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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走?

2016-08-04于强

中国图书评论 2016年7期
关键词:吴宓清华重庆

于强

在纪念吴宓的文章中,他的多位学生困惑于一个问题:为什么吴宓先生会选择重庆作为晚年的栖身之地?比如季羡林在《始终在忆念着他》中写道:“雨僧先生留在四川,没有回来。其中原因,我不清楚,也没有认真去打听。”[1]赵瑞蕻在《从一首怀念吴宓先生的小诗说起》也提及:“又听说他最后转到重庆西南师范学院教书了。那时我有点奇怪,心想抗战胜利后联大结束复员,吴先生为什么不回到清华园,重新住进‘藤影荷声之馆呢?”[2]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困惑,是因为吴宓作为一位学识渊博、名望卓著的外国文学教授,在1949年后定居重庆,留任位置偏远的西南师院,在学生们看来似乎有些屈才。他自1921年由美归国,除在东南大学、东北大学等校短暂任教外,长期从教于清华大学。吴宓曾主持清华国学研究院,延聘四大导师;抗战时期执教西南联大,是教育部首批的“部聘教授”之一。并且不同于陈寅恪的举家迁往广州,吴宓的亲友故旧大多都在北京,他却孑然一人留在了重庆。

面对疑问,一般著述会截取吴宓在交代材料和书信中的说法:1949年鼎革之际,吴宓由武汉西进入川,是为了“保存、弘扬中国的儒佛文化”[3]。而选择定居重庆,因为在他看来:“重庆之学校为理想事业,又夙爱四川之风土人情,早决定以终生老于蜀,不复再出。”[4]这些原因当然没错,但并不充分:同样是传续文化的目的,当时的许多学人选择了出走海外;吴宓的确说过愿意终老重庆的话,可他也多次表达了留在重庆的悔恨:

甚悔不应轻离武大,此时欲归不得,前途又无善计(1949年6月8日致信吴协曼)[5]

岂竟馀生老蜀川,忧危困辱已三年。全身污渎哀心死,恋旧明时恨物迁。……(1952年4月29日作感怀诗。他多次在4月29日赋诗,对这天离开武汉久久不能释怀)[6]

堕地飞花已十年。人间何处着啼鹃。旧交纵在非同道,新曲难工只自怜。……(1959年4月29日晨作《堕地》)[7]

1949年4月,不回清华,又离开武汉大学而来渝碚,遂走入相辉,编入西师,……则举动之极端错误,而祸害久长者也。(“文革”中吴宓自编年谱)[8]

从时间的跨度看,懊恼和悔恨伴随了吴宓在重庆生活的始终。在去留问题上,他显得极为纠结,日记和书信中充满了矛盾的话语。如果我们试图解答吴宓留居重庆的真实原因,不妨梳理下他离开清华后,如何到达重庆的迁播轨迹,以及汇总他在重庆时期关于入京、退休、回乡的多种设想。借由吴宓“怎么来到重庆”和“为什么想走”这两个问题的考察,走进真实的历史语境。

一、辗转到达重庆的轨迹

西南联大迁往昆明后,吴宓生活十分窘迫困顿。身为清华元老,对于自己的无权失位,他心有不忿。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外文系主任陈福田的矛盾不可调和,两人在学术、校务问题上,渐生龃龉,裂痕愈深。吴宓认为:陈行事专断横暴,自己“在清华受F.T.(即陈福田)之压迫,终将益甚。不另求发展,徒增俗人之轻侮耳”[9]。在感情上,自与陈心一离婚后,吴宓继续苦追毛彦文而不得,其他女性也无意于他。学校的冷落、同事间的倾轧和情感生活的波折,使得吴宓长期处于“郁屈”的情绪中,促使他暂时离开清华。

1944年吴宓作为年度休假进修教授,有一年时间自由支配。他于10月26日赴成都与老友陈寅恪相会,并在燕京大学讲课。因逃避昆明压抑的氛围选择休假,在假期行将结束时,吴宓便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对于清华有极深的感情,愿终老清华;另一方面又忌惮同事间的倾轧和陈福田的压迫,希望等形势改变后再回校。恰好此时武汉大学文学院长刘永济延请他前去讲学。1946年8月30日吴宓抵达武昌,来到复员后的武汉大学。

