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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人尝鲜,消费者受骗,小卖家叫苦

2016-08-18

南方周末 2016-08-18
关键词:卖家众筹樱桃

5万的预设额,一个月不到筹了110万,类似樱桃这样的互联网众筹项目之火爆场面,超乎想象。

风生水起的互联网众筹产品背后,行业自律、平台监管、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问题随即开始暴露出来。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李丽

樱桃红了。“村官樱桃”众筹项目在淘宝众筹平台上线一个月,累计获得7936人支持,筹集金额112.3万元,超出预设融资额二十多倍。

该项目发起人张瑞丰靠樱桃就此获得了自己电商创业的第一桶金。然而,一些支持此项目的消费者却有着另一番遭遇。

周小六(化名)在2016年4月初收到的“樱桃”是一份卖家签字的纸质合同,合同显示,将于5月到6月樱桃成熟期陆续发货,随后,淘宝系统自动扣除众筹尾款。

5月下旬,部分认筹者收到樱桃,但普遍反映樱桃个头小、腐烂多、有农药味、短斤少两等问题,卖家回复将在二次发货时弥补消费者损失,或请消费者向淘宝申请售后维权。此时,淘宝平台15天投诉维权期已过,客服对于退款请求不予受理。

6月,收到“问题樱桃”的消费者继续增加,卖家店铺和众筹项目信息从平台突然消失,多人反映联系不到卖家。截至目前,仍有不少买家等待维权。

多名参与互联网众筹的消费者告诉南方周末,不仅是“村官樱桃”,淘宝众筹平台的“自由樱桃”“故乡樱桃”“大樱桃农民创业店”等项目,有关苹果、荔枝、蓝莓、杨梅等一些众筹项目也存在上述情况,有众筹消费者怀疑这些是利用众筹的“圈钱骗局”。

一起源于对互联网众筹樱桃产品质量的追问,经众多认筹者碰撞后,引发对当前我国互联网消费众筹的诸多质疑。而看似繁花似锦、红红火火的互联网消费众筹市场又何以因一颗樱桃而坏了“名声”?

“闹心”的众筹 大樱桃

“好小的大樱桃”“给你吃的不叫樱桃,叫教训”“关键是咱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为网络众筹维权而成立的QQ群讨论激烈。

张瑞丰在项目介绍里自称是一名负责村里农业事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主修农业并曾到智利考察车厘子种植,大樱桃是本村的支柱产业,希望通过众筹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烟台大樱桃。项目介绍上的图片逼真诱人,并附有村委会的推荐信,消费者可支持三种价位获得相应樱桃回报,并可在未来3年内继续获得樱桃。

周小六收到的樱桃,并不是卖家承诺的10斤,总重量不到4斤,且个头不大,大部分已经腐烂,由于生鲜产品无法退货,他联系卖家迟迟得不到回应,而淘宝客服以维权超期不予受理。简单算下来,自己花了355元吃了1斤樱桃,无奈之下,周小六选择网络投诉并呼吁媒体关注。

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通过网络相遇,一个近八十人的QQ群里每天投诉信息满屏。经向张瑞丰所在村委会核实,周小六发现发起众筹的卖家身份并不是村官;另有消费者发现,有些樱桃的发出地不是山东烟台而是江苏南通;更让消费者无法理解的是,该卖家店铺竟然注销了,相关项目已下架,也就意味着以后3年的回报很可能无法兑现……多人连呼“受骗”。

事后,张瑞丰所在的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观里镇政府给出的情况说明中称:项目发起人张瑞丰在村里不担任任何职务,不是“大学生村官”,其起名“村官樱桃”是为了引起关注,促进销售;发货地为南通是卖家为节省运费,雇用大型物流车将樱桃运到了南通。据南方周末了解,张是观里镇东南庄村人,大学毕业后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

“樱桃大量腐烂,很可能是没有做好相关保鲜工作。”甘肃三维e家电子商务公司营运经理田泉兴分析,水果的保质期限必须考虑气温、湿度、保鲜、物流等因素,发货之前要做物流测试,根据水果品类及特性等要求,一般不会远距发货。

