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书谱》看孙过庭对王羲之书法的继承与变化

2016-08-11周遐

大科技 2016年16期
关键词:书谱孙过庭王羲之

文/周遐

从《书谱》看孙过庭对王羲之书法的继承与变化

文/周遐

绪论

孙过庭《书谱》成书于垂拱三年(公元687年),纸本,草书墨迹。纵27.2厘米,横898.24厘米。每纸16至18行不等,每行8至12字,共351行,3500余字。衍文70余字,“汉末伯英”下阙30字,“心不厌精”下阙30字。真迹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书谱》不仅仅是一部集前朝大成,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具有承上启下重要作用的书法理论著作。同时,在草书艺术的发展史上,《书谱》也是一篇煌煌巨著,全书三千七百馀文,用草书写成,墨迹流传有序。在中国书法史上,这种书法的理论和实践同时汇聚到一部作品中的情况极为少见,堪称双绝。因此,在深刻研究、观察孙过庭书法的笔法、结构和韵致的同时,又能与孙过庭的书法理论相对照,这种高度的统一性有助于我们通过研究孙过庭的《书谱》而了解到其当世之时书法的发展状况。

有关《书谱》的研究很多,或校注、或是考据,或是讨论其中蕴含的美学思想,绝大多数着眼于挖掘《书谱》的理论价值。个别对《书谱》的书法进行研究的论者,也立足于《书谱》草书的技法探讨,或是仅仅引用前人如张怀瑾、米芾等对孙过庭的书法评价,简单的把之归入“王书”系统,并未能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和精确的论证。本文旨在从《书谱》的内容与书写,并与现存的王羲之书法摹本进行比较,寻找孙过庭继承王羲之书法的某些例证,试图讨论和加深讨论孙过庭对王羲之书法技法和精神的继承与变化。

本文首先从时代背景等因素概述了《书谱》试图对王羲之书法进行研究的原因。然后将《书谱》的内容归纳为对书史的梳理;书写的技巧、方法及经验的总结;书法的审美标准和理想三个部分,由此分析孙过庭如何围绕王羲之书法展开理性论证,从而从理论上进一步确立了王羲之在当时的书坛地位。最后,本文选取了王羲之的部分摹本墨迹①与草书《书谱》②做技术对比,运用综合考察,对比分析,举例论证的方式,结合本人两年来对孙过庭的《书谱》的反复临习和研究,凭借一定的书法实践水平,将用笔实际经验和审美感受结合,参考众多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多方面论证了孙过庭书法对王羲之书法在技巧及审美意趣方面的继承与变化。

第一章 孙过庭推崇王羲之书法的背景及原因

第一节 唐太宗的偏好与王羲之空前高涨的书坛地位

孙过庭的《书谱》完成于公元687年(垂拱三年),即武后执政时期。此时,唐朝经过李渊、李世民父子的努力,政治上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完善了科举取士的制度,中央集权制基本确立。经济上实行均田法和租庸法,维护了农民生产的独立性和积极性,轻赋税,宽法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在开国仅十余年的时间内,唐代就出现了著名的“贞观之治。”国家的繁荣富强,深刻的影响着当时的社会文化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认识。

在中国历史上,喜欢书法的皇帝很多,但从提倡的力度和参与的深度来说,唐太宗李世民都是空前绝后的,他对书法的大力提倡以及深度投入尤其是对王羲之书法的高度推崇和绝对肯定,对唐代乃至后世的书法艺术产生的深远的影响。

