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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阶段县乡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分析

2016-08-01李志青

人间 2016年21期
关键词:乡政府财政债务

李志青

(1.河北省委党校,河北 石家庄 050000;2.河北省南宫市大屯乡人民政府,河北 南宫 055750)

论现阶段县乡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分析

李志青1,2

(1.河北省委党校,河北 石家庄 050000;2.河北省南宫市大屯乡人民政府,河北 南宫 055750)

本文以县乡政府债务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实际工作,对现阶段县乡政府债务问题的具体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多角度、综合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债务成因;转移支付;监管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非常普遍,随着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蕴藏的风险也不断显现,如果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不及时进行化解和控制,使其纳入良性运转轨道,随着经济社会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相当一部分基层地方政府或者事业单位将面临正常运转困难,这不但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制约,使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会产生逐级向上转移的隐性风险。地方政府负债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针对不同层级、不同时期、不同性质债务的不同成因。对此,作者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成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多角度、综合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现阶段县乡政府债务问题现状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在总量、结构、统计、偿还、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总量上看,普遍负债,包袱沉重。某些地区地方则政已经超负荷运转,所背负的债务负担己经到了债务危机的边缘。二是从结构上看,构成复杂,透明度差。由于地方政府债务构成复杂、性质多样,再加上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报告机制,因此透明度不高。三是从监管上看:管理风险加大。尽管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也试图控制和缩减地方政府债务,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机构和规范的管理办法,导致产生新债务的根源无法消除,债务难以锁定。

二、 县乡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县乡政府自身层面的直接原因。

首先是县乡政府自身层面的原因。

1.政府职能“越位”形成历史欠账。

这里所说的政府职能“越位”,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主要包括盲目兴办企业、违规经营地方金融机构、行政性调整产业结构等。

2.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缺乏有效规范。

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一方而表现在盲目进行公共投资形成债务。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改造、城市建设等原因,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多种形式的举债融资来加大投入。

3.政府机构运行成本过高。

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层级过多、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费用增长过快。地方政府层级过多,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分税制收入划分的可行性,另一方面造成机构、人员队伍庞大。

4.经济不发达导致县乡财源薄弱。

县乡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导致财政收人规模小是县乡财政困难、债务规模扩大的基础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三提五统”、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全部取消,很多县乡特别是乡镇一级失去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新的替代财源体系,仅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远远不能弥补收入缺口。

(二)制度层面的间接原因。

1.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为了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将财政的溢出效益转化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但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法律权威性不够等原因,致使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科学,中央财政调控权没有充分发挥均等化功能。

2.债务监管机制滞后。

由于缺乏明确的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办法、统一的计算口径,一方面己经管起来的部分债务管理不到位、不科学,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应该管的债务还没有管起来,债务预警机制、隐性债务风险更无从研究。多数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债主体并非一家,而是多元的,不仅以政府名义借债,而且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也各自借债,甚至通过所属金融机构去借,甚至有部分企业要求政府担保借款,而多数地方政府本身没有明确的债务管理机构或者有效的管理办法,导致债务家底不清、规模失控。

三、 解决县乡政府债务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一方面,应按照政府债务的四种基本类型,规范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口径。政府债务统计日径不应单纯以是否由财政直接偿还为标准,而应按照政府职能和债务性质科学界定地方政府债务统计范围,逐步加强对各种政府性债务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应尽快将政府所属部门以及教育、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债务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同时,在汇总地方政府债务时,应避免不同层级政府间转贷资金等债务的重复统计。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应由省级以上政府制定专门的具有指导性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债务管理机构和债务责任主体,严格控制举债行为和新增政府债务。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地方政府债务良性运行。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现阶段己不单是债务管理本身的问题,要消化历史累积债务、建立政府债务良性运行机制,离不开相关重大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改革。从长远看,应通过合理划分事权、完善财政体制、扩大基层财权、深化支出改革、规范政绩考核等措施,从治本层次消除地方政府债务不断增加的体制、机制根源,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合理划分公共服务事权,明晰地方财政支出范围,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和层次,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支出责任。二是改革完善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减少财政管理层级。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法律法规框架内,通过“省直管县”理顺省市县之间的财政关系,通过“乡财乡用县管”规范县乡之间的财政关系,可以从宏观上解决地方政府预算级次过多等问题,相对减少财政管理层级,有利于更好地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

[1]呼显岗:《地方债务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J],《财政研究》,2013年第8期.

[2]魏加宁:《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危机》[J],《商务周刊》,2015年第5期.

F812

A

1671-864X(2016)07-0036-01

李志青,就读院校,河北省委党校,在职单位:河北省南宫市大屯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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