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届“神笔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征文启事
2016-08-12
为了繁荣校园文学创作,提高学生写作兴趣,发现和培养写作新秀,《作文周刊》特举办第二十八届“神笔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赛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包括职高)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的出版物公开发表过;
2.参赛者可自选题目,体裁不限,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3.参赛篇目不限。同一参赛者可选送多篇作品参赛,取其中成绩最高的作品计入名次。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学校、年级、指导教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4.参赛者可单独参赛,也可集体参赛;
5.截稿日期:2016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参赛费用:
每篇作品交参赛费10元(以后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年级段分别进行评选。设为小学(低、中、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奖。组织集体参赛的单位,参赛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可获集体组织奖。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本报还将开设“‘神笔杯获奖作品专栏”,刊登部分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将在《作文周刊》各年级版刊登。
五、注意事项:
1.大赛专用电子邮箱:dsb.zwzk@163.com;
2.参赛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为便于评审,20篇以上的电子稿件请按年级分别放到不同的文件里,并附上参赛信息名单,发至大赛专用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参赛单位(作者)+神笔杯参赛稿件”(已经发来电子稿件的无须再邮寄纸质稿件);
3.参赛作品邮寄地址:(邮编030009)山西省太原市第232号邮政信箱 作文周刊社 收(请在信封上注明“神笔杯”字样,不要在信封内夹带现金,以免丢失);
4.参赛费邮局汇款地址:(邮编030009)山西省太原市第232号邮政信箱收款人:作文周刊社(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标注“神笔杯”字样)
参赛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如需汇款账号,请联系大赛办公室或各组联系人。
六、咨询电话:
大赛办:
0351-7075201
7081285 郝老师
编辑部:
0351-7045608 7069466
转811小学组 张老师
转812 初中组 卢老师
转813 高中组 张老师
作文周刊社
第二十八届“神笔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