王羲之父子的书法成就,在他们当世之时,便已获得社会的认可,但对他们两人之间成就的高低,评价并不一致。直到唐太宗的出于笼络南朝的政治需要以及个人的审美趣味而将王羲之塑造成为古今第一的书法家。他对书法的高度的重视与热爱从两个方面得到体现。首先是李世民本人不遗余力的搜集前朝的墨迹法帖,规模空前。据徐浩《古迹记》记载,唐太宗即位后,“大购图书,宝于库内。钟繇、张芝、芝弟昶、王羲之父子书四百卷,及汉、魏、晋、宋、齐、梁杂迹三百卷。贞观十三年十二月装成部帙。”③在这众多法书中,王羲之之书更是被视为珍宝,《叙书录》说:“自太宗贞观中搜访王右军字真迹,出御府金帛重为购赏。由是人间古本纷然毕进。帝令魏少师(征)、虞永兴(世南)、褚河南(遂良)等定其真伪。右军之迹凡得真行二百九十纸,装为七十卷;草书二千纸,装为八十卷。”④足可见其求购搜觅王书的热情与规模。

另一方面,唐太宗不仅大肆搜集王羲之的书法,而且是王羲之书法忠实的追求者和实践者。太宗擅行书和草书,《唐朝叙书论》称赞其书“笔力道劲,为一时之绝。”张怀瑾称其“翰墨之妙,资以神助,开草、隶之规模,变张、王之今古,尽善尽美,无得而称。”⑤乃至在史馆编撰《晋书》时,其亲自为王羲之作传,将其定位为“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⑥这便从体制上确立了王羲之的书圣地位,使得当时书家多以王羲之为楷模,形成初唐的崇王之风,同时也有力的促进了唐朝书法的发展繁荣。

除帝王对书法的偏好以外,唐朝的科举制度也成为书法在当时盛行的重要原因。自从唐朝确立科举制度以来,书学便是考试的科目之一。《新唐书》中说:“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明算、有明书”⑦,其中“明书”主要考察的就是文字学和各体书法。而唐朝的官吏考核制度标准中更是有所谓的“四才”:“一曰身(取其体貌丰伟),二曰言(取其言词辨正),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优长)。”⑧明确的把“楷书”作为取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书法成为了知识分子入仕的阶梯,因书法被提拔重用者为数很多,唐太宗周围聚集了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一大批著名书家。以后唐朝诸帝周围,皆有一些知名书家,如高宗时的上官仪、武后时的钟绍京等,都因“善书参议”被委以重任。朝廷据此取士,世俗以此相高,朝野学书,蔚然成风,极大地促进了书法的发展。⑨可以说,正是初唐浓重的书法氛围,唐太宗对王羲之的地位的确立,促使了孙过庭《书谱》这一“初唐大王教科书”⑩的诞生。

第二节 对王羲之书法的理论研究成为当时书坛的现实需要

自后汉以来,陆续出现了许多专门的论书之作,按唐张彦远《法书要录》记载唐以前人论书之作,“凡三十有八”,如崔瑗的《草书势》、卫夫人《笔阵图》、梁袁昂的《古今书评》、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等⑪。但往往不是专论一体,不及其他,便是罗列姓名亦或是纠结于技法小道,既有失偏颇也未成气候。这些书论无论是在论述的周密性还是立意的深刻性,都无法适应初唐书法蓬勃兴盛的需要。

以初唐四大家为例,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均以真书见长。欧阳询尤其精于研究书法的规矩法度,《新唐书》云:“尺牍所传,人以为法,高丽尝遣使求之。”因此,“贞观元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敇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唐会要》卷六十四)。欧虞二位均有书论传世,如欧阳询的《八诀》、《用笔论》、《三十六法》、《传授诀》,虞世南的《书旨论》、《笔髓论》,大多“失其陋,沾沾于技巧而未进乎道”或“故神其说,使人罔知领要”。⑫确实如孙过庭所言:“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

唐太宗通过给王羲之作传,提出了其“尽善尽美”的书坛地位,但并没有追根溯源进行深入分析王羲之书法的独到之处,仅仅凭借金口玉言便下此论断,显然不能在理论上令人信服。而他身边的欧、虞、褚等人也没有关于王羲之书法问题的书论传世。因此,在唐太宗钦定王羲之为书坛古今第一人后,急需一篇能够深刻挖掘,缜密分析王羲之书法的书论问世,而孙过庭的《书谱》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的。

