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中共处理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政策的演变
2016-08-08薛彬睿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100091
薛彬睿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北京 100091
建国前后中共处理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政策的演变
薛彬睿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北京 100091
【摘要】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严峻的执政环境,经济濒临崩溃,社会矛盾尖锐,如何正确处理私营工商业中的劳资关系成为了关系全局的重要问题。为此,中共从实际出发,在处理劳资关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积极探索。本文以中共对资产阶级的政策为主线,力图反映建国前后私营企业内劳资关系的变化。
【关键词】劳资关系;保护民族工商业;“三反”;“五反”劳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劳资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劳动者地位。私营经济,作为建国初期五大经济成分之一,在稳定社会、节约就业、发展生产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而私营工商业中的劳资关系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要处理的棘手问题,一方面要保证工人阶级在私营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紧张的劳资关系会影响私营工商业的正常运行。一方面要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理念,实现公有制,消灭私有制;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过渡时期的具体情况,对民族资产阶级有所保护。正是这种理想与现实、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处理私营工商业劳资关系政策的演变。
一、
中共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自成立之初,就反复变化,“左”右摇摆。但在进入40年代之后趋向稳定,对资产阶级一般采取团结联合的怀柔政策。进入40年代后,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扭转,一直将工作重心放在农村的中国共产党进入城市,接管了大批的“蒋伪”企业,在工厂管理、处理与民族资产阶级关系等方面,表现出诸多不适,劳资关系十分混乱。很多领导干部机械地把农村的阶级斗争方法运用于城市的工人运动之中,过分强调劳方利益,忽视资方利益,“错误地搬用农村反封建斗争的方法来对付普通资本家”,使工人运动出现了过“左”偏向。
很多新解放的城市,在解决劳资纠纷时没有专门的仲裁机构,缺乏相关的调节规定,从而造成了在处理劳资纠纷时的无政府状态。“甚至城市中的每个区委,街区政府,每个工作组,每个下层工会组织,都可以自由解决劳务纠纷。或者完全放任自流,让每个工厂、作坊、商店的职工,与每个企业主直接解决。”这就为这一时期工人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在制度上提供了发芽的土壤,民族资产阶级在这一时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许多地方引经过斗争……劳动条件提得过高(如襄垣、安阳煤矿,曹县卷烟业),资本家均不愿再干,有的都逃走了。菏泽有九家卷烟厂,在工人第一次增资斗争后,资本家表示除向政府纳税外,还有利可图,愿意继续干;以后又斗争了一次,清算旧款资,结果资方认为斗争无止境,不愿再干了。”有的工人“要求工资增加一倍、两倍到好几倍”,有的“要求分工厂店铺”,有的“不收厂规,不听指挥,不到时间就自己下了工等。”
面对这种混乱局面,部分干部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混乱局面,反而受固有思维的影响,对民族资产阶级置之不理,认为和资本家接触就是立场不坚。所以“贸易公司在原料及市场方面的统制,不给资本家的生产以应有的照顾。在劳资关系上工人有过高的要求和过左的行动,为用坚决的办法去纠正,强令资本家开工,但资本家在开工后的各种实际困难为帮助资本家去克服。在报纸上只说资本家坏,不说资本家还有有任何好处。”而且,因为自身机制不全,权责不明的问题引起了工人中的不满情绪,“有些地方(济南)的工人说:‘哪里有工会,哪里的工人就倒霉’。”特务分子甚至利用我党在企业管理中的不足,煽风点火,挑拨捣乱,引起了工人的罢工活动,比如青岛的中纺工人罢工就是因为中共接收后,扣除了国民党的预发工资引起的。
二、
尽管解放战争以来,中共就一直坚持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但是受马克思革命理论和当时国内紧张的阶级关系的影响,很多干部群众对此都深表不解,在实践中也没有有效地实行,为此中共中央进行诸多努力,尽力纠正工人运动中的“左”倾错误。1947年12月,在陕北杨家沟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上,“劳资两利”的方针正式提出。1949年1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会议指出在领导城市工作时,要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与共产党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这表明中共接纳资产阶级民主爱国人士,组建联合政府的诚意。1949年4月10日,刘少奇来到天津,力图制止中共进城后劳资关系恶化的局面。1949年5 月2日,刘少奇在天津工商业家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刘指出“今天中国资本主义是在年轻时代,正是发挥它的历史作用、积极作用和建立功劳的时候,应赶紧努力,不要错过。今天资本主义剥削是合法的,愈多愈好。”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在中国,在现阶段,人民中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949年,《共同纲领》颁布,它在肯定民族资本阶级政治地位的同时,明确指出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该方针的确立也为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找到了法理上的依据。
政协会议召开后,中共中央大力推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制订了一系列调节劳资关系的法规条例,1949年11月22日,全国总工会颁布了1947年通过的《关于私营工商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1950年4月21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政务会议批准《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尔后,各厂纷纷设立了劳资协商会议,根据各厂具体情况,仲裁劳资纠纷。同月,毛泽东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工商组讨论会上作了《关于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私营工商业政策问题的批语》,提出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给民族工商业充分的发展空间,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种限制民族工商业的思想进行了批判,并指出了国营经济与私营工商业的相关性。
