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加拿大美食的因缘
2016-07-29陶短房
陶短房
加拿大是个著名的移民国家,在温哥华、多伦多这样的都市,几乎可以品尝到世界任何地方的风味食品,而且只要耐心找,总能找到原汁原味的。但即便如此,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枫叶之国”地广人稀,又地处高纬度,自己的“独门美食”还是颇有一些的——至少,许多加拿大人执着地认为,自己的国家在美食方面“甩美国几条街”。
正文:
美食是靠人的品尝、欣赏,才能脍炙人口,享誉国内外的,这里所叙述的,就是我和加拿大几种风味美食间的渊源和故事。
冰酒和蓝莓
如今加拿大冰酒的名声已经十分响亮了,但在我和它初次接触的1992年,知道它的中国人还着实不多。
那年6月底,行将大学毕业的我出席了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假座北师大举办的一次“加拿大文化节”活动,在那次活动上第一次品尝了冰酒——确切说是白冰酒,当时给我的感觉,是非常香醇,色泽更十分诱人,但未免有些过甜,做佐餐酒或单独品尝的酒,于我似不甚相宜(我是喜欢干白的),但用作开胃酒或用于调制鸡尾酒则极好。
自幼学法语的我略懂些葡萄酒的常识,觉得加拿大冰酒口味颇有几分像奥地利的贵腐酒,便向在场一位加拿大使馆文化处官员请教,这位官员笑道“真有眼光,其实冰酒就是从贵腐酒中脱胎而来”。原来西欧北部葡萄产地北线惯用在枝上就上冻的葡萄,酿制独特的贵腐酒,由于葡萄在上冻过程中蓄积了大量糖分,因此贵腐酒具有与众不同的醇厚、甘甜口感。加拿大纬度更高,是全球纬度最高的酿酒葡萄产地,所酿制的冰酒较贵腐酒青出于蓝,不论色泽、口感,都是全球同类酒中的上品。
当地时间2011年5月10日,加拿大多伦多,享誉全球的冰激凌品牌DQ(Dairy Queen)迎来了自己的30岁生日!DQ为了回馈广大粉丝,制作了巨幅冰淇淋蛋糕街头派送,超大的个儿头打破了吉尼斯纪录。
多年后移民加拿大,发现这是个禁酒非常严格的国度:超市里连啤酒都不卖(只有无酒精啤酒),公园、海滨烧烤野餐饮酒会被报警,连炒菜的料酒里都刻意放了盐(刚移民时没经验,第一个春节买了瓶厨用花雕“享用”,后果可想而知),酒精饮料只能在专门的“酒铺”出售,但“风土酒”即自酿自售的酒却可以例外,而冰酒恰也在“风土酒”之列,居处附近就有三家自酿自售“风土酒”的店铺,因此享用冰酒是很便利的。
不过照我的观察,当地人喝冰酒的风气并不盛,远不如葡萄酒,这主要是因为冰酒太贵,度数又低,喝起来不易尽兴——当然,像我这样认为冰酒太甜的也不在少数。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和几家大酒庄的经营者交了朋友,把酒闲聊时问及“何以不把甜度降低些”,对方答曰“根本不可能,因为冰酒的甜全然来自独特的加拿大上冻葡萄,这里的气候水土,甜度必然是这样的,硬要改,就连香醇厚重的特色也一并改没了”。
于是我憧憬中的“不那么甜的加拿大冰酒”至今也未曾出现过,每次回国我都会带几瓶分送朋友,倒是极受欢迎,基本上是未等终席便被分饮一空。
把冰酒和蓝莓并列,是因为最初见到蓝莓是在买冰酒时于酒庄门市部见及,当时店员将新鲜蓝莓放在柜台上免费飨客,以推销他们自酿的蓝莓酒。这种蓝莓酒据说也是加拿大所独有的,许多华人、尤其华人女性特别青睐,觉得好喝不上头,更不容易醉,我对其感觉却一般——因为太不像酒了。