第三节 孙过庭的生平与志向

今天所有关于孙过庭生平事迹的考证,皆根源于众所周知的几件文献。最重要的两件是由他的好友陈子昂所作的《孙君墓志铭》和《祭孙录事文》。

由志铭、祭文及孙过庭的生活年代等大略可以知道,孙过庭出身寒微,自小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仁忠孝悌,无所不具,以儒家思想为立身之本。四十岁才开始出仕,成为社会的下层官吏。他仕途坎坷,后又遭人谗言,被罢官,成为唐朝不遇之士。政治上的失意和经济上的贫困,使得孙氏郁郁不得志,积极入世的儒家思想更多地被消极无为的道家思想所浸染。他官卑职微,交际不广,其名、其字多为人所不知。他“以道德修养为立身之本,独考生命之理,不计宠荣之事,只期老有所述,死而不朽。”⑬后因突发重病而中年逝世。

从孙过庭的生平可以看出,孙氏的哲学思想是以儒家为主而兼有道家思想的。他以“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人生信条,但坎坷的人生遭遇未能使其实现“兼济天下”的宏愿,孙氏便退而求“独善其身”,以书法为其思想寄托。因而,在当时将王羲之书法视为圭臬的书坛氛围中,却对王羲之书法魅力缺乏系统理性分析的情况下,孙过庭在《书谱》中体现出了强烈的使命感,他倍感有责任和有义务来回答这一时代命题。

第二章 《书谱》从理论上确立了王羲之书法的地位

王羲之的书法从东晋始便是士人共仰,从唐人开始,在唐太宗的影响下,更是风靡朝野,举世共习,并且开始了系统研究王羲之书法。先是,太宗大力购求二王书法,仅王羲之书法就多达“三千纸”。命侍书褚遂良等人整理鉴别,褚遂良撰成《右军书记》一卷,共录王羲之书法四百六十五帖。而后在史馆编纂《晋史》时,太宗又亲自御撰《王羲之传论》,称其书法为“尽善尽美”。⑭但是,李世民虽然以帝王的身份,钦定王羲之为古今第一人,但是对王羲之的书法何以“尽善尽美”并没有合理的理论分析,因此难以让人信服。

《书谱》的出现,正是弥补了王羲之书法研究领域的理论空白。孙过庭认为,王羲之和钟繇与张芝相比,是“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馀真,比真则长草,虽专攻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王羲之不仅兼善真、草等多种书体,更为难得的是他的书法不但能够“达其性情,形其哀乐”而且达到了“取会风骚之意”和“本乎天地之心”的高远境界,从而树立了“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的千古风范。可见,对王羲之书法的讨论贯穿了《书谱》对书法史、书法技巧和书法审美境界三个主要内容的论述,因此,我们可以说《书谱》主要是基于王羲之的书法来探讨一些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的。韩玉涛将《书谱》总结为:“初唐的王学(大王)教科书,是自有王书以来,对这个热门的第一次严肃的科学总结。”⑮

第一节 从书史的角度确立了王羲之的重要地位

《书谱》开篇并没有像惯常的书论那样,从文字学的角度论述一番书法的起源和演变,而是开宗明义的表示:“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直接从历史公认的书法名家入手,阐述他的观点。