除此之外,国家还大力加强了对工人生活的改造,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工人真正成为了共和国的主人。1951年7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文中指出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工资问题,我们就不能建立与工人阶级的密切联系,就不能取得工人阶级对于我们党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就使我们不能依靠工人阶级去搞好生产并搞好其他各种工作。而且,党也加强了对于民族工商企业中党组、工会等工人组织的发展,使其能够在正常的框架内维护工人利益,推进民主改革。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国家经济趋向好转,人民生活逐渐提高。1950年,“据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的统计,面粉、大米、棉纱、棉布四种主要商品的销售量,10月份比4月份分别增长54%、289%、128%、133%……在这个基础上,1951年形势更加好转。私营工业生产总值增长39%,私营商业(包括纯商业和饮食业的坐商、行商、摊贩)销售额增长38.7%。”面对这样喜人的形势,陈云对此有个形象的描述:“三月物价稳定,五月中旬全国各地工商业者都叫喊货卖不出去。于是我们发了两路‘救兵’,一为加工订货,一为收购土产……到九月全国情况就改观了,霓虹灯都亮了。”
三、
建国以来形成的经济繁荣的局面并没有持续太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中国国内不得不为战争输送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就刺激了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工商业在这一时期也迅速发展,获利甚丰。然而,不少资本家在动荡时代所遗留下来的不正当经营手段在这一时期也日益凸显,这些人贿赂公务人员、盗取国家情报、偷工减料、发国难财等一系列行为触动了中共的神经。1951年11月,一场由中共东北局率先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在得到中央的肯定后席卷全国。在该运动中,查处了以刘青山、张子善为首的一大批腐败官员,所查案件的腐败程度也超乎想象。为此,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三反”运动在党政机关正式展开。随着运动的深入,各部门清查出了一批和不良资本家勾结,侵吞国家财产的案例。鉴于这种情况,中央决定在清查党政机关的同时,在工商界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2年6月6日,中共中央发布《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主要的批语》,明确指出: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五反”运动就总体而言,确实查处了不少“五毒”案件,但是很多地方出现了过“左”的运动倾向。各级单位层层下达指标,不少单位为了达标,搞“逼”、“供”、“信”。很多工人不仅对资产阶级的“罪证”检举揭发,而且对其进行拳打脚踢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江宁区税局将商人白建华打耳光后当时晕倒,醒来后说他装死,又拿棒子乱打。商人何润泉被三个工作人员轮流打了一个半钟头。高桥区税局将商人李俊荣关在大房间里被十几个人拳脚交加地痛打,并用针刺其指头……”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卢作孚,此人一生发展实业,志在救国,勤俭节约,财产多捐于公。但是即便如此,他在“五反”运动也未获幸免,冤死九泉。
“五反”运动对于民族资本家而言是毁灭性的,对国民经济也产生了无法想象的冲击。“据天津市工商局统计,1952年1月至9月,工业方面开业366户,歇业1102户;商业方面开业1085户,歇业4353户。1952年全年,全国大中城市私营工商业歇业数超过开业数11791户。三四月间,出现新中国成立后又一次失业高峰,不少地区的生产和税收都大幅度下降,劳资关系和公私关系趋于紧张。”而且,更令政府被动的是,很多资本家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受了打击之后,失去了经营的信心和希望,纷纷要求公私合营。中共中央当时还没有做好充分改造工商业的准备,一时尴尬不已,措手不及。
鉴于这种局面,中央不得不调整政策。1953年10月,“三反”、“五反”宣告结束。当月25日,周恩来在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后,同若干资本家代表进行了以《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国民经济》为主题的谈话。他在谈话中对资本家做担心的发展前途、政治地位等问题都进行了回答,并强调“现阶段我们的纲领是《共同纲领》,是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团结的要求上反‘五毒’,反‘五毒’也是为了团结。”以此来安抚运动之后,犹如惊弓之鸟的资本家们。
尽管中央纠正了对民族资本的左倾政策,但是不论是中共,还是民族资产阶级,他们都明白民族资本的消亡不会再远。不少资本家,不堪压力,甚至希望对工商业的改造尽早开始。上海大资本家刘鸿生就直截了当地提出将工厂交给政府,或公私合营,他说:“反正是完了,早点送掉岂不更好?”而中共此后也加快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步伐。1953年12月,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颁布,轰轰烈烈的三大改造运动在国内迅速展开。资本家们纷纷顺应形势,积极响应政策,实现公私合营。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民族资产阶级也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1]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502.
[2][4][5][6]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536.365.428.537.
[3]全国总工会编.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下)[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172.
[7][9]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116.165.
[8]陈云.陈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8.
[10]杨奎松.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演变[J].近代史研究,2006,2:20.
作者简介
薛彬睿(1990-),男,河南洛阳人,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