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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人对朱熹经学的质疑
——以郝敬为例

2016-08-15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卜筮通鉴纲目

陈 德 明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基础教学部, 江西 南昌 330046)



论明人对朱熹经学的质疑
——以郝敬为例

陈 德 明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基础教学部, 江西 南昌 330046)

明代官方编撰颁布的《五经四书大全》,确立了朱熹学说的权威。明人郝敬从经学的角度质疑朱熹,提出了对朱熹学说的四个“大惑”,即《毛诗》改《古序》、说《易》主卜筮、《纲目》续《春秋》、《大学》传格致。这是心学之外批评朱熹学说的又一种声音,体现出明代学者为发扬经学而不断探索新的解释路径。

郝敬; 朱熹; 经学; 《九经解》

郝敬(1558-1639),湖北京山人,明代著名的经学家,其主要著作是《九经解》,即《周易正解》《尚书辨解》《毛诗原解》《春秋直解》《礼记通解》《仪礼节解》《周礼完解》《论语详解》《孟子说解》。这九部作品体现了郝敬经学的全貌。

关于朱熹,郝敬一方面认为他是后学楷模,对启发后人有莫大贡献,他说:“考亭朱子,后学之师模也,佑启我后人,厥功弘多。”[1]58而另一方面,他又感慨无法进入其学术的门庭,他说:“时或领略未通,有疑思问,每怀不计门之叹。”[1]58可见,郝敬推崇朱熹的学说,但又不盲从。实际上,郝敬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己见,即“小辩可置,大惑难解”[1]58。具体而言,郝敬对朱熹的“大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毛诗》改《古序》;二是说《易》主卜筮;三是《纲目》续《春秋》;四是《大学》传格致。

一、《毛诗》改《古序》

一般认为,《毛诗》在汉代的发展经历了从民间传授到立于学官的过程[2],孔颖达疏的《五经正义》,采用《毛传》《郑笺》,这也是唐代诗学对汉代诗学的取代,由此也正式确立了《毛诗》在解释《诗经》上的地位。

朱熹解《诗》,弃用流行的《小序》,转而从《诗》本经入手,从解释方法上进行创新,当然,他阐明了个中缘由,他说:

某向作《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后来方知,只尽去《小序》,便自可通。于是涤尽旧说,《诗》意方活。[3]

在朱熹看来,《小序》对《诗》的解释有很多不通之处,无法窥得《诗》的本意,而要真正理解《诗》的真实内涵,只有舍弃《小序》,从本经入手。这种解释方法的变革,对明人有直接影响,明代官方修撰的《诗传大全》,主要依据元人刘瑾的《诗传通释》汇编而成[4],而《诗传通释》的宗旨又是发明朱熹的《诗集传》。

郝敬学诗源于其父,并以此参加科举。他说:“上世学《易》学《礼》,至我先君学《诗》,男千秋、千石、侄千里、缌麻弟大采,皆受《诗》,为县庠生。”[5]127朱熹的诗经学在明代处于官方地位,郝敬以《诗》参加科举考试,对朱熹学说显然能够了然于胸。

而在其晚年著述的《毛诗原解》中,郝敬集中反对朱熹弃用《小序》的解释方法。关于《诗序》,郝敬一方面承认其作者有争议,但另一方面他更强调千百年来学者对其价值的认可,而直到朱熹时才被贬为妄语。他说:“数千年来,学者墨守,无异辞。自考亭出,始斥为妄语,时代名目,皆以为凿空,一切用己意改作。”[5]58朱熹否认《小序》的指导作用,让后人在解《诗》时全凭己意、穿凿附会。

从内容上看,郝敬认为《诗经》的基本内容是“言志”,而《诗序》是理解“言志”的关键。他说:

三百篇高绝千古,其寄兴悠远。不读《古序》,不达作者之志与圣人删定之旨。后人疑《序》与《诗》不似,不似处正宜理会,《诗》所难言正在此。自朱元晦不通《古序》,学者谬承师说,浅陋枯所,无复兴致可风。[6]229

这里继承了“诗言志、歌永言”[7]这个古老的理论,也批评了朱熹不通《古序》而以为《古序》不通。郝敬认为,《古序》是《诗经》作者不达之志的体现,他说:

《序》者,遂也,作者有不达之志,序以遂之。故《古序》集是诗人之志。《诗》辞明显,则《序》不及,但道《诗》所未言,与后人所不知者,故《序》不可废也。朱子必责《诗》中语为征,正与《古序》相反。[6]229-230