历史上自晋以后,人们便把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作为书法的代表人物。但是他们之中究竟谁地位最高,评价是有争议的。唐太宗以前,南朝时人基本认为此四人分庭抗礼,各有所长,南朝虞龢说:“汉、魏,钟、张擅美;晋末二王称英。”“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⑯其中梁武帝“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⑰的观点首先成为了孙过庭的批驳对象。梁武帝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云:“世之学者宗二王;元常逸迹,曾不睥睨。羲之有过人之论,后生遂而雷同。元常谓之古肥,子敬谓之今瘦。今古既殊,肥瘦颇反……张芝、钟繇巧趣精细,殆同机神,肥瘦古今,岂易致意?”⑱此时,孙过庭引入了书法文质相合,因时而变的书法发展观点。他断然否定了时人对书法现状“古质而今妍”的判断,他认为,书法的发展应该:“质以代兴,妍因俗易”,他进一步解释说:“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鹜沿革,物理常然。”贵在“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孙过庭以此证明王羲之的书法整合古今,创为新体,兼有钟繇的楷书和张芝的草书的优势,所谓“彼之二美,逸少兼之。”孙过庭认为,社会文明是发展的,书法应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为人们提供新的合乎时代精神的审美形式;书法家对艺术的革新应持一种积极肯定的态度,对新形式应加以规范、包容和吸收。⑲可见孙过庭认为书法应该不断发展变化,应该趋变适时、与时俱进的观点富于辩证意味,堪称“笔墨当随时代”的先声。

南朝时,相比前一种观点,人们甚至更推崇王献之的地位,梁袁昂在《古今书评》如此说:“张芝惊奇,钟繇特绝,逸少鼎能,献之冠世。”⑳由于王献之也是非常受尊敬与肯定的书法家,孙过庭在面对这种论调时,避免了二王之间书法能力的直接比较,而是通过儒家道统思想来衡量书学水平。他斥责献之“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甚至使用了“胜母之里,曾参不入”这样的典故来说明王献之在思想道德上与王羲之的差距。事实上,孙过庭在这个部分引用的是南朝虞龢的《论书表》的内容,而这在清朝包世臣的《书谱辨误》中已被证明与历史事实不符。某种程度上,孙过庭关于王献之书法成就不如王羲之的论证缺乏说服力,可以说体现了历史的局限性。但这又何尝不是孙过庭对王羲之书法一片赤诚崇敬之心的体现呢?

第二节 把王羲之书法的技巧和审美提升为书法的最高标准

《书谱》在品评魏晋书坛四贤高下之时,称王羲之书法为“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可见,“兼善”是王羲之最为重要的优势。虽然在专工方面略逊于钟繇与张芝,但是在博彩众长,融会贯通方面,王羲之可谓古今无二。与王羲之这种各体兼善的特点一样,孙过庭十分重视对于不同书体间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他认为学习书法如果“草不兼真”便“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草书与楷书的关系实际是“回互虽殊,大体相涉”。进而孙过庭提出了书法学习还必须“傍通二篆,俯贯八分”。可以说,孙过庭在《书谱》中对书法学习经验的总结与王羲之的书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同时,《书谱》又认为后人的书法之所以无法企及王羲之的高度,不光是“工用不侔”还有“神情悬隔”的原因。王的书法不只“会古通今”,具有技法学识上的难以企及性,而且“情深调合”,将“一往深情”自觉地融化在创作过程中,更非无病呻吟或矫情做作者所能体会。他结合王羲之的传世作品作了具体分析:

“试言其由,略陈数意:止如《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太史箴》、《兰亭集序》、《告誓文》,斯并代俗所传,真行绝致者也。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在这段话中,孙过庭主要通过对王羲之书法的逐一分析,深刻地探讨了书法创作过程中主、客体之间微妙而复杂的各种关系,从而强调创作要缘情而发但又贵在合乎自然、不为文而造情这一重要的审美原则。

第三章 孙过庭的书法对王羲之书法的继承与变化

第一节 孙过庭书法对王羲之笔法的继承

上一章提到,孙过庭在《书谱》中通过梳理书法史、教授书法学习技巧和阐述书法的审美理想,较为全面和理性的论证了王羲之之所以被称为“书圣”的理由。同时,孙过庭本人的书法学习,也是严格参照王羲之的书法进行的。《书谱》中如此论述了孙过庭学习书法的经历:

“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味钟、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有乖入木之术,无间临池之志。”《宣和书谱》记载孙过庭书法“得名翰墨间,作草书咄咄逼羲献,尤妙于用笔,俊拔刚断,出于天才,非功用积习所至,善临摹,往往真赝不能辨。”可见孙过庭在王羲之书法上所下的功夫和成就。