迨至武汉后,吴宓才发现武大“不为丝毫格外之优待,旅费不给,住宅不许自择”,并且刘永济“亦不同情宓,但以轻财重义相责?,故宓甚觉不满”[10]。吴宓不贪图享受,但认为待遇是自己是否受到尊重的标准。由于住房、薪金等问题一直不能妥善解决,加之自己虽是外文系主任,在课程安排和延聘教师上多方掣肘,他颇为失望。内战全面爆发后,许多武大学生忙于参加抗议游行活动,不去上课;又有学生指责他讲课太浅近,不读中国新文学作品。这些都使吴宓无心在武汉继续教书。1947年8月30日,他在日记中首次表露“入川终老”的意向。因为好友王恩洋在成都的东方文教学院主持校务,吴宓希望能去研修佛法,甚至出家为僧。

1949年,解放军南下已成定局,他因“先有渝、蓉讲学之约,又在思想上既不赞成共党,恐日后,不能脱出”[11],在交通断绝的情况下通过国民党空军副司令邓志坚的关系乘军用飞机离开武汉,飞往重庆。4月29日吴宓抵渝后,本欲前往成都,但成渝之间交通不畅,且西南时局糜沸,他只得暂居重庆北碚。在10月1日写给胞弟吴协曼的信中吴宓称:“……或赴成都安居,或赴英美讲学(此乃理想计划,95%不成),或到台湾(最后不得已时……)。今后数月或半年中,宓未必能如宓意长留居渝、蓉也。”[12]他甚至萌生了最坏的设想:如果不能为新政权所容,就“隐姓埋名,蛰居避难,依友或教家馆以度此时期也”[13],遇到意外横逆时,便自沉于嘉陵江。从信中可以看出吴宓只是将重庆作为去往别处的中转站,是避难之所,而非安居之地。以他的说法,“来渝是下下之策”[14]。

二、重庆时期关于入京、退休、回乡的设想

在重庆期间,吴宓考虑离开,主要在新中国成立初和1957—1964年两个时间段,选择的去向是北京或是故乡陕西。1950年时局甫定,陈寅恪就于10月13日来函劝说吴宓回到清华。吴宓自己也与在北京的亲友保持着频繁通信,关注北京的动向。他打算次年暑假回京一次,观察局势,再决定是留京还是回渝任教,但未能成行。

1951年初成都华西大学向他发来了聘书,对于此时的赴蓉之邀,吴宓却回函辞谢。他表示自己极愿前往,但主管部门西南军政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不放行,且华西大学还未被接管,一旦被接管可能情形将大变,难以预测。是年7月4日,清华教授张清廉到访,吴宓了解到“清华今后专重理工,又为东欧党团生留学之所,校中风气全变”[15],他不愿再回清华。9月,李斌宁来函称文化部长周扬有意调其入京,专事翻译Thackeray(民国译作沙克雷,今译萨克雷)的小说。吴宓有多重顾虑:(1)是否先进行思想改造?(2)译文是否能参照1921—1922年时翻译的带有文言趣味的旧作?(3)薪酬给如何?并说自己“决不愿任接近政治及时事之工作”[16],因为这些顾虑,此事最终作罢。经历过这三件事后,他逐渐坚定了留渝的决心,不愿妄动。同年西南师院迁往重庆北碚新址,吴宓开始了定居北碚的生活。

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开始,吴宓陷于攻讦、揭发、举报的风潮之中。所以他决定:“思欲请求退休,仍住校内,稍尽研究、顾问之义务,而自己读书撰作,以乐余年”[17]。之后吴宓联系本校赴京办事的孙培良,托付他去同自己的学生故旧贺麟、周辅成、李斌宁等人,商议回京是否可行。8月28日孙培良回校,言及北京批判右派的力度远甚于重庆地区,诸位亲友都主张吴宓安居西南师院。

195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退休及退职条例》规定:老教师在新中国学校里任教满10年,且年满60周岁,即有退休资格。这样推算,吴宓可在1960年退休,领取半薪。他曾将此想法透露给身边的师生,不久便有匿名大字报责问他:为什么不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吴宓不得不表示以后听从分配工作,不再说退休之事。