《诗》的辞意明白易懂,这是《序》所不及的地方;《序》则道出了《诗》所未言的内容。因此,《诗》与《序》的关系就不仅仅是相互证明,而是相互补充。

从方法上看,郝敬质疑朱熹解《诗》只求特定事物,不求远意,因此无法理解《诗经》的本义。而朱熹所言的“读书从眼前说出底便好,从崎岖说出底便不好”也并非至理,而具有条件性。他说:

朱元晦云:“读书从眼前说出底便好,从崎岖说出底便不好。”此非至当之论。言近指远,眼前固好,牵强造作,崎岖固不好。若以皮肤为眼前,以深永为崎岖,所丧适多。如读《诗》与读《易》,欲一味眼前,胡可得?《诗》之比与《易》之象,欲不崎岖,胡可得?[6]233-234

在郝敬看来,眼前和崎岖是一对辩证关系,在经典解释中,眼前和崎岖并非一对相互排斥的矛盾体,而要根据经典的情境来判断。如果眼前之言有悠远之意,自然是好;牵强造作,虽然崎岖,也是不好。相反,如果经典所具有的主旨深远,却仅仅以眼前之言解读,也就不能理解经典的深意。按照这种理论,郝敬认为《诗》和《易》不是眼前的解释方法就可得,《诗》中比的手法,非眼前所能得;《易》象高远,也非眼前可得。

有鉴于朱熹解《诗》的不足,郝敬《毛诗原解》的一个特点就是恢复《毛传》的解释传统,以强调《诗序》的作用和地位。当然,他虽然反对朱熹弃用《小序》,并对他解《诗》的方法提出质疑,但并没有忽视朱熹学说。在《毛诗原解》体例中,郝敬既采用了《序》,又保留了朱熹的观点,以作参照,他说:

余解《诗》,於《序》首句,加“古序曰”一语,下以“毛公曰”别之,后附朱说参以管见,不敢辞其妄也。[8]

这种结合《序》和朱熹学说的方式,一方面说明他恢复《古序》的决心,另一方面则说明他对朱熹学说的尊重。概言之,郝敬解诗是结合《序》和朱熹学说建立起来的,这是郝敬诗学的基本特点,也体现出明代经学家在注解《诗经》时总要在《毛传》和朱熹中作出相应的选择,而郝敬主要选择的是恢复唐代的解释传统,把朱熹的观点放在次要的位置。

二、说《易》主卜筮

郝敬对朱熹的第二个“大惑”,是朱熹把《周易》视为卜筮之书。《周易》的解释可以分为义理派和象数派,王弼一扫汉代象数之风,开创了义理解易的先河。在宋明理学的时代背景下,更是把义理解易推向一个高峰,《程氏易传》是代表作。无论象数还是义理的解释方式,都只是解释方法上的差别,而对《周易》这本书的性质则有相同的观点,即《易传》所言的“穷理尽性”。

朱熹从《周易》的本经出发,反复强调《易》为卜筮之书。朱熹认为,除了《史记》关于《周易》性质的记载之外,《系辞》中的许多论述,也说明了《易》为卜筮作。当然,他所言的《易》主卜筮,是就《易经》而言的,并不指《易传》。

郝敬认为,朱熹所言《易》为卜筮作的证据有二:一是“秦火不焚,《易》为卜筮之书”[1]59;二是“见《左传》爻辞,后世管辂、郭璞诸人奇中,将以是神其易云尔”[1]59。郝敬认可这些证据,并指出这种观点小道可观,但并非“圣人易简之理,天地正大之情”[1]59。这即是说,郝敬否认《易》主卜筮并非否认《易》具有卜筮功能,而是反对《易》专为卜筮而作的观点。由此可见,郝敬对朱熹的质疑,主要就卜筮在《周易》中的本末主次而言的。

郝敬讲《易》非主卜筮的理由也有二:一者,卜筮是圣人见天下万事万物道理的方式,用蓍策示人,推衍八卦,说明鬼神、吉凶休咎的情状。他说:

圣人见天下万事万物莫非易,欲掇以示人,乃作为蓍策,大衍其数合八卦,四营以成六爻,写鬼神之情状,推休咎之理,系吉凶之辞,而名之曰筮。[9]59

圣人作蓍策以示人的解释,说明占卜只是圣人显示易道的手段和方法。这是为了说明目的不离开、但却高于手段和方法,即圣人为弘扬易道而采用占筮的方法。

另外,《系辞》中强调“《易》有圣人之道四”[9],其中包含占的内容,但占只是易道四大内容之一,他说:

