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英语作文的高效教学方式构建与思考
2016-07-22杨夏阳
杨夏阳
摘 要:对于初中教育阶段中的学生而言,英语学科作为一门最为重要且基础的教学学科,同语文数学学科一样,也是一门语言的工具。学生在进行实际英语学习过程中,写作教学不仅可以充分展现学生的英语学习功底,进而全面展示出自我的英语涵养。只有科学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英语作文能力,才可以从根本上使学生更加高效地进行英语学科知识的学习。为此,笔者在文中对初中英语作文的高效教学方式进行思考。
关键词:初中英语;英语作文;高效教学
一、当前阶段初中英语写作教学的发展现状
新课程教学改革对初中英语学科的教学工作也提出了高标准。当前阶段,大部分学校在小学就已经开设了英语课程,学生在步入初中阶段就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英语学习基础。随着英语学习内容的不断增多,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也逐步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汉语化的语法写作内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学生对英语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还不够,在进行写作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语法或者单词拼写错误的问题。为此,英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结合一系列高效的作文教学策略,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
二、构建初中英语作文的高效教学方式的策略
1.精心设计英语作文的开头
对于英语基础比较薄弱的初中生而言,一些简单易懂的英语语句,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学生的英语写作错误率,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但是,教师需要在学生掌握简单英语写作能力的基础上,帮助其掌握一整句连贯的英语造句,通过有效地链接各个英语单词,进一步优化英语句子。班级中一部分有学习能力的学生可以依据自身的学习需求进行英语作文的写作。一个良好的英语语句,不仅可以直观形象地表现想要表述的内容,同时还强化了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为此,英语教师若是想高效地进行英语作文教学,就必须要对其英语句子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学生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运用自身所学习的英语知识,不断丰富英语句子结构,在文章中恰当地添加一些定语、状语等进行写作内容的修饰,进而全面优化句子的结构,增强文章的可读性。
例如,教师在进行教学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This is my sister这一课时,播放视频资源,引导学生做Free talk;观看视频后,小组讨论,表演Free talk;通过讨论,完成自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人能力。在学生进行Free talk过程中提及She is a beautiful girl这一句话,教师要求学生将其进行转型改写,学生经过学习讨论后得出She is a girl who comes from China and she is beautiful。
2.科学地培养学生的英语写作语感
英语教师需要在实际作文教学过程中,充分结合现代的教学资源进行高效教学。教师要充分立足班级中学生的学习能力,不断培育初中生的英语写作语感。
例如,教师在教学人教版新目标英语Unit6 I'm going to be a basketball player这一课时,一开始就用学生乐于参与的游戏开局,增强课堂的趣味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起到复习的作用。在新职业名称呈现之后,再次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组竞赛,更进一步活跃课堂,增强生生互动,同时起到新旧知识整合的作用。为了强化学生对于英语固定句型It is+adj.+for sb.+ to do sth的掌握能力,教师需要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结合英语朗读、课文背诵、举行比赛等形式全面培养初中生的写作语感,通过有效地引导班级中学生进行学习并掌握其句式,进而全面提升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
3.精彩绝伦的作文收尾
作文的结尾内容是初中教育阶段英语学科作文教学的凝结和升华,教师若想高效地完成英语作文写作教学,就必须及时提高对作文结尾的重视意识。为此,英语教师需要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侧重学生英语词汇量的积累,进而全面强化学生对英语词汇和语法的理解程度,为初中生日后的英语写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例如,在人教版新课标版初中英语作文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有效提升学生群体英语作文收尾写作能力,科学有效地引导学生使用英语作文过渡。如in a word,in brief,in fact或者句型I think that....we can find that…等一系列比较精彩的作文收尾内容。
综上所述,英语教师需要将学生作为初中英语作文教学活动中的主体,站在学生的学习角度,一切以提升学生写作能力为发展目的,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初中英语作文教学的质量。为此,教师需要科学地运用高效的教学策略,结合各种各样的教学评价,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充分丰富作文教学内容,全面提升学生的作文写作能力。
参考文献:
[1]梁树萍.初中英语作文的高效教学策略分析[J].新课程导学,2013(19):21.
[2]俞海燕.初中英语作文的高效教学策略分析[J].中学生英语,2014(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