尽管孙过庭的书法在他当世之时并没有得的重视和认可,被说成“闾阎之风,千纸一类,一字万同。”㉑张怀瑾在《书断》中也仅仅把孙的书法列入“能品”。但是对于孙过庭书法很好的学习和继承了王羲之的书法,历代评论家却是众口一词,没有异议的。张怀瑾称孙的书法“博雅有文章,草书宪章二王。工于用笔,俊拔刚断,尚异好奇。”㉒

至宋以后,人们才重新意识到孙过庭《书谱》墨迹的艺术价值。宋代的王诜为孙过庭翻案,说:“虔礼草书专学二王。郭仲微所藏《千文》,笔势遒劲,虽觉不甚飘逸,然比之永师,则过庭已为奔放矣。而窦臮谓之过庭千纸一类,一字万同,余固已深疑此语,继而复获此书,研究之久,视其兴合之作,当不减王家父子。至其纵任悠游之处,仍造于疏,此又非众所能知也。”而一向品评前人书法甚为苛刻的米芾这样评论孙过庭,“甚有右军法,作字落脚差近前而直,此乃过庭法。凡世称右军书有此等字,皆孙笔也。凡唐书得二王法,无出其右。”㉓《宣和书谱》更是直截了当的指出孙过庭临习王羲之书法的能力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称孙过庭“得名翰墨间,作草书咄咄逼羲献,尤妙于用笔,俊拔刚断,出于天才,非功用积习所至,善临摹,往往真赝不能辨。”㉔王世贞评价说:“《书谱》浓润圆熟,几在山阴(王羲之)之堂室。”

由上述评论可见,不论历代各家对孙过庭书法褒贬如何,但都一致认同较为完整的继承了王羲之书法的技巧和精神是孙过庭书法最大的特点。下面本文就从两人笔法中的某些具体表现来例证孙过庭书法与王羲之书法间的继承关系。

由于现存王羲之的草书作品如《十七帖》仅有刻本流传,笔法失真,本文未将其作为与孙过庭草书笔法特征对比的主要材料,仅做参考。因此本节主要选取了王羲之双钩摹本墨迹《初月帖》、《姨母帖》以及《丧乱帖》作为与《书谱》比较的材料。

王羲之的用笔历来被人们认为是极为精致细腻、丰富多变的,这其实与王羲之处于书法发展特殊的历史阶段有着重要的关系。魏晋时期,正是书法由“隶变”向“楷变”过渡的时期。也就是说就书体而言,魏晋处于隶书向楷书、行书、草书演变的阶段,王羲之用笔的丰富性,正是来源于他大量使用了篆隶“绞转”运笔方式的同时,微妙的融入了楷书“提按”、“转折”的用笔。而这些王羲之的用笔特点我们都可以在孙过庭的《书谱》上找到一一对应。

另一方面,王羲之现存的双钩墨迹法帖与比他更早一些陆机的《平复帖》(图3-1)比较,发现王羲之在处理字与字之间的起笔和收笔上更加追求精确和到位,体现了用笔的精致与丰富性。正合《书谱》所云:“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可以说是书体演变的进步。

图3-1 西晋陆机《平复帖》

(一)以“绞转”为主,微妙运用“提按”和“转折”的运笔方式

具有篆隶遗韵,被认为是王羲之笔法最为重要的特征。㉕《东观余论》有评价:“晋史称王逸少书暮年方妙,升平帖升平二年书,距其终才三载,正暮年迹也。故结字比乐毅告誓诸帖尤古质,殊类钟元常,浑浑然有篆籀意,非遇真赏未易遽识也。”㉖所谓篆隶遗韵是指篆书和隶书书体所体现出的高雅、朴实、稚拙、厚重的审美气息。其中,篆隶遗韵最常见的表现方式便是大量使用“绞转”的运笔方式。

