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当好合作社发展的守望者
2016-08-02毕俊德
■文/毕俊德
驻马店市:当好合作社发展的守望者
■文/毕俊德
近年来,驻马店市把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截至2015年底,驻马店市依法注册农民合作社13106家,有国家级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37家、市级示范社236家。合作社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激励促发展
驻马店市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投入、税收、信贷、用地、用电、流通环境等方面给予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优惠。
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预算,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表彰与奖励。2015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对57个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奖励资金达265万元,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较好的上蔡县、泌阳县、汝南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泌阳县等地也分别安排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如遂平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380多万元;正阳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县10家发展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扶持和奖励,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发展。
驻马店市正阳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生产现场
强化指导促规范
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驻马店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依法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上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在农民合作社章程制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成员大会制度上,严格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将合作社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同步来抓。建立了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了市级示范合作社评定及运行监测办法,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树标立范、引领发展。近两年来,13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28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104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
二是认真实施重点培育方案。研究制定了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分别选择10个进行重点培育。市农业部门建立了“三个一”工作机制,每个班子成员分包一个县区、服务一家农民合作社、指导一个高标准粮田建设,面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工作。通过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组织农业部门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经营主体开展调研,了解掌握需求,根据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落实、技术引进、项目资金争取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帮助合作社合理制定发展目标、拓宽发展思路、完善基地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注册商标、创建品牌,真正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广泛进行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利用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和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市农业部门把国家、省下达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倾斜,培训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4180人次。2015年11月,聘请省市专家,对新认定的104家市级示范社负责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传授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产品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国外合作社发展经验等。连续多年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免费订阅《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帮助合作社及时了解最新发展动态、学习先进经验等。各县区也分别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如汝南县举办了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培训1200多人次,上蔡县举办了2期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负责人培训班,培训200余人次。
强化服务促壮大
一是创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市政府研究印发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目前,市县两级投入资金802万元,市级流转服务平台、县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服务站已全部建成,聘请村级信息员2416名,市、县、乡、村一体的土地流转服务队伍已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已经完成链接,实现了土地流转信息的实时上传、即时汇总、全时查询、适时发布、动态监管的功能,为农民合作社了解政策、掌握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规模发展提供了网络平台。
二是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在农业部支持、河南省政府主办的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专设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展区,组织邀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会参展,开展产品展示展销,与中外农产品采购商洽谈合作,签订贸易订单,提供学习交流和同台竞技的机会,仅2015年就有13个省的77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会参展,参展产品达385个;积极组织本地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加中国农交会和农社对接等活动,帮助合作社走出去,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寻找商机。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每半年开展一次农民合作社调研活动,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合作社发展动态,了解合作社发展中对政策、技术、资金的需求,提出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建议。2015年,重点围绕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调研,召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座谈会,真实了解全面情况,撰写调研报告,为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更好地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每年召开一次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
四是加大项目申报力度。
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扶持。2015年以来,在县区申报和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全市9家农民合作社、8家农业产业化集群核心企业、6家龙头企业,争取农业部和省有关项目扶持资金共计2408万元。
五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使合作社更专注地从事自己的主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了以公益性服务为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了品种利用、机械化种植、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
(作者系河南省驻马店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