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政府支持产业的新尝试
2016-08-20本刊编辑部201628
本刊编辑部 2016.2.28
卷首语政府支持产业的新尝试
本刊编辑部2016.2.28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近几年,北京市已设立了各类政府的引导基金,对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发挥了引导、促进作用。日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市财政局联合宣布,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基金收益、社会捐赠和社会资金,计划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资金计划出资50亿元,将吸引多方力量共同支持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移动互联网、自主可控信息系统、新一代健康诊疗、云计算与大数据、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新材料、现代都市等领域。
去年底,北京市政府正式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确定了实施“三四五八”的战略部署,推动在北京制造向由北京创造转型。《〈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提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建设专项和重点项目。此次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正式设立是对《行动纲要》的具体落实,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本市高精尖产业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技术,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评价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称之为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新举措,政府支持产业发展的新尝试。而管好用好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这一创新型的政策工具,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产业促进作用实乃关键。为把基金运营好、管理好,市经信委和财政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的运作、基金的遴选、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如,《管理办法》中对基金目标的明确,即按照“政策性、引导性、开放性、市场化”原则设立,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优化投融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面向资本市场开展合作,协同高精尖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支撑构建高精尖产业发展体系。又如,《管理办法》对基金结构的清晰划定,由母子基金构成,即“1+N”模式,母基金由市级财政出资设立,以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根据高精尖产业发展特点,选择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债权投资等基金类型,适时调整子基金及其投资方向和规模。再如,《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基金的决策、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具体列了七项。按照这样的制度设计,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一定会取得良好业绩。
据悉,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首批拟合作机构11家,合作基金计划总规模达55亿元,财政资金计划出资13亿元;10家战略合作银行计划为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及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资金2400亿元,并为高精尖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解决方案、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投贷联动和跨境并购等多种服务。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促进高精尖产业加速发展的合力,这正是基金模式的威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