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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学同声

2016-07-19晓明

当代工人 2016年11期
关键词:分工合作楼继伟合同法

晓明

两会时,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争吵火药味儿很足。经济学家张五常嫌不够劲儿,两会后又放一炮,即他3月19日在凤凰财经和博学大讲堂联合主办的论坛上的讲话:给中国经济的11项建议,第一项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引述如下,为方便国内读者阅读习惯,三两字句有调整:

《新劳动合同法》一定要取缔或替代。这部法是中国经济发展从极盛转向疲弱的导火线。我发表过11篇文章,大声疾呼,力陈该法会是中国经济发展从强变弱的转折点,皆石沉大海。不久前楼继伟先生说这部法要修改。这不对,这部法要撤销,或以私订合约替代,不要改。

我研究经济超半个世纪,被西方誉为合约经济学创始人。该洋洋98条《劳动合同法》是从西方抄袭的,乱抄一通,合同或合约的用途何在,他们没考虑过,是悲剧。我们要知道,劳动力或生产要素合约是一种产品市场合约的替代,用以协助谋取分工合作可以带来的巨利。该合同法大幅提升了分工合作的交易费用,使工厂纷纷拆细,也使外资见而生畏。

虽然不少地方干部招商时说不执行该法,但打起官司法庭要判案。恐吓或勒索的行为无数,受益的是一些小律师及专于搞事的人。一般不会直向法庭,以小款和解常见。当然,这部法对从事高档产品的大机构为祸较少,但高档的发展不能没有低档次的在下面支持。

我建议,要采用合约退出的方法来逐步替代政府的《劳动合同法》。这是说,劳资双方可以选用私订的合约,你情我愿,条件如何政府不要管。凡有私订合约的,政府的合同法无效;没有私订合约的,该法依然有效。

这个建议岂止火药味儿十足,都赶上核冲击波了。

张五常可不简单,他是国际知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创始人之一。早在2007年10月,《劳动合同法》还没实施,张五常就表达了不同意见,“我一看这98条,就知道如果真的执行,中国经改大限必至……如果真的执行,会全面否决分工合作的合约安排,大幅提升分工合作的交易费用……重点是政府不要左右雇主与被雇之间的合约。”

是这样吗?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深以为然,不然也不会两度发声。他的意见有这样几点:现行用工制度脱离劳动生产率,工资刚性上涨;企业的法律遵从成本很高;强化了职位保护,造成劳动市场僵化;降低了企业人力资本的投入。其中“遵从成本”的意思是,企业为遵从法律要求,在办理相关事宜时所付出的代价,如签订劳动合同的谈判成本;因争议走向法庭的费用支出;调整企业规章和具体用工时的考量和协调成本等。

也许很多人还没有弄清遵从成本是什么意思,就对楼继伟的言论展开了批评,甚至谩骂。新浪微博一博主表示,“楼继伟是想让我们绑在血汗工厂的破车上。”很多人称看不懂他的逻辑,意欲人肉,“好好查查他。”新浪另一微博Se Kong Se Kong表示,“代表资本家讲话就不是好人!”

吊诡的是,引发这场争论的,不是与劳资关系勾连紧密的人社部和工会,而是财政部。对此,楼继伟的说法是,“财政部是个宏观部门、综合部门,看到这些问题要指出来。”今年2月29日,人社部终于发声了,部长尹蔚民答记者问时说:“人社部正在进行积极研究,适时提出意见。”而在2008年9月20日,尹蔚民是这样说的:“我不认为《劳动合同法》造成了用工机制的僵化,劳动者有权利选择单位,单位也有权利选择劳动者……”

对此,工会的声音非常少,在网上很难搜到,倒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代表工会发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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