但对加拿大蓝莓我却是颇喜爱的:和别处蓝莓比,这里的蓝莓个头大,味道甜而不涩,更喜人的是产量很高,价格也低廉得让人吃惊。每年夏季蓝莓采摘季节,大温哥华郊外一些农场就会打出“蓝莓采摘”的广告,按人头、时间交一点钱,就可以连采带吃,一些有经验的朋友一趟下来满载而归,核算单价,每磅只有几毛加元。蓝莓树苗在加拿大许多仓储式超市和农场都有卖,我曾买过三株种在后院,成活了两株,所长的果实味道和市售别无二致,只是量太少,两个儿子几分钟就能把一年“收成”吃得干干净净。
我有个同为华裔的邻居,喜欢在蓝莓采摘季回国探亲,每次不带别的礼物,只冰冻一箱新鲜蓝莓带回去,据说大受欢迎。国内如今蓝莓也渐渐普及,但终究贵了些,且口感也远不如加拿大西海岸所产。
三文鱼和枫糖
将这两种加拿大特产并列,是因为几年前的一次云南大理之行。
那次是去看望一位多年老友,随身带了烟熏三文鱼干和加拿大枫糖两种加拿大土特产食物作见面礼。没料想从江西南昌转机时计算不周,随身携带的枫糖在安检口被截住,告知“液体只能托运”,当时飞机眼看就要起飞,托运已来不及,只能放弃。
等到了大理,见到老友,言及枫糖的遗憾时,老友失笑“不用遗憾了,我们这里就有枫糖,何必从加拿大带呢”。原来大理附近山区的气候,和加拿大枫糖原产地——加拿大东部魁北克省有很多相似处,多年前便有加拿大林业学家前来推广糖枫种植,当时已小有所成,味道和正牌加拿大枫糖几乎不相上下。
加拿大枫糖是从加拿大糖枫树汁中提炼熬制而成,有一种独特的香甜气味,是魁北克人、乃至许多加拿大人喜爱的食品。枫糖通常做成糖浆,装在枫叶形状的玻璃瓶或塑料瓶里,吃的时候蘸以薄饼、苏打饼干或燕麦片,也有人喜欢在咖啡或红茶里掺入枫糖,或用于制作各种点心。风味独特的加拿大“糖心”巧克力,馅心的主要成分也是加拿大枫糖。虽然如今人们崇尚健康,对甜食不免有所顾忌,但加拿大人对枫糖仍然十分推崇,这或许和“枫叶之国”对枫树的喜爱有关吧。
大理之行的另一件礼物——三文鱼干,老友也连说“不必”——“因为我们大理也有”。果不其然,晚餐时桌上便赫然有一盘三文鱼生,但我吃上去总觉有些异样。后来请教生物学家才知道,大理“三文鱼”是和加拿大三文鱼“形似神不似”的虹鳟,其实是不宜生吃的。
加拿大的西多佛港口,装满龙虾的渔船从这里开赴东部的迪格比,渔民们会在那里倾销这个季节的猎物。
加拿大的三文鱼是洄游鱼类,成年三文鱼会从大海中洄游到内陆溪流湍急之处产卵,幼鱼孵化后又会顺流而下,回到海里生活。加拿大西海岸港湾纵横,溪河短而湍急,是三文鱼洄游的理想场所,我居所附近就有两条标有“三文鱼洄游处”的溪流。这里三文鱼资源丰富,肉质也很鲜美,不仅可以做生鱼片(有美食家称“大温哥华三文鱼生比日本本土的还好吃”),也可煎、蒸、烟熏、腌制,许多人家喜欢直接去“渔人码头”或渔船上收购整条三文鱼(一般有几十磅重),处理后放进冷柜,可以吃上好几个月。
曾几何时,加西渔业捕捞过度,三文鱼数量也变得稀少,导致当地政府采取限制渔船和捕捞数量、增加鱼苗投放和保护洄游地等措施,结果在几年前引发一次“三文鱼大泛滥”,记得那年我们全家去逛渔人码头,见渔船上挂出“1加元1磅”的纸牌,觉得已经便宜到无以复加,便买了一条20多磅的,结果过了几天,太太同时在同一条渔船上看到“10加元1条,不论大小”的纸牌,大小差不多的一条鱼,只花了不到一半的价钱。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本地人似乎并不太擅长烹调三文鱼,常见的烹饪方法就是烤和烟熏两种,花样百出的三文鱼吃法,是包括华人在内、当地各族裔移民的创造和贡献。
“舌尖上的海豹”和纽芬兰龙虾
曾有人开玩笑说,加拿大餐饮好虽然好,“拿来主义”气息毕竟太过浓厚,要说餐桌上最“原加拿大味”的食材,则非海豹肉莫属。
说起海豹和加拿大的渊源话就长了,当地原住民因纽特人世代以捕杀海豹为生,而最初抵达加拿大的北欧人、英国人和法国人,一开始同样依靠捕杀海豹捞到第一桶金。加拿大到底有多少海豹?2004年时仅纽芬兰海域就有不下400万头,多吧?
