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年龄代际差异
2016-07-27曾晨
曾 晨
中国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年龄代际差异
曾 晨
一、文献回顾
近在国外研究方面,由于处于代际冲突尖锐时期的青年在大量环境运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西方学界自环境意识研究的初始阶段就比较关注年龄与环境意识之间的关系。由于美国青年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兴起的环境运动中的表现突出,因此学界开始关注年龄与环境意识的关系,并认为两者间呈现一定的相关关系。有学者认为两者之间没有相关关系(Koening,1975)或者相关关系很弱(Van Liere and Dunlap,1980)。但大部分研究都支持年龄与环境意识呈负相关关系,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意识逐渐减弱,并且在不少研究中,年龄与环境意识的相关度要强于其他因素,他认为年龄是与环境意识联系最紧密的变量,超过了社会因素对其的影响和解释,并且年龄对环境意识的直接影响要大于通过其他中介变量干预后的间接影响(Buttel,1979)。Malkis and Grasmick(1977)认为年龄群组差异(age-group differences)可以解释年龄和环境意识的相互关系,即美国的青年人被整合到经济系统和社会秩序中的程度要低于年长者。他们依据Mannheim的代际理论提出:人们在生命周期的关键阶段(青春期或成年初期)所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可能导致对“一代人”都产生深远影响。Mannheim的代际理论(1952)指出,“代”是个体在社会中的位置,每一位置都指向特定的行为、感觉和思维模式。同时经验存在“层化”现象,意识形成的过程重要的是经验能形成关键的第一印象或“童年经验”。
而国内关于环境意识的研究起步较晚,则更多建立在西方研究的基础之上。年龄作为基础的人口学变量经常被学者用于检验与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如环境知识水平、环境状况认知等。另有研究报告表明,29岁及以下的年轻人与其他年龄段的人相比,环境意识水平更高(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998)。洪大用也发现随着年龄增长,环境意识水平有较明显的降低趋势(洪大用,2005)。但专门分析年龄与环境意识的文献还是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研究问题:其一,中国城市居民的年龄差异和环境意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二,年龄和环境意识之间呈现的关系方向;其三,年龄的代际差异是否能显著解释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不同水平;其三,用政策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间来划分代际年龄,各分别有何作用。
二、环境意识的年龄代际差异分析
(一)概念界定
环境意识是指人们意识到并支持解决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程度以及个人为解决这类问题而做出贡献的意愿(洪大用、肖晨阳,2007)。
(二)变量说明
本文使用的是2010年CGSS城市部分的相关数据,在剔除无效样本后,有效样本量为1982。
1、因变量:环境意识得分
本研究选择修改过的更有信度和效度的NEP量表(洪大用,2006)对环境意识变量进行测量。
2、自变量:年龄群组
由于相关文献(雷洪德,2006)通常把1972年作为中国环境保护的起点,从中选取1973年、1983年、1992年作为划分年龄阶段的界限,并将16岁作为个人青年期开始的年龄,来比较这些时期前后处于青年期的年龄群组的环境意识状况。
1994年、2000年以及2005年是环境污染事故的三个高峰期(李静等,2008),因此本文选取16岁分别处于这三个年份的调查者为分界点进行研究。
3、中介变量:环境知识
环境知识往往被认为是个人环境意识的重要中介(洪大用、肖晨阳,2007),因此本研究将环境知识作为中介变量来考察在年龄与环境意识关系中的影响。
(三)数据分析
(1)在未引入环境知识变量时,调整后的R2仅为9.6%,而在加入环境知识变量后,调整后的R2明显上升至21%,因此说明环境知识对中国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是一个较重要的影响因素。
(2)以政策为依据划分的代际年龄通过环境知识这一中介变量对环境意识产生了正向影响。在政策事件施行关键时期或之后的青年比其他年龄段的居民具有更高的环境意识。
(3)经历过或身处环境污染事故中的居民可能拥有更高的环境意识,且不受环境知识多少的影响。
说 明:!:P≤0.10,*:P≤0.05,**:P≤0.01,***:P≤0.001
三、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本文还得出了结论:
第一,为了研究代际的划分方式会否对年龄与环境意识产生影响,本文加入了以环境污染事件高发年为青年期的标准,经回归分析后发现,此类年龄群组对环境意识的影响极其显著,甚至由于不受中介变量的影响,其比以政策为划分的年龄群组对环境意识的影响更显著。从本文的研究来看,或许民众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感知比政策更能够激发环境意识。
第二,环境知识的作用尤为重要。数据分析证实环境知识在代际年龄对环境意识的影响中是重要的中介变量,即由于个体环境知识水平的不同环境意识也呈现差异,年龄群组对环境意识的影响更多是间接的。至于有西方研究认为年龄是与环境意识联系最紧密的变量,在本研究中却无法得到这样的验证,以政策事件划分的年龄组通过中介变量对中国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作用更大。
本文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在数据操作和整合的过程中还有待改进的同时,对政策层面和环境污染事故层面的思考也还不够严谨,希望可以在之后的研究中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洪大用.环境关心的测量:NEP量表在中国的应用评估[J].社会,2006(5).
[2]洪大用.中国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J].江苏社会科学,2005(1).
[3]洪大用、肖晨阳.环境关心的性别差异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7(2).
[4]胡荣.影响城镇居民环境意识的因素分析[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
[5]李静,吕永龙,贺桂珍,王铁宇,罗维,史雅娟.我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空格局及影响研究[J].环境科学,2008(9).
[6]雷洪德.中国当代环境保护的起源[J].环境教育,2006(5).[7]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公众环境意识初探[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