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新三板挂牌问题对策探析
2016-07-18张斌
张斌
[摘要]农业作为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弱质化特征,往往不被资本市场所接纳,而新三板的推出为广大农业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相关政策应当适当向农业企业倾斜,另一方面,农业企业也应积极提高参与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弥补自身短板,积极通过新三板挂牌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关键词]农业企业;新三板;挂牌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0242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产业部门,属于第一产业,广义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副业五种产业形式。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作为解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把三农问题视为重中之重,自2004年以来连续将1号文件关注农业领域,同时连续4年聚焦“农业现代化”,今年3月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再凸显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子,不断提高农业企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个过程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借助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金,共同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1资本市场对农业企业认可度不高
农业企业由于其弱质化的特征,在资本市场上认可度不高。一是行业自身存在着“靠天吃饭”的特征,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冲击,自然条件特别是气候变化直接决定农业企业的经营成果,农业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当一部分来自天气与自然灾害。二是农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市场占有率较低。虽然农业企业数量庞大,但是目前仅有A股上市公司31家,行业总市值3318亿元,占全部A股市值的066%。三是农业企业普遍存在着家族式家庭作坊的管理方式,基础管理薄弱,生产经营不规范,财务相对混乱,盈利能力难以保证,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四是农业企业想要改造升级,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对资金需求较大,但其可用于抵押的资产相对较少,同时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足,融资渠道相对匮乏。
2新三板的推出为农业企业提供了方便之门
新三板,是外界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通俗叫法,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01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新三板市场范围扩充至全国,境内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在新三板进行挂牌、股份转让、股权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截至2016年5月4日,新三板挂牌企业6990家,总股本4084亿股,新三板市场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
新三板的推出可以有效解决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一是挂牌程序简便,从股改基准日起一般6个月内就可完成挂牌。二是融资方式灵活多样,新三板“小额、快速、按需”的融资模式正好符合整体规模偏小的农业企业的需求特征,且随着新三板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未来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债券、优先股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后续企业还可以进行资产并购和重组等资本运作,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成本较低,相对于IPO,企业挂牌费用较低,且部分地方政府可以给予新三板挂牌补贴。四是挂牌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规范发展,有效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五是信用增进,企业挂牌之后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信用,对开拓市场、获取银行贷款的提升效应较为明显。六是价值发现和增强团队凝聚力,企业新三板挂牌后增强了股份流动性,为看好企业发展的外部战略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渠道,战略投资者的加盟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信息等外部资源;同时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外部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进入企业,这对于人力资源相对匮乏的农业企业是个福音。
部分农业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农业企业要摆脱旧有发展模式,成为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现代化企业,就必须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截至2015年年末,农业企业挂牌新三板119家,占全部挂牌公司5129家的232%,相对于2014年的38家增长213%;股票发行融资方面,2015年挂牌农业企业股票发行65次,融资2873亿元,相对于2014年的股票发行9次,融资188亿元,分别增长622%和1525%。从数据上看,农业企业2015年挂牌数量和融资额度与2014年比较有了较大进步,农业企业借助新三板一方面提升了公司运营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有的农业企业借助融资补充资金、开拓业务、进行项目研发等,公司发展逐渐迈上新台阶。但同时也要看到,相对于农业企业庞大的数量,这100余家挂牌公司仅仅是沧海一粟;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企业挂牌家数占比也相对较低。
3农业企业挂牌新三板的障碍
农业企业要想挂牌新三板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首先监管红线不能碰,例如企业若存在“存续期未满两个会计年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等情况需要谨慎处理,不可贸然申报新三板。若存在“出资不到位”“财务不够规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红筹架构”等一些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的问题,或者可以通过时间和付出一定成本解决,那么可以就如何挂牌做进一步的讨论。但是对于农业企业挂牌新三板来说,由于其行业特性,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一是现金收付的问题,大多数农业企业面向的客户和供应商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人,一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另一方面存在交易未开发票的情况。现金交易不能保证企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未开发票可能导致出现税收缴纳的问题。二是企业员工个人卡的问题,农业企业收付款项通过员工个人卡划转,不但无法保证企业收入的真实和准确性,而且存在企业资金被挪用或吞没的风险。三是农业企业是否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可能存在法律瑕疵。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如果企业没有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委区的相关登记证书及批准文件,那么该项土地租赁可能存在瑕疵。四是生产经营许可问题。有的农业企业未能取得从事主营业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许可及特许经营权,可能存在超资质和范围经营的情况,导致存在相应法律和经营风险。五是其他问题,例如季节性临时用工、对政府性补贴产生重大依赖、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等。
4相关建议
新三板为农业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新三板挂牌在运营能力、信息披露等方面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外部政策对农业企业挂牌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农业企业自身对挂牌要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外部政策方面:一是在制度安排上,新三板在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方面提高对农业企业的包容度。二是政府应加强引导和宣传,鼓励农业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同时促进农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业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的“导师”作用,帮助农业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帮助农业企业持续规范运作。
农业企业自身方面:一是不断强化企业自身运营规范化意识,提高公司治理和财务内控水平,做好财务规范工作;二是不断提升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了解资本市场的政策法规,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三是正确认识新三板挂牌的意义,选择优秀的中介机构团队,在挂牌过程中各负其责、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喻林小微农业企业融资问题对策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3):50-51
[2]罗小清新三板“务农”正当时——访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李旭东[J].当代金融家,2015(5):98-99
[3]王骥新三板掘金800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10)
[4]投行小兵新三板挂牌解决之道[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8):233-239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5年、2016年统计快报[R].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