易非徒占,而占亦易也;占非徒筮,而筮止于占也。故易有圣人之道四,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11]525

易道广大、无所不包,占仅仅是易的一个方面,而筮又仅仅是占的一个方面。因此,易主卜筮的观点是不全面的,学者如果拘泥于蓍策,就是舍本逐末。

另外,郝敬还批评朱熹提出的“圣人易道不同”的观点,朱熹提出伏羲《易》、文王《易》、孔子《易》不同,因此要对圣人之《易》分而视之的观点,这个观点是朱熹将《周易》的经传分离的基础。郝敬反对经传分离,也就是反对圣人易道不同的理论,他指出:

近世学《易》,主朱子《本义》,谓《易》专为卜筮,论八卦蓍策,准邵雍先天图,牵强附合。及其乖于仲尼之学,则曰此伏羲之《易》,非孔子之《易》也。[10]3

概言之,郝敬对朱熹的批评是沿袭王弼经传合一的传统,在经传合一的视野下说明《易》非主卜筮。而朱熹所言的《易》主卜筮,是就《周易》的本经而言的,有明确的对象。郝敬的质疑只是基于不同立场,而并非基于实证分析。因此,他在解释《周易》为何非主卜筮时,并没有提出一套有效的证明。需要指出,这种批评是有意义的,它打破了唯朱熹是从的局面,这对后代学术的发展无疑是有启发意义的。

三、《纲目》续《春秋》

郝敬对朱熹的第三个“大惑”是朱熹以《春秋》的体例撰写《通鉴纲目》。朱熹编撰《通鉴纲目》的初衷是因为《资治通鉴》体量过于庞大,不便阅读记忆,因此与同门共同编撰《通鉴纲目》,在《通鉴纲目序》中,他说:

绍兴初,故侍读南阳胡文定公,始复因公遗稿修成《举要补遗》若干卷,则其文愈约,而事愈备矣。然往者得于其家而伏读之,犹窃自病记识之弗强,不能有以领其要而及其详也。故尝过不自料,辄与同志因两公四书别为义例,增损隐括,以就此编。[11]

《通鉴纲目》是对《资治通鉴》的简化,这并没有什么好批评的。郝敬反对的是朱熹对《春秋》的态度。朱熹认为《春秋》只是孔子从《鲁史》中笔削出来的东西,不需过度发挥就能理解其本意。例如:《朱子语类》记载了朱熹与门徒的对话:

问:《春秋》当如何看?

曰:只如看史样看。人道《春秋》难晓,据某理会来,无难晓处。只是据他有这个事在,据他载得恁地。但是看今年有甚么事,明年有甚么事。礼乐征伐是自天子出?自大夫出?自诸侯出?只是恁地。而今却要去一字半字上理会褒贬,却要去求圣人之意,你如何知得他肚里事![12]

朱熹认为应该以读历史而不是以微言大义的方法读《春秋》,《春秋》难懂,恰恰是因为学者对此过度解释。像读历史一样读《春秋》,知道礼乐征伐出自于谁就可以了,不需要对圣人的内在意图刨根问底,因为这不是常人所能知晓的。

因此,朱熹的《通鉴纲目》是依照《春秋》中的体例来作的,《通鉴纲目》的纲是采用《春秋》的体例,而目则采用《左传》的体例。

郝敬从两个方面反对朱熹《通鉴纲目》续《春秋》的做法:首先,通过经史的区别说明《鲁春秋》和孔子《春秋》的不同。他指出《鲁春秋》是史,而孔子《春秋》是经,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朱熹续《春秋》的做法实为不妥。他说:

鲁之《春秋》,史也;而夫子之《春秋》,经也。史所记一国一世之事;而经垂教天下万世。史,人皆可作;经,非圣人不能作。圣人作《春秋》,略举东庙二百余年,间乱迹以明法戒云尔。若以为史,则太简;唯以为经,则约而该矣。至其详有史在,奈何以为史而强续之乎?[1]59

《春秋》是经,只有圣人可作;而鲁《春秋》为史,可以由凡人所作。因此,朱熹以史续经的方法,并不可取。

其次,《春秋》包含了圣人对天地的效法,因此只有纲而不言目。而朱熹有纲有目的续接方式,并非从经的角度理解《春秋》,在义理上也不合适,他说:

