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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更要管好自己的“朋友圈”

2016-08-01

党员干部之友 2016年2期
关键词:纪律处分朋友圈吴某

□ 文 宗



党员干部更要管好自己的“朋友圈”

□ 文 宗

最近几年,“朋友圈”越来越成为热词。在网络世界里,它是我们了解信息、发表观点的便捷渠道;在现实生活中,它是我们社交往来、沟通感情的重要平台。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在网络世界里,还是现实生活中,对待自己的“朋友圈”都应该慎之又慎,经营自己的“朋友圈”,应该做到依法依规依纪。

微信“朋友圈”不是言论自由的法外之地

2015年1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头版刊发《党员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吗》一文。文中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一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消息一出,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有人说,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间,发表言论自由;也有人认为,互联网时代,微信“朋友圈”等同于公共空间,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观点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那么,微信“朋友圈”到底属于私人空间还是公共场所呢?对此,北京大学新媒体与网络传播系副教授田丽明确指出:在社交媒体异常发达的背景下,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媒体人。而微信“朋友圈”是由许多社会关系组建而成的,是人们互相之间交流、沟通、联络、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具有了媒体的属性,所以微信“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个公共场所。

作为一个公共场所,任何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言论都很容易遭到广泛的围观和转发,并且由于网络传播具有速度快、受众广等特点,其影响力之大往往无法想象。因此,每一个公民的网络言论都应该坚守基本的素养和道德法律界限,考虑其正当性,顾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如在今年的1月12日,贵州开阳女子小陈因不服交警开出的违规停车罚单,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公开辱骂执法交警,影响恶劣,被警方依法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如果小陈觉得交警处罚不当,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但她却选择在微信“朋友圈”用恶毒的言语侮辱交警,被依法行拘显然是咎由自取。

目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都对互联网应用做出了越来越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守法上网、文明用网当成为公民的自觉。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莫把微信圈、网络平台不当公共场所,每一个公民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理性发声,切莫意气用事踩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朋友圈”上的言论更应该守法守纪。吴某目无党纪法纪地在微信“朋友圈”内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妄加评论,既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又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然要受到党纪处分。他的深刻教训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个提醒和警示:微信“朋友圈”绝不是随意放言、口无遮拦而又平安无忧、任性潇洒的封闭保险箱,在“圈子”里同样要自律慎言。

党员干部的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自由”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自由”,普通公民如此,党员干部更是如此。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全面梳理并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应坚守党纪规定的底线,端正自身,自觉树立党章的权威。

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认为,吴某构成违纪的关键是妄议。身为共产党员,吴某不顾“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大肆抨击、公然否定,显然属于妄议。“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已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也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悔之莫及。

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因妄议中央被双开,成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颁布后,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被双开处理并通报的第一人。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更不能无原则无底线。作为一名党员,要有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时刻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量量自己的言行,决不能将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党的纪律规矩之上,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地乱说胡说。

那么,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做到“不逾矩”?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党员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不能随意转载虚假信息、违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文章。发表言论必须严守纪律和规矩,不能随心所欲、妄言妄语,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应自觉抵制不实言论,禁止发布违法言论,为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作出应有的贡献。

管好“朋友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网络时代,党员干部除了要管好自己手机上的“朋友圈”,更要管好自己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圈”。纵观近年落马的“老虎”“苍蝇”,很多就是因为自己的“朋友圈”出了问题,才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不可否认,当下一些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认识:“有了‘小圈子’政治上才会有前途”“‘小圈子’能够为自己提供各种好处”“‘小圈子’有多大表示人脉有多广”……正因为“朋友圈”带来的种种“好处”,让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参加各种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而一旦加入进来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权力变成拉关系的工具、扩人脉的手段,也就触碰到了党纪法规的底线。聚焦当前的反腐,“同乡会”“秘书帮”“西山会”等正是通过“朋友圈”,一步步异化变质,最终导致“塌方式腐败”,变成了“腐败圈”。

最近福建的连城县,便因为一起席卷全县的腐败窝案而名声大噪。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与县政协原主席和其他五名官员结拜成“七兄弟”,组成攻守同盟,定期聚会;有人升迁受挫,说“信组织不如信朋友”;有人打听到“兄弟”可能被调查,便去扮演“内鬼”通风报信,并认真传授对抗组织的经验……7人被坊间戏称为“葫芦娃组合”。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林庆祯在剖析自己走向腐败的原因时说:“提拔县长仕途受挫后,我觉得组织是靠不住的,还是要靠自己、靠朋友。”于是,他和自己认为“靠得住”的一些朋友混在一起,涉嫌违法违纪金额上千万元,终将自己送进监狱的大门。

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一语中的,正是对畸形圈子文化生动的概括。其实,每个人都有交朋友的权利,当然作为党员干部也不能例外,联系一下同学、老乡,有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在处理老乡、同学的关系上,必须掌握好一个度,也就是说不能掺杂任何利益成分在里面,一旦将这种“朋友圈”变成“利益圈”,势必会使自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连城腐败窝案给人们带来的教训是,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是“稻草人”,不是华而不实的摆设,而是不可触碰的刚性约束。

党员干部管好自己身边的“朋友圈”,不仅仅需要组织在这一方面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更需要党员干部自身提高认识,在谨慎交友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警戒线”,谨言慎行,不被物欲横流所诱惑,不被私情义气所迷困,不被世俗偏见所误导,时刻谨记法规大于友情、原则大于私情,树立一个积极向上、健康科学的交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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