同样“闹心”的还有张瑞丰。张瑞丰告诉南方周末,由于有些媒体的夸大报道,自己被说成了“诈骗”“携款潜逃”,社会舆论带给他精神上的压力非常大。

张瑞丰因售后问题忙得焦头烂额,但并不影响此种模式的火爆,在淘宝众筹输入“樱桃”进行搜索,截至2016年8月17日,18个樱桃众筹项目,全部显示达成,达成率最低为101%,最高到3273%,已筹金额从5万元到163万元。

众筹项目在挖“坑”骗钱吗?

在维权群里,很多人评价自己参与的众筹是“坑”、是“套路”、是“诈骗”,自己手中仅有的纸质合同在维权时仿佛一张废纸。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长期从事电子商务法研究的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颖告诉南方周末,很多消费者收到的内容相同的“格式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当事人签字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事实上,消费者点击购买并付款时已经与卖家达成了第一份合同,纸质合同算是第二份合同,两份合同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不完善之处可互为补充,有冲突之处一般会以后面签订的合同为准。

周小六收到的纸质合同上标明“以淘宝众筹支持项目详情为准”,也就是说,纸质合同中认筹方的权利要参照卖家在平台发布的众筹项目介绍。有消费者对此指出,一出问题淘宝平台就封店、项目就下架,反倒为维权设置了障碍。

淘宝众筹运营负责人萧涌(化名)就此问题回复南方周末:按照淘宝规则将项目下架,第一时间不允许项目继续销售,是保障后续消费者不受损失的一项措施。针对下架项目,淘宝众筹会监督卖家妥善处理所有售后交易问题,消费者并不会找不到卖家,如果项目下线,消费者可以通过已购买订单发起维权投诉,平台会受理并协助消费者维权。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案具体情况,结合张瑞丰并未失联的事实,所以,此案不构成我国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但张瑞丰虚假宣传涉嫌民事欺诈。”刘颖说,“若是卖家没有按时发货或者交付给买家的产品不符合项目详情所示的要求,则构成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更换产品或者退款并赔偿其所受的损失,买家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赔偿其所受的损失,本案中单个消费者受到的损失比较难认定或者赔偿金额很小。而有的消费者跟风用他人图片要求卖家退款,也会构成违约,卖家同样可以选择维权。”

需要说明的是,“村官樱桃”项目中说明未来3年每年再赠送烟台樱桃给支持者,按照合同法规定,卖家在赠送的樱桃交付给买家之前,有权随时撤销赠与。刘颖指出,张瑞丰拒绝后续3年再寄樱桃给认筹方,并不构成违约。

周小六向南方周末提供的一份淘宝店铺卖家材料显示,平台上的产品众筹模式可能存在诈骗操作,实际是在利用众筹圈钱。没有任何团队的卖家与众筹项目代运营公司合作,项目上线后花钱使项目置顶以达到快速筹钱的目的,然后给消费者寄送合同,产生物流信息,早日拿到尾款。

张瑞丰坦言,确实有很多众筹项目,没有后续处理,甚至收到首款后就跑路失联。

有过众筹经历的“安的田园”品牌创始人安宁告诉南方周末,类似张瑞丰的这类众筹项目,筹集资金超出预设融资额太大,很可能存在“刷单”现象。

刘颖为此提醒消费者,参与产品众筹项目应该注意:首选公信力较高的众筹平台,留意该平台募集项目的审核管理模式,了解项目的交易流程与申诉方式;了解项目发起人的资质和信用;要认真阅读合同有关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萧涌告诉南方周末,为了尽可能避免项目影响用户权益的状况,淘宝众筹拟上线一套更公允、更权威的审核机制,对项目进行更全面、更立体的评估。

针对外界“平台门槛过高,普通农户进入不了;门槛过低,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担心,刘颖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平台针对众筹项目发起人的身份,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不同的准入门槛,同时,对发起人身份进行明确提示,使消费者可以清晰看到。

