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约车的风险机制探究
2016-08-07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冯义飞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冯义飞
网络约车的风险机制探究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冯义飞
网约车平台快速发展,现已合法化但其风险也日益凸显。网络约车平台大多数的经营活动、模式、数据、资金流向对职能部门而言都是不透明的,无法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本文对网络约车风险的现象、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有效规避网络约车风险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力求给网络约车监管体制提供价值参考和借鉴。
网络约车平台 预约出租车 风险机制
“网约车合法”成为近期社会的焦点话题,出门前在网上约车将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业内人士预计,2020年约车/专车市场的潜在出行需求约为1.1亿次/天,对应的市场规模约为1.1万亿元/年。网络约车是出租车行业“互联网+”的进步,但隐藏在专车合法性背后的网络约车平台风险就像一把未出鞘的利剑,时时刻刻威胁着整个网约车行业的发展。
1 网络约车风险存在的现象
深圳一名女子搭滴滴顺风车遭抢劫遇害,武汉、北京、广州等地先后发生网络约车司机侵害女乘客案例,人们对网络约车潜在风险的担忧程度越来越高。网络约车平台正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商业模式尚不成熟,作为新生事物也有其缺陷,网络约车存在的风险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市场风险
现阶段,各大网络约车平台各自为政,利用供求规律动态调整约车价格。如果运力充足,且路线热门,乘客有可能在网络约车平台打到“打折专车”。对于早晚高峰期、极端恶劣天气、位置较偏僻、重大集会等特殊情况,溢价最高可达4倍之多。
1.2 人身安全风险
据了解,一些网络约车平台对驾驶人员资质审核流于形式,甚至会有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中。并且司机需要通过网络约车软件进行接单交易,免不了在驾驶的过程中频繁使用手机,往往一辆出租车上会装两到三部手机,司机为了抢单,在行驶过程中时刻关注手机,这就给乘客的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1.3 服务风险
驾驶员素质良莠不齐,乘客会不时碰到恶性抢单,违章驾驶,部分司机不识路,还陆续出现司机偷拍女乘客,被投诉后威胁乘客,给一星评价后辱骂乘客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
1.4 法律维权风险
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损伤,如何向网约车平台、网约驾驶员、车主等提出赔偿,这些主体可能会以多种理由进行抗辩。另外,车主、驾驶员的经济赔偿能力也会影响赔偿结果。
1.5 保险事故风险
私家车正常情况下是以家庭用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条款当中一般会明确约定投保车辆不作为营运车辆使用,否则拒赔。
2 网络约车管理中的问题及原因
网络约车是出租车的补充,但低门槛、低责任的特点,也使网约车产生了诸多问题。网络约车管理中的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2.1 思想道德缺失
现阶段,拜金享乐、吸毒贩毒、赌博盗窃等丑恶现象滋生蔓延,各行业道德缺失现象令人担忧。司机职业道德素质滑坡,社会责任感减弱,“老人摔倒不敢扶”;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知法犯法”如假驾驶证、假牌照、假鉴定;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开“英雄车”、“斗气车”、“霸王车”、酒驾漠视生命等不一而足。
2.2 岗位职责缺失
交通违章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一些驾驶员错误地认为“法不责众”,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不考虑个人对交通安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社会的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2.3 业务流程不规范
现阶段网约车平台软件自由竞争,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司机用真实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但在意外发生时,车辆牌照是否临时伪造?行驶司机是否为网约司机?事件发生时如何保障与司机注册审核环节有直接关系?可见,网约车平台需要在审核环节外做更多的工作,保证用车服务完美无缺陷的前提下,实现品质管理与流程管理的突破性改进。
2.4 制度不完善
网约车平台对车主资质认证是否全面,能否杜绝黑车混入?交通运输部门如何监管?由于文化素质、用户习惯原因路边打车的人打不到车,有损消费者公平,如何保障?巡游车、网约车如何有效地利用资源?如何有效避免网络约车监管体制不完善,建立法律监管体系?解决当下所面临的难题,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3 网络约车风险的规避
网络约车是一个生态系统,其中有交通监管部门、出租车公司、网络约车平台、司机和乘客,还有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单位。相关部门可细分网络约车生态系统的各种机构,针对不同角色存在的风险做适当的规范定位,为监管提供更好的框架。
3.1 加强交通监管部门在网络约车平台中的主体监管作用
3.1.1 构建“专车”司机+ “专车”两大数据库
网络约车风险的规避表现在交通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约车平台中的主体监管作用,规范平台秩序,构建“专车”司机数据库和“专车”数据库,通过大数据重点监管“专车”司机是合法司机,重点监管“专车”是安全专车。
3.1.2 建立对网络约车平台的随机抽查机制
随机抽查各家网络约车平台,他们在“专车”准入时,是否严格审查;在“专车”司机备档时,是否严格把关。同时,随机抽查“专车”司机是否健康,及时审查“专车”司机有无吸毒经历、有无精神病史、有无违法违纪等问题,以促进网络约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1.3 多方联合共建网络约车司机信用体系