说海豹肉是加拿大特产半点也不错:除了格陵兰岛,加拿大是世界上捕捉海豹数量最多的国家,每年捕杀约35万头左右,占全球捕杀量约三成。自2010年其,欧盟、美国、墨西哥等都禁止任何海豹制品交易,而全球仍允许商业性海豹捕捞的国家、地区除加拿大,也只剩下挪威、俄罗斯和纳米比亚了,而这些国家、地区中,据说加拿大是最擅长烹饪海豹肉的。
2009年5月26日,加拿大前总督庄美楷在北方努纳武特地区出席因纽特人社区聚会,当众摘食海豹心脏生吃;2010年2月,G7财长峰会在加拿大伊魁特举行,东道主将海豹肉列入宴会食谱;同年3月10日,加拿大参议院又上演了30名官员、议员集体吃海豹肉的一幕,参加这次“聚众大吃”的,包括时任联邦渔业部长谢伊、最大反对党联邦自由党领袖叶礼廷等。
在中国大陆朋友熟悉的温哥华、多伦多等地,海豹肉并不那么容易找到,笔者曾在一次“试吃会”上见到这东西,被制作成诸如“麻辣海豹小烤肠”、“手撕海豹肉”之类“特色菜肴”,但吃起来有些腥气,且肉质也比较粗糙,并不像推介着说的那般令人垂涎。
加拿大的海豹产业收益其实并不大,约有10000多户渔民以捕杀海豹为生,每年商业捕杀海豹贡献税收不到2000万美元,不到加拿大渔业总收入的5%,即使加上和海豹捕猎相关的一些产业,如观光和保健品产业的收益,在加拿大国民经济中所站比重也是微不足道的。但这些渔民都是居住在北极的原住民,人数虽少,对于加拿大和其它北极国家力争的“北冰洋权益”却至关重要,因此就算再怎么不好吃,加拿大政客们也要一根筋般让海豹肉上一把“大席”。
不过加拿大一直是重视环保和动物保护的国家,一项民调显示,加拿大全国范畴内,有近70%的受访者反对商业性海豹捕猎,针对吃海豹肉的“陋习”,国内抗议、反对声浪一直不断,要享受这道“舌尖上的加拿大”特色菜,恐怕要趁早了。
加拿大人一直想把海豹肉推销到“吃客遍地”的中国,前些年他们还特意派人来华,在大城市的超市请人试吃,甚至组织中国名厨“集思广益”,探讨“如何把海豹肉烹调得更受中国人喜爱”,但效果并不理想,据一位曾经参与“探讨”的厨师朋友说,海报肉“油含量太高、又太容易吸味”,因此“不太适合做中餐食材”。
和海豹肉一并被送来中国试吃的,是近年来声名鹊起的纽芬兰龙虾,由于当地产量大增而消费量大减,纽芬兰龙虾业者如今已俨然把中国消费者视作“财神”和“救命稻草”,但照笔者的“舌尖体会”,纽芬兰龙虾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和其它地方的龙虾(比如笔者曾大吃特吃的贝宁龙虾)相比,口感并无特别之处,性价比也谈不上很好。
“加拿大薯条”
什么?薯条也能算加拿大美食?
为什么不能?堂堂大英帝国可以把咸鱼薯条当作“国菜”,地大物博的加拿大为什么不可以?何况在加拿大把薯条做成“土特产”的,是素来和英国人不对付的法语区——魁北克省。
在魁北克省,如果您在街边小饭馆门外看见“布丁”(Poutine)的广告,可千万别以为是卖甜点的,“布丁”在那里是一种薯条食品,具体的做法,是用又粗又短的软炸薯条和奶酪块混合,然后浇上肉汁,讲究的会再加上些熏鱼、火腿之类配菜,装盘端出来,就是大名鼎鼎的“魁北克第一风味小吃”了。
这种薯条虽是快餐小吃,但风味多变且鲜美,不但说法语的魁北克人十分喜爱,其它说英语地区的加拿大人,乃至素来对美食不太讲究的美国人,如今也开始喜欢这种“布丁”。笔者曾在美加两地著名连锁仓储式超市“好市多”附属食肆品尝过“布丁”,味道不亚于魁北克城街头小餐馆,且销售量非常可观,靠近加美边境美国一侧一间“好市多”的店员称,“布丁”在他们门店的日销售量,仅次于该店“招牌食品”——热狗套餐,“咸鱼薯条根本无法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