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唐时期的拆墙运动
2016-07-21李玉林
●李玉林/文
中晚唐时期的拆墙运动
●李玉林/文
当下,“开放小区,拆除围墙”引起亿万人民的热议,其实早在1000多年前的中晚唐,市民就开展了一场历时几百年的、针对里坊制的拆墙运动。
早期里坊
早在春秋时期,城池规划便有了“里坊”一说。《说文解字》认为“坊”通“防”,由此可见,将居民区用围墙圈起来就是出于防御目的。城市由若干“里”组成,可以保证城市秩序及统治者的安全。“里”也是城市面积的基本单位。
里坊制的最初形态在汉代,用纵横的街道将城市划分为大大小小不同的方格,居住的坊和市相分离,规格也不统一。“里坊”在汉代称之为“闾里”,据记载,汉长安有160闾里。汉朝的“闾里”实行严厉的宵禁制度。东汉熹平三年(174),20岁的曹操任汉帝国京城洛阳城北部尉,这是一个分管洛阳北部的县尉,负责维持治安、察禁盗贼。曹操到任,在尉廨门左右各悬五色棒10余根,有违犯禁令者,不避豪强,一律用棒打死。汉灵帝宠信的小宦官蹇硕的叔父违禁半夜出行,曹操依法把他用乱棍打死了。曹操能以违反宵禁棒杀皇帝宠臣近亲,足见两汉时宵禁之严。
里坊巅峰
从三国时期到唐朝,是里坊制的巅峰,以曹魏的邺城、北魏的洛阳和隋代的大兴(唐称为长安)为代表。
北魏首都洛阳,在官方的人为规划下,其格局就如一个巨大的围棋盘。洛阳城的大城墙里面套着323个里坊(子城),士农工商不同职业者集中居住在各个里坊中,如洛阳北的慈孝里、奉终里,里内人多从事丧葬业,主要卖棺材、冥币之类的商品;洛阳东的通商里、达货里中的居民,多是屠户、小贩;洛阳南的调音里、乐律里,多居住着演员、歌妓;洛阳西的延酤里、治觞里,居住的多是酿酒商贩。
北魏的洛阳城内每300步建一个里坊,每个里坊都有围墙,坊内一般设有十字大街,将里坊分为4个区域,如同一个“田”字;每一块区域再设十字型小巷,从而将里坊分成16个居住点,居民的住宅就分布在这些居住点里。而且,坊内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店铺、市场,居民购物必须跑到政府制定的“市”里。
隋朝大兴全城共有109坊,排列得如棋盘上的格子般整齐。以正对皇城正门朱雀门的朱雀大街为中轴线,两侧建筑东西相互对称。朱雀街以西有55坊,朱雀街以东有54坊。
隋唐时期的“坊”其实是高墙围起来的封闭小区。有的小区用作官吏办公,有的用作百姓居住。每个坊都是相对独立的封闭整体,四周筑有高高的夯土坊墙。隋唐洛阳城内的坊墙厚度约在4米左右,均为夯土板筑,其高度大约不会超出常人肩部的高度,而长安城的坊墙高约9米。
每个坊的坊门上书写有坊名作为标记。坊门每天按时启闭,夜间及遇有禁令或事变时,官府就命令关闭坊门。“坊门”的作用和现在的街道牌一样。如果官府有什么重要事情需要告示坊中居民,或居民在道德、科举方面有值得表彰的地方,官府也会张榜于坊门,后来的牌坊就来源于此。
坊与坊之间的笔直街道一般宽41米,道路宽阔通畅。但这些街道都是土路面,雨雪时交通不便,为了排水,路面中间高,两侧有水沟,沟外是坊墙。城内纵横交错的街道划分出布局整齐的里坊,其面积大小基本相同,“每坊东西南北各广三百步”,形制基本为正方形,折合今尺度每坊的长宽均为441米,面积约0.5平方千米。
夜禁制度
唐朝和汉朝一样,在城市中实行宵禁(夜禁)制度。长安、洛阳以里坊布局,每坊由坊正负责开关坊门,坊角设置武侯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由卫士分守。夜晚关闭坊门,严禁出入,且各宫城门、皇城门、里坊门、外郭门,夜间层层设卡,禁绝行人。
每晚各坊市的大门随着城门一起关闭,拂晓再开。天黑了,街鼓响起,坊门会准时关闭,所有的居民都被限制在各个里坊内,不准自由上街晃荡。坊外街道也实行宵禁,如果有人偷偷溜出坊外大街,即为“犯夜”,要打20大棍。曾有一个宦官喝醉酒“犯夜”,被城门坊角的武侯铺卫士逮住后乱棍打死了。五更二点(约凌晨5时20分),城内的大鼓响起来了,各个街道的街鼓也随之响起来了,坊市的门开始打开。
用围墙圈起来的坊,除了设立了按时启闭坊门制和夜禁制,还设立了坊里邻保制等制度,以方便管理,掌控城市居民,维护城市的治安、稳定和美观。
