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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政与“秋后算账”

2016-07-18

遵义 2016年17期
关键词:网约车新政运价

兰州新政与“秋后算账”

辩证唯物主义说,新事物的成长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

网约车虽然人人爱,但既然在既得利益的金饭碗中狠狠搅了一回局,要想不被“穿小鞋”,显然“图样图森破”了。

网约车新政来了,平台公司开香槟庆祝之后,恐怕还得面对现实的烦恼:名分与权益、趋势与道路,从来不是心想事成的对等关系。大道理先不说,来看看“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后,地方部门的“小动作”吧:

就在网约车新政发布当晚11点,济南的哥便收到了来自客管中心的安抚消息。短信内容如下:“各位驾驶员师傅:勿虑!勿信传谣!本市网约车数量规模由本市政府决定!新政实施后,无证经营除对司机处罚五千至三万元以外,还要对其平台处罚一万到三万元!是更加严厉的制裁!而且网约车运价水平也由本市政府决定!”

大概意思翻译得更直白一些:传统出租车别怕,网约车还是砧板上的鱼肉,大刀还在,自由裁量权还在。但问题是:难道传统出租车是“本市政府”的亲儿子、网约车就是后娘养的?一样的税负贡献、更大的经济活力,凭什么网约车反而要被地方权力部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样的“通知”,令人不寒而栗。联想起新政11月1日正式执行,在剩下的3个月,网约车需要搞定全国几百个城市、完成1500万司机的审核工作。理论上说,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此时的地方部门稍稍“心有偏移”,人为在司机、汽车的审核上添几道“路障”,所谓新政的初心与利好,恐怕都会于无形中烟消云散。

这样的担心,显然一语成谶。

8月11日《兰州晨报》消息称: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兰州市将出台网约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市网约车的数量进行控制,制定运价区间。兰州网约车行业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规模数量、车型、价格、监管、准入条件、经营期限等方面。此外,根据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思路,兰州市还计划对全市所有出租车的标识进行统一,网约车或将纳入统一范畴。

控制数量、规范运价,这是兰州版网约车新政的“段落大意”。但兰州市城运处对即将落地的实施细则的解释,似乎处处充满着令人生疑又一脉相承的玄乎之处:比如要求网约车车型、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比如恪守数量管控老路且认为“省会城市千人只需3-4辆出租车”,比如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60万公里以内和8年退出的底线上调为“6年退出”……舆论难免要不惮以最坏的恶意问一声:这究竟是爱之深责之切、抑或是恨之深责之切?

倒不是公众对兰州版网约车新政情有独钟,而是在各地酝酿网约车“家规”的时候,如果第一个吃螃蟹者的姿势被认可、被模仿,势必直接决定了中国网约车在下一轮竞跑中的命运。

7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务院7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处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它们名叫办法和意见,但在法治语境之下,它们该是地方性规章制度的法理源泉;而它们的法理基础,当为2008年实施的有市场经济宪法之城的《反垄断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兰州版网约车新政的诸多严苛规定,是操之过“严”的,而有关“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点在网约车”等判断,亦是黑白莫辨的。

在所谓“控制数量、规范运价”的思路之下,几个基础性问题接踵而至:第一,这种沿袭老路的管制思维,早已将传统出租车管得一塌糊涂,而今又继续接棒管理网约车,这算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吗?第二,根据最近的《中国经济周刊》的调查,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21个城市出租车万人拥有量不达标。兰州出租车万人拥有量仅为26台,而滴滴平台数据显示,目前兰州出租车在线叫车成功率最高不足25%,远低于其他城市70%左右的成功率。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去补足短板而继续数量管制,不说分享经济沦为镜花水月,市民出行需求果真高枕无忧?

没错,网约车是新事物,但其运行机制与价格水平早已在市场中动态形成,这个时候,地方监管的婆婆们如果操心过细、操心过多,行政手恐怕只会坏了价值规律和法治精神的规矩。在这个自由流动的社会,市民出行需求早不是个定量,而动态的网约车恰恰能基本匹配这种平衡,因此,若地方部门继续以线性思维去管控一切出租车,此前交通部提出的“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的评价标准,或就沦为空话一句。

顶层设计的初心,最怕在属地管理的舞台上,最后被念成了“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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