所谓“绞转”,是与“平动”相对的书法线条运动方式。“平动”在直线运行时笔毫与纸的接触面的角度保持不变,缺乏手指的微妙动作,形成的点画轮廓对称平行,单薄而乏味。而“绞转”的运笔方式在直线运动时同样通过手指的控制不停改变笔毫与纸面接触的位置,使柔软的笔锋像“拧麻花”一样绞到一起,呈现出一种两边不对称的,具有虚实感和体积感的点画形态。如(图3-2)王羲之《初月帖》中的“感”字和《姨母帖》中的“顷”字。

图3-2 传东晋王羲之《初月帖》、《姨母帖》

当我们用分解动作,较为微观的观察墨迹《书谱》与王羲之《初月帖》的话,不难发现其中大量的字的笔画都普遍运用了“绞转”这种运笔方式。可以说,孙过庭对王羲之笔法继承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在“绞转”的准确和熟练使用上。如“虽”、“范”、“拙”、“当”等字(图3-3)。

图3-3 唐孙过庭《书谱》

另一方面,书法的笔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字体演变发生变化,正如《书谱》所说,“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鹜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王羲之的时代是书体由隶书向楷书转变的重要时期,用笔的重心也由线条的中部向两端及转折处移动,楷书以“提按”为主,加强“转折”的用笔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了王羲之的行草书。

而在孙过庭《书谱》的草书中,转折成了一个很有特点的笔法特征,介于隶书的绞转与唐楷的转折之间,运用了断笔的方式处理,这样就避免了草书过长的曲线运动带来的线条软弱无力感,又不至于落入如楷书般生硬造作的转折方式而损失草书的流畅感。这种笔法在《书谱》中出现的非常多(图3-4)。

对比现存的王羲之《十七帖》刻本(图3-5),我们清楚的看到,孙过庭的这种笔法与王羲之草书的书法技巧一脉相承,并且弥补了《十七帖》由于刻本造成的点画生硬失度的遗憾。

(二)起笔、收笔的规范与精致

图3-4 唐孙过庭《书谱》

图3-5 传王羲之《十七帖》

起笔、行笔、收笔构成了一个点画形成的三个步骤,缺失其中任何一个动作,书法的技术性和点画的可看性与丰富性便会大打折扣。王羲之之前的书法家,以陆机的《平复帖》为例,大多将用笔的注意力集中在行笔过程中笔锋的使转上,忽略起笔和收笔的动作,几乎是直接起笔顺势向左下方出锋,显得较为单一雷同。而王羲之的书法则非常意起笔和收笔的处理,连带不多但每一个起笔和收笔的意图和趋势都交代的非常准确、精致。如《丧乱帖》中“丧乱”、“哀毒”、“感哽”等字(图3-6),无论是起笔、收笔还是两字间的呼应关系,都交代的非常含蓄,却精准且富有韵味。

图3-6 传东晋王羲之《丧乱帖》

相较孙过庭的《书谱》,其在用笔的起笔和收笔的处理上显得有特点。孙过庭在某些字的最后一笔中,比普通行笔更多一个动作,先发力将笔锋按下,然后立即提起笔锋,收势后将笔锋放出。如“逾”、“文”、“迷”三字(图3-7)。

图3-7 唐孙过庭《书谱》

这种使力过程中的顿挫增加了线条的力度,使之呈现出一种利落矫健的神采。㉗另一方面,孙过庭在处理部分字的收笔时增加了向内回扣的发力动作,使笔画的末尾出现了一个小三角形的笔道。如“夷”、“椟”二字(图3-8)。

图3-8 孙过庭《书谱》

这种收笔方式有助于“绞转”运动过程中笔锋的调整,同时显示出一种干脆利落的风神。这种对收笔准确性的强调恰合米芾所言,“作字落脚差近前而直,此乃过庭法”。

《书谱》全文用笔爽利,字与字之间的连带较少,但是气息顺畅连贯,这正是得益于孙过庭继承了王羲之书法对每个字起笔、收笔动作的精准和考究,才能带来的笔断意连的独特艺术魅力。