1961年8月23日,吴宓出行访问亲友,一路经武汉、广州,到北京。贺麟再次提出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周扬欲调其回京,翻译萨克雷小说,自己愿陪老师前往访谒周扬。吴宓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推辞了贺的建议。接着他由西安回乡探亲,于9月18日访问陕西师大,中文系主任高元白延邀其来校任教,校长刘泽如、副校长郭琦均赞成此事。第二年秋,陕西师大正式向西南师院发出调聘文书,吴宓因高元白赞同文字改革,与他文字、文学主张相左,贸然前往恐不能适应,最终去意减退,加之西南师院无意放人,回乡计划就此搁置。

随后“四清”运动中,吴宓被禁止从事教学活动。“文革”爆发后,吴宓受到了无辜迫害,此时的他已经无处可去。直到1977年,盲目跛足的吴宓终于在胞妹吴须曼的反复劝说下回乡养老,并于次年1月17日因病在陕西溘然长逝。

三、留居重庆的原因分析

吴宓从1949年4月来渝,到1977年1月离开,中间除探亲旅行、政协开会外,其余时间里基本都在重庆度过。他虽表达过离开的意愿,但结果还是留在重庆。随着时间推延他考虑留下的因素也在变化。在笔者看来,总体而言,原因可分成个人和时代的两大方面。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并且时代因素的影响大于个人因素。

1.个人因素

首先,吴宓个性热情真诚,胸无城府,但夹杂了患得患失、敏感多思的特点。他遇事常犹豫怯懦,不能决断。面临抉择时,会向亲友征询意见,特别看重陈寅恪的建议。根据他人的分析不断改变自己的想法,到最后不得不决断时,又遽然做出选择,以至于自己事后常懊悔不已。离清华去武大,他后悔;离武大去重庆,他又后悔。待到任教西师,他虽有离开之意,但“自知一生之大缺点,为多思虑而迟疑寡断,无当机立行之能力”[18],吴宓决定审慎行事,不愿再轻易迁居别处。

其次,从思想层面来看,吴宓一直有深刻的宿命观念。这种观念愈到晚年对他影响愈大。1949年入蜀他本为学佛,借由学佛,知其命数,看淡生死。50年代以来,运动频繁,精神郁苦的吴宓唯求速死以解脱。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时,他“自恨生不逢辰,未能如黄师、碧柳、迪生诸友早于1954年以前逝世,免受此精神之苦”[19]。吴宓经常自测阳寿,总觉大限之期将至,不愿去往他地,劳力劳心。他认为“揆之时势,如宓者,欲求得安乐只有死去”,所以“今后宓当致力于‘乐死‘盼死‘不留恋‘不贪生之根本办法。其他皆当随缘应付,不介怀,不系心,庶有差乎?”[20],这样想也反映了吴宓希望以一种旷达决绝的心境来对抗时局,以期减少心灵的痛苦。

另外,吴宓素来服膺比自己学识渊博的人,也希望别人能对自己的价值表示肯定,尊重、礼遇他。留在西南师院后,校方十分优待,将其定为全校唯一的一级教授,因他推辞,改为二级教授,四川省也将其聘为政协委员。校领导中,方敬对他格外关照,在多次政治运动中,帮其过关,物质方面也给予很多优遇,这些都令吴宓感念不已。同时,西南地区西方文学教授较少,他认为留在此间会有更大的“效用”。当学生劝说吴宓去北大时,他列举李斌宁、王佐良、杨周翰等北大教授,“其西洋语文学之知识、学问,其生动精彩之文笔、著作,远非宓能及”“宓来北大,成为无用之人”[21]。他自感老迈学识有限,不愿被人轻视。对自己的认同感是吴宓去留某校的重要原则。

