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包公”说明书,看了秒懂哦
2016-08-12熊怡
◇ 文/本刊记者 熊怡
环保“包公”说明书,看了秒懂哦
◇ 文/本刊记者 熊怡
建议标题:关于在渝西片区设立环保法庭的建议
建 议 人:吴晓琳
在重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吴晓琳建议在渝西片区设立环保法庭,负责片区环境违法案件的审理。正所谓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看看这份“环保‘包公’说明书”,就能秒懂专断环境违法案件的“包公”有多专业了。
环保“包公”自带“准生证”
提起“雾霾”,很多身处其中的人内心几乎是崩溃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如何保障,日益增多的环境违法案件谁来受理等等重要的事情,告诉环保“包公”,就不需要重复说三遍了。
《宪法》第124条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这一规定为森林法院、海事法院、环境法院(庭)等其他专门法院(庭)的产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试点环保法庭在朋友圈获得点赞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发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试点设立专门审判庭集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保护案件的意见》,在渝北、万州区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分别跨区域集中管辖市一、二中法院辖区内的一审环境保护案件;在市高法院和市一、二中法院的刑一庭、民一庭、行政庭分别对应设立刑事、民事、行政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合议庭,形成了专门环境保护审判三级机构体系。
试点两年来,已集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含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环境保护案件近600件,重庆法院环境司法专门化机制体系逐渐形成,跨区域、专业化集中管辖促进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效应渐显,也在“朋友圈”获得了最高法院、国内有关专家和媒体的大力点赞。
这一年,新增这些片区的小伙伴有了环保“包公”
2014年12月19日,江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市五中法院辖区涉环境资源的一审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江津区、巴南区、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永川区、綦江区和荣昌区等法院辖区的小伙伴们,有了环境资源专业的审判人员3名(包括1名庭长、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书记员1名。截至2015年5月4日,他们共受理案件39件。
2015年5月13日,备受关注的巴南区环保局局长当被告,在法庭上与原告代理人唇枪舌剑的庭审,就是在江津区环保资源审判庭审理的。
那些年,我们拥有的清澈的河水、茂密的森林,还是那么美美哒,可以说,环保法庭的贡献功不可没。
It's Easy to Understand the Instructions of Environmental Jud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