。收集资料的目的是为填写地名调查目录和地名登记表提供资料来源。收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包括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件和资料;已经公开出版的有关地名的图、录、典、志;党政机关和各专业部门相关普查资料与数据;基础地理数据与遥感影像数据
等;特别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及地名补查与资料更新的成果。
(4)填写地名调查目录与地名登记表。首先,以工作图图载地名信息为基础,结合收集到的地名相关资料,编写地名调查目录,确定待普查对象,并标注所收集信息资料的来源和出处。然后,根据地名调查目录,整理、查阅和考证相关资料,一条地名对应填写一张地名登记表。
(5)属性信息调查。综合分析地名调查目录和地名登记表,到各个街道,对地名调查目录和地名登记表中的属性数据进行走访和核对,甄别核实书籍记载资料的真实性,走访部分地名的地名来历和含义,并用红蓝笔进行标记、修改。调查核实的方式主要有:召集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等。在调查实施过程中,一要避免忽视核查“一普”等地名档案资料而盲目进行外业调查,二是要避免减少外业调查工作量而全部采用“一普”等地名信息。
(6)历史地名调查。历史地名是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历史地名是地方文史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使人们认识当地的历史发展变化过程和取向,历史地名调查是地名普查的组成部分。对第一次地名普查后产生的历史地名要进行普查,即一普时有,现在没有的地名,考证准确的历史地名并填写地名登记表,使用时间字段填写为历史地名。历史地名要录入数据库,在工作图和地名普查成果图上不标绘。
(7)地理信息和地名标志信息采集。地理信息采集,主要是采集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拍摄实体的照片。在普查工作图上能准确判定位置的,可采用图解法确定坐标,图解坐标精度表示到秒;在普查工作图上不能准确判定位置的,应到实地测量,在保证位置准确的前提下,测量误差小于20米,坐标精确到秒,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坐标系均是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地名标志信息采集,对独立设置的、目前仍使用的,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行政区域地名标志、专业区地名标志,纪念地和旅游景点地名标志以及街、路、巷地名标志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其标志位置,拍摄标志照片,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工作图和地名普查成果图上不标注。
(8)工作图标绘。普查工作图上所有地名都要使用0.3mm以下红、蓝两色中性碳素笔进行标注,地名注记的修改、增删一律使用红笔标注,其他则用蓝笔标注。对工作图上新增或变化的地物,选择与地名有关的重要地物进行补测和修测。文字注记要字体正规、字迹清晰、用字规范、位置准确、图面整洁。
(9)属性数据梳理。根据地名登记表、工作图、多媒体信息等资料,对地名属性信息进行梳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地名调查目录上的地名是否有重复;登记表、调查目录、实体是否一一对应;属性字段必填项是否全部填写;多媒体信息命名是否正确;并对地名普查的核心内容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仔细推敲、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10)标准化处理及设置地名标志。对普查中发现的地名不规范问题,按地名管理法规规定,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此次地名普查中的地名标志设置,要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现实的需要,以及经费的承载情况,有重点的予以设置。
(11)建立地名数据库。按国家地名数据库统一格式,将整理和筛选之后的地名信息导入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软件,包括十一大类地名登记表、地名调查目录、地理信息、多媒体信息、地名标志等,并组织数据关联匹配,凡是矢量地图上标注的地名都要与属性数据库进行关联匹配。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已勘定的乡级行政区域界线,标绘到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1:5000矢量图上。标绘的界线中间不可中断,标绘时可将矢量图放大到最大,以利于标绘时选取、检查定位点。
(12)图形数据整合。根据地名调查工作图和地名登记表,以相应的图式符号,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标绘在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对新增或变化的重要地物进行补测或修测。
(13)成果制作。建立地名数据库,完成图形数据整合之后即可输出地名普查成果——“五表一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14)成果验收与归档。对地名普查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二级检查包括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审核通过后,按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地名普查的立卷归档工作。
4 地名普查的质量控制
4.1层层审核,确保质量
地名信息审核采用层级审核制,紧抓重点内容(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和关键工序(资料收集和外业信息采集),分四个层次对地名信息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第一个层次,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对本辖区普查员填报的地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第二个层次,由技术协作单位对街道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修改,并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第三个层次,由区地名普查专家组重点对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审核完善,最后,返还到街道再次确认并盖章。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在“数量”的方面主要检查有无漏查现象,与普查范围内的实际数量是否相符;从“质量”的方面主要检查数据项填写是否齐全,填写的内容是否准确规范,图表名称是否相符等。审核要以搜集的有关地名档案、资料为依据,坚持与历史相符的原则。审核不合格的要退回原普查单位重新采集更正后再行上报。
4.2部门合作,形成合力
地名普查是一项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工作,必须采取部门合作的方式,充分利用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和委办局的优势,明确分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者的结合,不仅减少了地名信息的遗漏,还保证了地名信息的专业性。
5 结语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性和系统性比较强,首先,要强化地名普查培训,确保地名普查工作质量;其次,要重视部门合作,达到资源共享;最后,需要加强沟通,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15年,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开展,武汉市江夏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技术方法的实施与应用,是开展地名普查方法的一种新尝试,为开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奠定了技术基础。
[1]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2014,8.
[2]《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GB/T1852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