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广东最早自订书画润格实例之“十二石山斋笔单”
2016-08-01李遇春
李遇春
文苑艺坛
现存广东最早自订书画润格实例之“十二石山斋笔单”
李遇春
佛山禅城区博物馆藏有一块清代佛山梁园主人梁九图自订笔单——“十二石山斋笔单”刻板(图一),刻板文字被刻成正面,显示用时作拓印,不作刷印。“十二石山斋笔单”文字不多,可分为三部分:其一是名人推介,其二是润格款项,其三是订制者款识。
名人推介部分:“福草比部词翰兼长,求书日繁。笔单应出蔡君谟之润笔,本有明文。郑板桥之白金曾经刻石,古风不远,成例可援,请余弁言,书此代话。咸丰乙卯(1855)孟春之月,珠海老渔题。”
润格款项部分:“五寸以上字,每字中员(员即圆、元,下同);径尺大字,每字一员;尺五以上,每字二元;二尺上,每字三员;楹联,篆隶楷书中员(草书三钱);长联每副一员;顶脊长联二员;纨、折扇,篆隶楷书全面中员(草书三钱);纨、折扇,篆隶楷书数行一钱;条幅,篆隶楷书中员(草书二钱);四屏,篆隶楷书二员(草书一两);中堂条幅,篆隶楷书五钱(草书中员);大堂巨幅,篆隶楷书二员(草书一两);碑文书丹,每道二十两;碑额,篆隶书五两;纨、折扇画兰一钱;条幅画兰五钱;四屏画兰二两。”
款识部分:“主人自订。”
推介作者珠海老渔即张维屏(1780-1859),字子树,号南山,又号松心子,晚号珠海老渔。番禺人。清嘉庆九年(1804)举人,道光二年(1822)进士,历任数地知县。其间,因为诗赋和学养得到翁方纲的赏识,曾被聘为广州学海堂学长。后于道光十六年辞官归里,隐居广州芳村“听松园”,是广东著名文人。福草即梁九图。梁九图(1816—1880),字福草,广东顺德人。清道光、咸丰年间的社会名士、慈善家和诗人,做过许多有益于佛山当地的公益事业。他还是岭南名园“梁园”的创建者之—,十二石山斋位于今梁园内。曾任刑部司狱,所以张维屏尊称其为“比部”。著有《十二石斋诗集》、《岭表诗传》、《紫藤馆文存》、《汾江随笔》、《佛山志馀》、《岭南琐记》等。擅长书法,工写兰花。
至于张维屏援引蔡君谟、郑板桥公开润格的例子,实为印证梁九图自订笔单并非有悖文人忌谈金钱的妄举。板桥自订润格是:“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条幅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年老神倦,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乾隆乙卯(1795),拙公和尚属书谢客。板桥郑燮。”[1]
笔润出现的时间比较早,如张维屏举证蔡君谟便是其中一例。早期的笔润主要反映在诗文方面,其后才延伸至书画。由于文人忌谈金钱,润例往往被过滤掉,以至早期成文的笔润史籍无载。迄今能见到的最早的笔润是明末李日华于崇祯二年(1629)所作的“示例”,收录在李日华的《山居随笔》中。[2]而“十二石山斋笔单”刻板制于清咸丰五年(1855),是目前发现最早的广东名人笔墨润例实物,它比记录最早的岭南书法家吕辉传刊于1885年8月15日上海《申报》上的润资助赈广告要早30年。[3]而且关键点在于润格是由作者本人自订,不是他人代订,足见梁九图毫不忌讳文人身份对金钱的企图,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倚重对外贸易的广州商品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十二石山斋笔单”的重要意义并不仅限于它出现的时间,通过与后期笔润比较异同,反映出作者的价值观、时代的审美观以及社会上货币流通所发生的微妙变化。归纳大致有三点:
(1)润格采用银本位方式,并引入了“中员(圆、元)”币值概念。
图2
图3
“十二石山斋笔单”有一特点,所列润格不以铜钱计值,而是采取银本位方式,使用“元”与“两”两种货币计量单位。“两”是中国传统的币值计算单位,“元”是从外国引进的币值计算单位,反映出当时处于对外贸易前沿的广东,人们已深度介入其中,甚至连关乎日常生活的交易也不排斥,且熟练运用“元”这种外来计算单位。由于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基本采取的是银本位方式,鉴于当时中国的商银纯度不高,而且不稳定,而外国银元每元折银七钱二分,含银纯度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所以人们乐意使用外洋银元。在实际兑换过程中,甚至出现一两商业白银(非官锭)兑换一元外洋的情况。