第二节 孙过庭在继承王羲之书法过程中的变化

仔细研究《书谱》的内容和墨迹后,我们发现了孙过庭有一种矛盾的心态。这种矛盾在他书法理论,与书法实践中均有体现。这也可以理解成是孙过庭在继承王羲之书法过程中的变化。

就《书谱》的书法理论而言,孙过庭从儒家道统的保守思想出发,反对王献之敢于反叛父辈权威追求个人风格的书法审美倾向,斥责他“鼓努为力,标置成体”,认为“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他欣赏的是王羲之书法的“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反观孙过庭的书法,却体现出的“峻拔刚断,尚异好奇”㉘这种更接近于王献之的审美特征。例如孙过庭在书写过程中将某些字的竖笔急速、夸张的拉长,(如图3-9)中的“叶”字。这种处理方式仅出现在右军的书法作品结尾处,如“顿首”的“首”字。由此可见,孙过庭在书写时保持比王羲之更为急速的运笔速度,而刻意拉长的某些字的最后一笔,率意自然出锋,呈现飞白效果,增强了视觉的凌厉之感,这与他向往的“不激不厉”的“和平”之美可谓南辕北辙。

图3-9 孙过庭《书谱》

和王羲之墨迹法帖相比,孙过庭另一个特点是夸张了某些字中笔画的粗细对比,(如图3-10)“风”、“犹”、“钟”等字,这种厚重浓粗与轻灵飘逸的极端对比,造成了强烈的视觉效果。

图3-10 唐孙过庭《书谱》

通观《书谱》全篇也会发现,行笔至接近全文尾断的时候,运笔中体现了更多情绪波动的成分,粗犷而少加修饰的用笔越来越多,与其说是“风骚之意”,不如说是蓬头散发,粗头乱服之美(图3-11)。

图3-11 唐孙过庭《书谱》

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孙过庭这种徘徊于羲献之间的矛盾呢?结合孙过庭的生平和他所处时代的书法氛围,大致有两种原因。包慎伯在《自跋删拟书谱》中说:“吴郡书源出子敬,序述右军诸帖,略不一及草势,是其意故不尚右军草也。学宗子敬,而论排之者,以文皇有饿隶之诮耳。”㉙根据孙过庭的生平和遭遇推断,这种心理应当是存在也是不难理解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孙过庭所处的初、盛唐之交,正是唐朝书法变革的前夜,一种新的美学思想正在酝酿。过庭之后的五十多年,张旭、怀素等人的崛起,彻底打破了初唐时期由于唐太宗一己之好而导致的书坛独尊右军的局面,王献之的书法成就得到了实事求是的肯定。李嗣真在《书后品》中评论说:“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风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荚知所自,或战海移山,翻涛簸岳。”㉚可以说,孙过庭用《书谱》向我们证明了他正是这一变革的伟大先觉者。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孙过庭不仅通过《书谱》第一次系统和深刻的分析了王羲之何以成为书圣的这一文化史上的重要问题,更是在实践上精准的继承了王羲之书法的某些重要技巧。他的书法虽体现了某种程度的个人意趣,但无论笔法与精神,还是结构与气韵,均是嫡传的“二王”书风,可见,历代评论者所言非虚。

孙过庭《书谱》为墨迹真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王羲之书法真迹失传的遗憾,为参照的理解和认知王羲之书法的真实面貌提供了唯一可信的依据,成为后学者学习王羲之书法,研究“二王”书风及以“二王”书风为主体的中国帖学书法体系提供了最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注释:

①选自孙宝文编,《历代名家墨迹选之王羲之墨迹选》,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

②选自许洪流编,《书谱·中国法书精萃》,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版

③唐徐浩《法书要录》卷四

④唐徐浩《法书要录》卷四

⑤唐张怀瑾《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170页

⑥萧元《初唐书论》,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⑦《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

