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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法”促进精准扶贫的实践与思考

2016-08-0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324000

新农村(浙江) 2016年7期
关键词:加工费柯城区衢州市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324000)

何国忠



“5+工作法”促进精准扶贫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324000)

何国忠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在新一轮扶贫对象调查中,按省定扶贫标准人均收入5 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共有18 908户、52 460人,占农村人口的11.5%,其中享受低保(柯城区农村低保标准为389元/月)的对象有2 286户、4 811人。柯城区以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来料加工、异地搬迁为抓手,从低收入农户的需求出发,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取得了良好效果。以2015年为例,在低收入农户需求比例最高的金融帮扶、来料加工、低保救助、农产品销路五方面,通过 “5+工作法”,落实精准扶贫新举措,切实打破了低收入农户增收坚冰,增收成效明显。

2015年柯城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780元,比2013年增长34.4%,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8 341元,比2013年增长42.46%,远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全区农村享受低保6 323户、9 847人。农村低保占比达5%,全省最高。一是低收入农户实现了持续增收。通过政府、机关单位、社会各界的帮扶和农户自身的努力,柯城区低收入农户收入快速增长,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2013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为5 855元,2014年为6 894元,2015年为8 341元,年均增幅超过18.9%。二是低收入农户实现了普遍增收。2015年全区9个乡镇6个街道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 000元的户数达55.36%,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4 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全面消除。

1.“5+工作法”的主要做法

(1)“金融机构+小额贴息+低收入农户”, 实施精准金融扶贫柯城区为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发放丰收爱心卡,全年共发放18 900张,全年累计发放低收入农户小额贴息贷款4 604户1.81亿元(其中4 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贷款2 400余万元),全年累计应补贴利息870余万元。农户贷款资金主要投向特色种养殖业生产规模扩大和家庭作坊购买设备、流动资金等,其中特色种养殖贷款占29.6%,发展柑橘占62.8%,发展农家乐及其他占7.6%。每万元的贷款为低收入农户增收约1 400元。

(2)“来料加工互助会+经纪人+低收入农户”,实施精准就业扶贫来料加工作为农村的“草根工业”,在促进农户就地就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解决来料加工经纪人融资压力,柯城区在全省试点来料加工担保互助会,自成立以来,为112名会员提供担保贷款5 700多万元,实现了场地扩建4 500余平方,各类加工设备购置更新1 800多件,增加订单9 500万元。全年发放加工费4.12亿元,加工人员人均工资收入19 163元,远高于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鼓励经纪人在促进精准扶贫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柯城区调整了来料加工扶持办法,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的,其补助标准从加工费的1%补助提高到30%,全年发放低收入农户加工费6 000余万元。

(3)“龙头企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促进产业精准扶贫鼓励全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电商企业等组织和经营主体参与帮扶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主要是帮助他们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供就业机会和致富信息等。对吸纳或帮助低收入农户直接就业或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按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的20%补助(已在衢州市早田农业开发公司试点实施)。目前已为2 100余户低收入农户提供家庭经营性、工资性等方面的收入2 000多万元。

(4)“对点帮扶+爱心众筹+低收入农户”,促进精准社会帮扶柯城区根据部门联系帮扶扶贫重点村、农村工作指导员联系村、第一书记联系村,开展对低收入农户的点对点帮扶,全区106家机关单位在职干部1 196人结对帮扶联系村低收入农户2 953户,提供帮扶慰问资金192.6万元,为结对村谋划产业帮扶项目50个,提供产业发展帮扶资金620万元。

(5)“低保救助+低保助学+低收入农户”,促进精准托底扶贫柯城区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开展低保扩面,全年新增低保2 524户、3 327人,目前全区农村享受低保6 323户、9 847人。农村低保占比达5%,全省最高。对因病、因学致贫的低收入农户,由教育、民政、农办、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对全区农村低保户子女就学,按入学通知书,对新录取的大学生给于5 000元、职业教育3 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全年共落实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补助124户、46.4万元,提供医疗救助资金173.4万元,救助2 314人次。

2.深化“5+工作法”,促进精准扶贫的几点思考

(1)保障扶贫对象的精准性本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采用农户自愿申请、群众公议公推、干部入户调查、政府审定公告的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村两委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村的村情状况不同、干部素质不同,在低收入农户认定中也出现了一定人情因素,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户被认定为低收入农户而一些实际困难的反而未被认定;也有的困难农户因为对政策认识不到位而不愿意成为低收入农户。在实施精准扶贫中,乡镇要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对入库的低收入农户进行再筛选,确保各级扶贫力量投入到真正的困难农户中。

(2)保证扶贫干部的稳定性衢州各县市区扶贫办基本上是3~4个编制,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基本需要依靠各个乡镇街道,而各乡镇基本没有专职的扶贫干部,扶贫分管领导一般为联系农办的副乡镇长,除了扶贫工作还有农村双治、赤膊墙、农家乐等多项工作,精力有限。各乡镇的扶贫业务员也都属兼职,并且经常更换,每一次扶贫分管领导或扶贫业务员的调整,都导致对扶贫业务不熟悉,需要区级部门重新培训。政府应加强各级扶贫部门的力量,可按民政部门的模式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扶贫专干,更有效地落实各项扶贫措施。

(3)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全区2015年开展试点引进社会力量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如来料加工补助审核中聘请了专人,每个月赴各加工点进行台账收集和加工费的审核;在低收入农户贴息贷款审核中聘请了广泽会计师事务所对贷款对象的合规性、贴息额度的准确性、资金用途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下一步可考虑通过中介机构对各扶贫产业项目的效益、必要性、对低收入农户的带动性进行论证。通过专业机构的论证、审核,确保每一分的扶贫资金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4)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性如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来料加工经纪人在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中的积极作用,柯城区已开展了一定尝试,在政策上,要求享受政府补助的产业项目必须带动一定比例的低收入农户,享受补助的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须占加工总人数的15%以上,对发放给低收入农户的加工费按30%给予补助。下一步将继续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为核心目标,创新机制、发挥企业和能人带动效应,通过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品牌、信息、市场等优势,带动低收入农户共同发展。

(5)形成扶贫帮扶的整体性扶贫是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事业,各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在出台政策等方面要将带动农户增收作为一个重要参考依据,要把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项目带动的重要内容,改普惠制的扶贫模式为滴灌式扶贫,确保扶贫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本文作者系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

(本栏编辑:张竹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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