梁九图所处的年代,从外国流入中国的银元种类很多,有西班牙的“双柱”、墨西哥“鹰洋”、英国“站洋”、印度支那“坐洋”、日本“龙洋”、印度“卢比”银元、美属菲律宾“比索”银元、荷兰“马剑”银元及美国贸易银币等。其中以墨西哥“鹰洋”流入中国的数量最多,使用较为普遍。据闻其时在中国流通的外国银币达11亿枚,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墨西哥鹰洋(图二、图三)。因此,“十二石山斋笔单”引入“元”的概念也就不足为奇了。唯有“笔单”中不寻常地列有“五寸以上字,每字中员(元)”条款令人感到有点诧异,因为在当时所有外洋的面值中并无“中元”一款。以墨西哥鹰洋为例,面值只有8、4、2、1、1/2瑞尔(Real)数种(8瑞尔即一元)而已,无中元一说。“中元”作为货币面值概念仅出现在由袁世凯于民国3年(1914)铸造的“中圆”银币(图四、图五)上,并于币面注明“二枚当一元”。《辩伪精要》考证,“中圆含银量为78%,重13.5克,直径31.6毫米。” 1914年2月7日公布的《国币条例》规定:“五角银元总重三钱六分,银七铜三”,及“国币以一圆银币为主币,重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以银九、铜一(后改为银89,铜11)铸造后总重量为七钱二分。”显然,民国银元平库银六钱四分八厘的含银量,远逊于外国银元以及清光绪银元的七钱二分。如果以墨西哥鹰洋七钱二分与袁世凯银元六钱四分比较,一元就有八分银子的价差,中元是两枚当一元,也就是二分之一元,折银有四分价差。“十二石山斋笔单”记“楹联,篆隶楷书中员(草书三钱)”,按鹰洋计算,二分之一元计银三钱六分,若按袁世凯半元计算,则为三钱二分,梁九图心目中的篆隶楷书与草书的阶梯价差必定不会只有区区二分银子,所以,“十二石山斋笔单”记的中元与袁世凯中元虽然名称相同,但银本位概念是绝对不同的。相比较而言,尽管清代没有中元面值的银元存在,而鹰洋的二分之一元计银三钱六分更符合梁九图设计的中元银价的价位。梁九图在“十二石山斋笔单”中引入实际并不存在的“中元”概念,应是民间交易中对价值不足一元或一两货物记值的通俗称谓。它的计算基础,想必源自墨西哥鹰洋有4瑞尔(Real)计算单位(8瑞尔即一元),受其启发,人们习惯把二分之一元的4瑞尔(Real)墨西哥鹰洋称作“中元”不是不可能的,并约定俗成地持续影响到民国初年,直至1914年政府正式铸制“中元”银币为止。“十二石山斋笔单”记录的“中元”,是民间经济活动的具体体现,它最终获得官方认可,成为银价币值之一种。
图4
图5
(2)书法作品比绘画作品价高的润格。
在流行的艺术品行情中,几乎所有人都会认定同一作者的作品,绘画价格要比书法价格高,但在一百五十年前的广东,梁九图自订的“十二石山斋笔单”却是书法价格比绘画价格高。如上所引,书法是“纨、折扇,篆隶楷书全面中员(草书三钱)”,绘画是“纨、折扇,画兰一钱”。同一作者、同一规格的书法与绘画作品,竟然倒反有三倍以上价差,即最不被看重的草书作品尚且有三钱的价位,而画兰才订值一钱,这是今日人们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价格观念。那么,梁九图是出于什么样的价值观考虑才会作出这样的规定呢?
我想其中除文人往往会把自己创作的绘画作品视之为墨戏的原因之外,还在于“笔单”的本意是应对那些命题的写作,而画兰不过是出售自己的“产品”,两者相较,前者显然是重点,因此才有“书”重于“画”的订价。
(3)兼顾按质论价。
今日,无论是作者还是收藏者,都习惯遵循书画作品以尺幅大小论价的“行规”,如一尺多少钱等。其实这种“行规”在民国初期就形成并流行了,不少人因此把它看成是“传统”。然而,“十二石山斋笔单”所反映的则与之有所不同,着重于“质”而非单论“尺幅”。如除通行的标准体例的屏条、对联、扇面以外,还特别制订“五寸以上字,每字中员;径尺大字,每字一员;尺五以上,每字二元;二尺上,每字三员”的订价,体现的是字体大小,不是计算书写纸张尺幅的大小。“十二石山斋笔单”采用尺幅与字体兼顾订价体例,应是当时人们约定俗成的、通行的书画订价准则。后来,人们把它简化,纯以尺幅为计价单位,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传统”。“十二石山斋笔单”为人们还原了中国书画艺术品市场价格定位的发展雏形。
注释:
[1]《郑板桥集·杂著卷》。
[2][3]王中秀、茅子良、陈辉编著:《近现代金石书画家润例》,上海画报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
(作者单位:广东省文物鉴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