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偏让当成有威信,终将酿成悲剧
2016-07-21
青春期健康 2016年6期
案 例:
蒋某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如豆腐,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
因此父母对他更是爱护有加,同学老师也都让他三分,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校园“大哥”,经常在校园里滋事。拿同学宿舍的被子到后山躺着晒太阳,因为看老师不顺眼便手持木棍动手殴打老师,又因不满中学生杨某、陈某骂他,就伙同林某在教学楼后边的操场空地拦截杨某、陈某,对他们进行殴打。
[问题] 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评析]
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因此,蒋某应受到刑罚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