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导下,与各网络约车平台、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建网络约车司机信用体系。笔者建议参照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评价体系,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全方位监查专车司机“负面清单”。包括测评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标准,测评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及驾车经验,测评驾驶员服务质量,是否智能驾驶路线,是否交通违规,是否拒载,是否宰客,一旦司机浑水摸鱼,就将该司机列入永久禁止准入名单,以此来充分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3.2 网络约车平台加强服务职能,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3.2.1 网络约车平台加强风控管理经验
网络约车平台的风险难以处理。一方面在于面向约车司机群体的信用数据空白,风险本身就比传统出租车司机高出几倍;另一方面,大部分网络约车平台缺少有经验的风控人员,且没有完善的风控体系。面对第一个问题,行业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内部管理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等建立各个方面的风控模型,用行为数据弥补空白的信用数据。但是在第二点,网络约车行业仍在探索阶段。
3.2.2 推进行业改革,加强行业、不同机构间的风控合作
加强网络约车行业、交通、公安、银行、电信、保险等不同机构间的风控合作,利用信息互联消除其非对称性,实现风险可控,保障网络约车零风险。
目前经营较好的网络约车平台拥有大数据体系,网络约车平台的内部管理车辆定位监控系统、无线数据通信、位置应用服务等技术的动态监控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将车辆各类信息及参数进行实时管理。但行业、不同机构间合作,进一步体现了数据维度的衍生能力。除去基本信息外,行为数据、社交网络数据等非结构化数据更有应用价值。
3.2.3 行业自律,加强事前防范,控制网络约车风险
控制风险最主要的工作是事前预警,而不是“事后灭火”。加强事前预警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确保合法司机与安全专车。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标准化,对车辆性质与车况严格把关。其次要分析评估司机、专车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系数。建立日常培训和奖惩机制、信用系统,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身心状况、工作状态。另外,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管理预案。依托科技手段,跟踪监控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行驶线路等信息,杜绝人车不符、绕路行驶等异常状况发生。还要建立危险司机和车辆风控数据系统。约车平台应该从维护乘客安全的角度出发,建立诚信信誉审查制度,如实审查司机的犯罪前科和个人素质,对有犯罪记录和已经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车主,备案标注。
3.2.4 责权利明确,与网约车司机厘清关系
网络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要相互成就协同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此前出租车运输业务更多的是用户求车,而未来以网络约车平台大数据为主的中间业务更多的是服务概念,双方应该转换思路。其次,网络约车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众多网络约车平台中既有未来明星承运人,也不乏鱼目混珠者,网络平台在开拓业务的同时需要对合作承运人资质进行严格认证,避免由于承运人问题带来的风险。另外,网络约车平台与承运人服务合作一定要秉持长期合作共同成长的态度。尽管部分用户会因为急需用车等比较实际的问题随机选择网络约车平台派位承运人,但理想状态下,用户还是希望找到长期上下班搭载的预约出租车。
3.3 地方政府充分发挥领导职能,规范网络约车体系
在网络约车生态系统中,地方政府—网络约车平台—司机—车辆四位一体,地方政府应针对不同角色存在的风险做适当的规范定位,为监管提供更好的框架。
3.3.1 优化外部环境
城市的规模、公交发展水平、拥堵情况等千差万别,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与平台企业密切沟通,督促平台逐步清退不合标准的车辆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运力规模,逐步实现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市场调节,促进和谐、自由、公平、有序发展。
另外,要积极完善保险、事故与侵权责任界定等相关法律方面的保障,严格单位或个人保守获取到的用户私密信息,提醒用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等。
3.3.2 培育全员风险控制意识
全员风险控制意识是网约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生命线。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四套风险控制意识防线。第一道防线由地方政府自己摸查构建,第二道防线由网约车平台构建,第三道防线由网约车司机构建,第四是由乘客构建。以“安全出行”为导向,按照“风险在哪里—如何控制—谁来控制—如何判断控制好坏”的思路,使各单位、个人能对自身的流程、涉及的风险一目了然。可以通过执行手册、评估手册等,加强网约车平台风险控制意识的引导,监督网约车平台按照司机业务经营流程构建风险控制体系,倡议乘客在搭载网约车时要自发增强风险控制意识,譬如看清车牌或司机信息,核对是否一致,记下所约车辆的号牌和司机信息,转给亲友等。
3.3.3 加强网络约车平台行政监管
网络约车平台在资本逐利性的催生下,抢夺司机和用户,很多平台不惜打起旷日持久的价格战,虽然客观上给用户带来了实惠,却掩盖了一系列问题。地方政府应该监管网络约车平台的运营资质、服务质量、责任意识,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权益落实。
3.4 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树立网络约车司机职业情操
组织网络约车司机定期学习交通法规,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加强道德文明、责任意识、心理健康教育,增强网络约车司机的社会责任感,树立网络约车司机良好的职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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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24.6
A
2096-0298(2016)09(a)-161-02
冯义飞(1975-),女,湖南岳阳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副教授,学士,主要从事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