中国里坊
拆墙运动
在里坊、夜禁制度下,虽然有利于治安和稳定,也有助于城市美观和城市面貌的维护,但市民生活受到许多限制,极不方便,也缺少人性化,如不可以在坊内开店,晚上在街上行走都不允许,更不要说夜生活。因此,在里坊制实行了数百年之后,屡屡受到市民自发的挑战,或在坊内沿街拆墙开设店面做生意,或不准时开闭坊门。
唐德宗时,长安城的百官也开始经商,与民争利,在坊内开设店铺做买卖。可见从这时候开始,里坊制度已经开始驰坏了。在唐文宗时,有地方官员报告朝廷,许多市民在临街的坊墙破土开门,以方便进出,或者夜深了也不关闭坊门,不受法律约束,违反禁令的人越来越多,尽管带来许多治安问题,但街司巡检(城管人员)也无可奈何,只好睁眼闭眼。唐文宗大和五年,左右巡使(公安部正副部长)抱怨,由于人口过密,居住混乱,封闭的里坊制度根本无法维持,居民侵街现象非常严重,实际上已无法阻止了。可见,中晚唐政府虽然意图严格维持里坊、夜禁制,但多少表现得有心无力了。
在唐代宗时,就出现了“诸坊市街衢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的行为。五代后周大梁城(今开封)里城的居民侵占街道,搭建违章建筑,甚至有人在城内修建坟墓,可以通过大车的街道越来越少,周世宗柴荣命令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拉直拓宽街道,让有的街道宽至30步。这涉及到许多人的既得利益,阻力很大。不得已的地方官王朴采取了极端严厉的手段强制执行,曾经当街用乱棍打死了一名不作为又不服从批评的厢校(城管队长)。但即使如此,还只是拆迁了部分违章建筑,略微把街道拉直拓宽了,不可能全部拆除。值得指出的是,五代十国时期其实是晚唐藩镇割据的延续,所以后周发生的事情也可算属于晚唐范畴。
慢慢地,禁锢自由、与人不便的坊墙被推倒了,坊市分离的格局消失了,整齐划一但显得刻板的里坊制度瓦解了。从中晚唐开始,市民们为了追求自由,为了方便生活,高墙都被拆除,传统的里坊制被破坏,坊市结合,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夜市逐渐兴盛。很多市民临街开店摆摊,甚至侵占街道,人声噪杂喧嚣,大街小巷开放贯通,人来人往,自由出入,夜生活丰富多彩。
唐代长安城示意图
街市繁荣
据古籍记载,长安城的许多坊内开始出现各种商铺。东四西北靠近皇城的崇仁坊,住了很多造乐器的工匠,所以出现了许多修造乐器的商店,日夜喧哗,灯火不绝;平康坊是著名的红灯区,里面有很多妓院,一些年老色衰的妓女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开设了一些小商铺,出卖一些诸如草剉(中草药)和姜果(红糖、高粱酒、姜末和糯米粉做的烙饼)之类的商品;延寿坊有玉器店和金银珠宝首饰店;颁政坊有馄钝卖;长兴坊有毕罗饼(馕)卖;宣阳坊有彩缬(染花丝织品)卖;胜业坊有人用小车推着蒸饼卖;也昌坊有茶叶店;靖恭坊有毡毯卖;新昌坊有旅馆和餐馆;升平坊里的门边有胡人卖饼;道政坊、常乐坊有酿酒店;宣平坊晚上有人卖油;西市东南的兴化坊有人卖缯(丝织品);西市西南的怀德坊中,有个富商叫邹风炽,“四方物尽为所收”;丰邑坊租赁、售卖丧葬品。
中晚唐时期,城市的夜禁制度也废弛了。唐僖宗(862—888)以后,宵禁逐渐松弛。虽无直接的诏告,却能从载述中明其踪迹。唐武宗(814—846)时,王式任京兆尹(长安市长)。一天晚上,长安坊中有人当街聚众铺设祠乐,王式身为京兆尹视而不见,巫婆神汉奉主人杯跪献于马前,王式竟然一饮而尽。
与秩序井然的隋唐长安相比,中晚唐的长安城完全是杂乱无章的,城市的整体格局也完全失去了规整。然后,市井的商业活力、市民生活的丰富度、自由度,恰恰是通过这种“杂乱”体现出来、生长出来的,或者说这种“杂乱”是市井繁华与市民生活丰富性的副产品,许多古籍中均真切地表达了中晚唐长安城的繁华气息和市井风情,让人感觉的这样的城市才更人性化,更宜居。
就这样,束缚市民生活自由度和丰富性的围墙和里坊、夜禁等制度,终究被市民们自发地抛弃了。
(题图摄影/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