⑧唐《通典》卷十四

⑨葛承雍《书法与文化十讲》,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122至123页

⑩韩玉涛《书论十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⑪朱建新《孙过庭书谱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4至55页

⑫参见张存良著,《书谱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⑬唐陈子昂,《孙君墓志铭》

⑭萧元《初唐书论》,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版,第95页

⑮韩玉涛《书论十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版,第2页

⑯南朝虞龢:《论书表》,《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

⑰朱新建,《孙过庭书谱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8页

⑱同上

⑲郑晓华:《孙过庭书学思想理路再寻绎》,《中国书法》2005年第9期,第19页

⑳朱新建,《孙过庭书谱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

㉑唐窦臮《述书赋》

㉒唐张怀瑾《书断》卷下,《张怀瑾书论》,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版,第207页

㉓宋米芾《书史》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969页

㉔《宣和书谱》卷十八

㉕参见张俊东著,《王羲之笔法及其流变研究》,湖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

㉖马宗霍《.书林藻鉴·书林纪事》.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94页.

㉗目前有些研究将这种特殊的用笔称之为“节笔”,参见日本学者松本芳翠在《关于孙过庭〈书谱〉之节笔》一文。本文参考王祥北著《“触笔”与王羲之书法》(首都师范大学2009届硕士论文)一文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在王字系统中普遍存在的笔法特征。

㉘唐张怀瑾《书断卷下》

㉙清包世臣《自跋删拟书谱》,《艺舟双辑》

㉚见朱建新,《孙过庭<书谱>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朱建新.《孙过庭书谱笺证》(第一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0.

[2]马国权,著.《书谱译注》(第一版).上海书画出版社,1970,10.

[3]黄简,编.《历代书法论文集》(第一版).上海美术出版社,1979,10.

[4]萧元,编著.《初唐书论》(第一版).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4.

[5]金学智.《中国书法美学》(第一版).江苏美术出版社,1994,8.

[6]姜寿田,主编.《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版).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7,10.

[7]熊秉明,著.《中国书法理论体系》(第一版).天津美术出版社,2002,6.

[8]萧元,著.《中国书法五千年》(第一版).东方出版社,2006,5.

[9]韩玉涛,著.《书论十讲》(第一版).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3.

[10]刘正成,主编.《中国书法全集》(第一版).荣宝斋,1993,4.

[11]夏一鹏,等编.《历代行草精选》(第一版).西泠印社出版社,2005,8.

[12]孙宝文,编.《历代名家墨迹选》(第一版).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4.

[13]施安昌,主编.《晋唐五代书法》(第一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

[14]许洪流,编.《书谱中国法书精粹》(第一版).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1.

[15]徐利明.《中国书法风格史》(第一版).河南美术出版社,1997,1.

[16]潘告运,编著.《张怀瑾书论》(第一版).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4.

[17]张俊东,著.《王羲之笔法及其流变研究》(第一版).湖南美术出版社,2008,5.

[18]祁小春,著.《山阴道上——王羲之研究丛札》(第一版).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9,12.

[19]邱振中,著.《书法的形态与阐释》(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6.

[20]二玄社今井凌雪,编.《书法技法讲座——书谱》(第一版).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7.

[21]郑晓华.《孙过庭书学思想理路再寻绎》.中国书法,2005(9).

[22]张存良.《书谱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07.

[23]启功.《孙过庭<书谱>考》.《启功丛稿》.中华书局,1999.

[24]裴芹.《也谈<书谱>的修改与分卷》.中国书法,1998(6).

J292.1

A

1004-7344(2016)16-0021-05

2016-5-10

猜你喜欢

书谱孙过庭王羲之
孙过庭《书谱》书学理论与写法分析(二十七)
摘《书谱》孙过庭句
王羲之送字
临帖孙过庭《书谱》
孙过庭今译三
《王羲之 兰亭序》
王羲之书兰亭序
《王羲之 丧乱贴》
《书谱》(十五)
《书谱》(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