村委会出证明,该不该负责任

细看“村官樱桃”众筹项目介绍,有一封栖霞市观里镇东南庄村村委会盖章的推荐信,信中对东南庄村樱桃种植规模的描述与卖家的文字描述相差甚远,同时,又有淘宝店铺商家透露,整个观里镇并不产樱桃。

东南庄村村支部一张姓书记向南方周末证实,村里并不种植和生产樱桃,这份推荐信内容并不是村委会所写。根据大众网报道,是张瑞丰拿着写好的推荐信,希望村里盖公章,而张姓书记“感觉把村里的樱桃卖到网上是好事,又都是同村的,就给他盖了公章”。

原本不产樱桃的村子为了让村经济更活络,村委会将公章盖在了一封“让樱桃走出去”的推荐信上,而这封推荐信也成为众筹平台审核的关键证明材料。根据淘宝提供的项目审核要求,“对于发起项目的初级农产品,必须由当地政府出具材料证明该产品是当地出产,而发起人确实是合作者,需加盖产品所在地的政府机构公章”。

当前,一些众筹项目以政府有关部门或村委会的推荐信来证明产品真实可靠,刘颖告诉南方周末,“此种形式不妥,违反了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原则”。刘颖说,“政府可以在权责范围内积极推动‘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但不宜为某一具体众筹项目背书。如果政府为有关项目出台文件,文件内容包含有担保的意思表示,就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村官樱桃”的实例说明靠政府有关部门或村委会的推荐信并不能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刘颖认为解决的关键在于国内整体信用机制的提升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产品众筹,产品众筹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线上预购行为,由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同时,参与者要遵守平台规则,出现较大问题时平台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另一方面,产品众筹不同于线下预购,这一交易模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就此制定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

创业者:众筹是低成本的试错工具

与张瑞丰借助众筹发展产业、拓宽销路不同,众筹对于创业者有更深层次的意味。

2014年,安宁创立“安的田园”品牌,主营西北特色农产品。“最难的是初期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只能摸索着做。”安宁告诉南方周末,对于创业者来说,众筹是对市场的“投石问路”,是低成本的试错工具。

“众筹有两大功能,筹钱和筹人。”安宁说,“目前中国的众筹更多地被用以营销和检验项目功能性。通过众筹看用户对产品的反馈,同时,实现一些商业项目的推广,吸引产品用户。”

对于消费者质疑的众筹平台无法确保产品真实性的问题,除了将产品拿到权威机构做质量检测外,安宁专门派团队实地拍摄纪录片,通过视频形式,把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呈现给用户。

“企业不要只把目光停留在卖产品上,应该多考虑众筹的价值,体现创意性和创新性,真正把众筹的核心价值发挥出来。”安宁建议。

近两年,众筹高调进入“互联网+”,创业者、电商平台、消费者纷纷“试水”。“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被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支持更为众筹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根据人创咨询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7月底,我国处于运营状态的众筹平台共有355家,但同时不断有众筹平台下线或转型。

“众筹对于消费者的价值并不是参与一件好玩的事,而是消费者能从中发现新的东西,并有意愿通过众筹的形式与创新实验家们、与好的产品成长。”萧涌告诉南方周末,2014年,淘宝众筹业务项目扩展到公益、音乐、科技等方面,目的是希望能通过平台与广大用户的紧密联系,让更多有梦想的人向公众展示创新创意,获得更多的支持;而支持者则获得一定回报。

相对于迅速发展的众筹行业,消费者对于众筹的认识却有待提高。根据人民网人民微博发起的“网络众筹该如何规范”的话题讨论,网友对众筹的认识或局限于医疗或公益众筹,或大而化之为“众筹是个筐,什么都能装”。

萧涌告诉南方周末,目前,淘宝众筹正在尝试接入众筹相关保险业务,由项目发起方针对众筹订单进行投保,发生风险时,由相应的保险对买家进行保障,在不增加消费者额外成本的情况下为双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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