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旧史所详者,圣人不欲扬之。但挈其纲而隐其目,不言而信,所以法天也。天不言而四时之气备,是故曰《春秋》。既为纲,又数其事为目,则是天有口自言也。岂天之道与?[1]60

概言之,郝敬反对朱熹以续《春秋》的方式作《通鉴纲目》,其原因在于他对圣人和经典抱有崇高而神圣的态度。他反对朱熹《纲目》续《春秋》的实质就是反对朱熹以读史的方式读《春秋》,以客观的方式对圣人孔子。郝敬则以经的方式看《春秋》,因此在注解《春秋》时,没有采用注释《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的方式,而是采取直接与圣人沟通的方式,作《春秋直解》,这也是郝敬解释《春秋》的一大特色。

从结果看,郝敬的质疑并没有扭转学人对《通鉴纲目》的推崇,《通鉴纲目》在明代,尤其是清代被视为权威与经典。乾隆帝对《通鉴纲目》评价极高,认为它在明天统、正人心方面与《春秋》有同样的功能,价值超越了《资治通鉴》本身,他指出:

《通鉴纲目》盖祖述《春秋》之义,虽取裁于司马氏之书,而明天统、正人心,昭监戒者几微,得《春秋》大居正之意,虽司马氏有不能窥其藩篱者。……自《纲目》成而义指正大,条理精密,后儒有所依据踵而续之。[13]

清代官方对《通鉴纲目》的推崇,大大提高了《通鉴纲目》的价值,甚至取代了六经的地位。朱熹成功实现了以史料读《春秋》的方法,而其《通鉴纲目》,却被后世当作经来对待,这可以说是一个历史的悖论。

四、《大学》传格致

郝敬的第四个“大惑”是朱熹为《大学》补《传》。宋人代将《大学》《中庸》从《礼记》中摘出,与《论语》、《孟子》合编成“四书”,成为宋代经典解释的重要文本[14]。

朱熹认为《大学》有所缺漏,因此有道义去补阙,在《大学章句集注》序中,他说:

顾其为书犹颇放失,是以忘其固陋,采而辑之,闲亦窃附己意,补其阙略,以俟后之君子。极知僭踰,无所逃罪,然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则未必无小补云。[15]4

为《大学》补传的目的是化成民俗,修己治人。补充虽然僭越,但有其必要。《大学》中有诚意以上,皆有传解,唯独格物致知没有,故必定有缺漏。为此,朱熹根据程子之意为格物致知补传,其内容为: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16]9

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补充继承了理学的精神,但也招致了批评。例如王阳明就从心学的角度对格物致知提出不同的补充,他说: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16]

朱熹和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补充是一大公案,后世的研究中不仅将他们的《大学》文本的理解,而且还涉及到他们哲学及为学功夫的差异。

郝敬对朱熹补传《大学》的批评,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

首先,朱熹对《大学》的解释割裂了原文。朱熹指出《大学》至诚意以上皆有传,故格物致知也必定有传。然而,郝敬认为朱熹并没有完全贯彻这个理念,他质疑说:“且明亲至善有传,定静安虑何独无?本末有传,始终何独无?”[1]60这个批评的逻辑是既然要求全面,那么就应该彻底贯彻这个原则,不能是选择性的使用。而如果无法为《大学》提供一个全面的解释,那就没有理由要求《大学》格物致知必须有《传》。

其次,《大学》功夫始于诚意,诚意以上,别无其他功夫。格物致知是诚意的展现方式,因此解释了诚意,就不需要另外解释格物致知,他说:

诚意以下,旧止五传,盖大学功始诚意。诚意以上,更无容加,莫非意也,莫非诚也。致知格物,即所以诚意也。[1]60

最后,朱熹把格物致知理解为格物穷理,也是生搬硬套,与《大学》的文本没有关系,郝敬指出:

夫致知在格物者,谓明德即知,国家天下即物也。致吾明德以达于国家天下,即致知格物也。《书》云: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物格而知至也。[1]60

这里把对格物致知的解释和明德国家天下连结起来,而明德功夫的关键在于诚意,通过意诚身修而实现治国平天下,即为格物致知。

可见,郝敬反对朱熹补充《大学》,认为大学并无缺漏,不需要补充。实际上,他也不同意将《大学》《中庸》从《礼记》中单列出来的做法,因为礼之外并无他道。因此,在《礼记通解》中,他又将《大学》《中庸》回归到其中,这也是郝敬解经的一个重要特点。