情感和俗务的牵绊也使得吴宓不容易离开重庆。吴宓曾说过重庆北碚近邻江津,江津是他早逝的好友吴芳吉的故乡和墓地所在,他愿终老重庆,陪伴在吴芳吉近旁。这点使他对重庆有特殊的好感。更重要的是,吴宓从1950年开始陷入感情纠葛,重大学生邹兰芳因地主身份,多重考虑,对吴宓苦追不已,希望借其改变自身命运。1953年吴宓与邹兰芳成婚,仅三年,邹因病过世。这种情形使吴宓在50年代前期很难考虑离开。加之吴宓独居多年,需要人照顾日常起居饮食,这样的生活一旦习惯,他极不愿意改变。1956年到1965年间由妻侄邹开贵照料吴宓,他虽对邹多有不满,但“四清”运动开始,邹开贵被校方强令回乡,吴宓又苦苦挽留。他喜静,安于现状,不愿意生活出现大的波动。

2.时代因素

1949年后,新中国着手制定自己的大学教育体制,通过颁行一系列教育法规和高校院系调整,改变了民国时期宽松的教师聘任制度。1961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校六十条”),大陆的高等院校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被编入具有行政机关色彩的高校单位体制。吴宓也就被捆绑到西南师院这个单位体系里,涉及个人工资、配给、住房、医疗等生活多方面。学术的自由迁移被打破,人事调动变得异常困难。

此外,1956年前,高校党组织并不负责行政工作。中共八大后,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起领导作用,由此校内党组织的权力开始扩大。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对之前的校(院)长负责制全盘否定,党委开始包揽行政工作。1958年9月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规定:“一切学校应当受党委的领导。”[22]由于许多党委领导出身军队或是政治工作,不了解吴宓的学术素养,而与吴宓谙熟的同侪学人如刘永济等建国后大多没有聘任用人的实权,所以民国时期吴宓从教过多所学校,且常收到大学的聘书;而1949年后的28年里,只有华西大学和陕西师大向他发出过任教邀请。

再者,在全国一致的政治气氛下,吴宓感觉各校的情形大致相同。不愿回北京就是因为“首都政治空气太浓,人事太繁”,他怕自己“成为‘职业改造家,须不断地发表文章,批判自己之过去,斥骂我平生最敬爱之师友”[23]。他认为北京的亲友思想追求进步,会逼迫自己改造,不如留在政治气氛相对淡薄的北碚。也因为北碚位于重庆西北郊的缙云山下,嘉陵江畔,环境清幽,吴宓称“喜欢并已习惯在北碚。只有‘喜欢可延长生命,不让我享受一点儿的自由,则我即刻心平气和地、颜色愉快地走入嘉陵江心深水区,了此一生矣”[24]。

综上来看,寡断的性格、宿命论的态度、各方对其的尊重以及情感、俗务纠葛等个人因素相互交织,促成了吴宓长期留任西南师院;而建国后教育制度的改变和高压的政治环境使得他难以去往别校;另外北碚宜居住的环境气候也令以诗人自居的吴宓不愿离开。吴宓悔恨来到重庆,在去留之间自觉进退维谷。但相对于同时期京沪等地的高校教授的境遇,也许留在重庆是当时吴宓做出的相对较好的选择。

注释

[1]黄世坦编:《回忆吴宓先生》,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2]同[1],第82页。

[3]吴宓:《吴宓日记续编:1949—1953》,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1页。

[4]李赋宁等编:《第一届吴宓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88页。

[5]吴学昭整理:《吴宓书信集》,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350页。

[6]吴宓:《吴宓诗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69页。

[7]同[6],第501页。

[8]吴宓:《吴宓自编年谱》,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98页。

[9]吴宓:《吴宓日记:1939—1940》,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0页。

[10]吴宓:《吴宓日记:1946—1948》,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5页。

[11]同[5],第349页。

[12]同[5],第361页。

[13]同[5],第351页。

[14]同[5],第361页。

[15]同[3],第167—168页。

[16]同[5],第369页。

[17]吴宓:《吴宓日记续编:1957—1958》,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7页。

[18]同[3],第105页。

[19]吴宓:《吴宓日记续编:1954—1956》,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5页。

[20]吴宓:《吴宓日记续编:1959—1960》,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325页。

[21]同[5],第384页。

[22]李国钧、王炳照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八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23页。

[23]同[5],第384页。

[24]同[8],第391—392页。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文学院(责任编辑魏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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