五、结论

《毛诗》改《古序》、说《易》主卜筮、《纲目》续《春秋》、《大学》传格致,是郝敬对朱熹经学的四个“大惑”,这些“大惑”也体现出郝敬经学的基本特点。

经典是神圣的,郝敬致力于把经典回归到神圣的解释体系中。朱熹对经典的态度是实证性的,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因此他指出《小序》不通,《易》为卜筮作,以史读《春秋》,《大学》有遗缺,这些观点体现出朱熹并没有把经典视为亘古不变的内容,对经典的解释也可以有自己的观点。郝敬对朱熹的质疑,恰恰是为了重新确立经典的神圣性,不能对圣人之言妄加怀疑,故而回归到唐代《五经正义》的解释传统之中,重新确立孔子在六经中的圣神地位。因此,在解释《周易》时,郝敬又重新使用经传合一的体例,恢复《易传》解易的权威。

经典是充满微言大义的。无论是《诗》《易》《春秋》还是其他经典,郝敬都认为它们具有微言大义和价值导向。因此,在他的世界中,圣人之书绝非以旁观者的心态对待,而是要通过经典体贴圣人的宗旨,要通过对深入挖掘经典的微言大义来实现,经典之外,别无理解圣人之道的途径。因此,郝敬的《九经解》在继承和发扬圣人的微言大义时,主张通过直接解释圣人之言,而不假借其他解释文本。例如,郝敬并不认为《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是解释《春秋》的最好版本,因此作《春秋直解》,直接解释孔子之言。

经典是需要传承和弘扬的。在官方尊崇朱熹学说,王学声势浩大的明代,郝敬能够别具一格、独抒己见,这是难能可贵的。在他看来,从明代经学的衰弱是系统性的,而矫正也必须是系统性的,弘扬圣人之言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他作《九经解》,重述九经,试图摆脱朱熹的解释系统。可以说,郝敬是清代经学复兴的一个先驱,他的《九经解》对黄宗羲、黄宗炎等明末清初的经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明代解释九经的重要代表。

[1] 郝敬.小山草:卷三[M]//四库全书存目补编:第53册.济南:齐鲁书社出版,2002.

[2] 姜广辉.中国经学史:第二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36.

[3] 朱熹.朱子语类:卷八十[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85.

[4] 永瑢,纪昀,等.诗传大全提要[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307.

[5] 郝敬.小山草:卷八[M]//四库全书存目补编:第53册.济南:齐鲁书社出版,2002.

[6] 郝敬.毛诗原解:读诗[M]//续修四库全书:第5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7] 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4:83.

[8] 郝敬.谈经:卷三[M]//续修四库全书:第17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667.

[9] 朱熹.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237.

[10] 郝敬.周易正解:读易[M]//续修四库全书:第1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1] 朱熹.御批资治通鉴纲目[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3.

[12] 朱熹.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2144.

[13] 鄂尔泰,等.国朝宫史[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528.

[14] 张立文.中国哲学史新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439-450.

[15]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陈戍国,点校.长沙:岳麓书社,2004.

[16] 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95.

[责任编辑 邱忠善]

The Criticism of ZHU Xi's Classical Philosophy in the Ming Dynasty——a case study of HAO Jing

CHEN De-ming

(Department of Basic Teaching, Jiangxi College of Foreign Studies, Nanchang Jiangxi 330046, China)

Wu Jing Si Shu Da Quan, as the official classic text promulgat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Ming dynasty, established the authority of ZHU Xi's theories. HAO Jing, a scholar of the Ming Dynasty criticized ZHU X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lassical philosophy, producing four"great puzzles" against ZHU Xi's theories: a change from Mao Shi to Gu Xu; an interpretation of Yijing as a book of divination; continuing to write Chun Qiu with Zi Zhi Tong Jian Gang Mu; publicizing the proposition of Gezhi with Da Xue. This criticism of ZHU Xi is different from WANH Yang-ming's philosophy of mind, and also shows Ming's scholars' continuous exploration of new interpretation way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fucian classic texts.

HAO Jing; ZHU Xi; Confucian classics; Jiu Jing Jie(The Interpretation of Nine Classics)

2016-06-25

陈德明(1987-),男,江西赣州人,博士,研究方向为易学及明代哲学。E-mail:datechen1987@126.com

B248.99

A

1004-2237(2016)04-0006-05

10.3969/j.issn.1004-2237.2016.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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