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传统农业观念,发展平乐现代种植业
2016-07-18李光仕李丽媛陆泉宇
李光仕 李丽媛 陆泉宇
摘要:【目的】为当地政府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矛盾,实现农村经济新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方法】采取实地调研、座谈、收集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平乐县种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结果】平乐县现代种植业发展存在良种良法推广应用不到位;农业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农产品荣誉多品牌少,企业参与度不高;机械化程度低,服务机制不健全;农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种植业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切实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强化服务和支持,提高产业化水平、构建现代种植业发展新模式,推进现代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努力打造“平乐品牌”、健全发展现代种植业稳定的投入机制,并落实到位。
关键词:观念;发展;现代;种植业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2016)02—0076—03
1平乐县现代种植业发展基本情况
1.1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2014年平乐县粮食播种面积31267hm2,粮食总产168500t。经济作物种植9247hm2,产量138800t;蔬菜作物种植21707hm2,产量513100t;水果种植27833hm2,产量714000t;其它作物种植6620hm2,产量216200t。全年种植业产值38.4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52.12亿元的73.75%,增加值27.17亿元,占农林牧渔增加值的78.56%。2014年设立“平乐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2015年成立了创建“一县两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核心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抓创建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成效,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1.2产业结构和布局逐步优化
近年来,平乐县坚持钱粮并举、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实施“山上林、坡中果、田中稻和菜”的区域布局,推进区域化生产。实施桂江流域特色效益农业规划,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越趋合理,优质稻和超级稻的播种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比例逐年加大,形成了以桥亭乡、平乐镇、二塘镇为重点的月柿产业;以沙子镇、源头镇、张家镇为重点的柑桔产业;以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为重点的蔬菜产业;以张家镇、阳安乡、青龙乡为重点的粮食产业;以源头镇、青龙乡、大发乡为重点的茶叶产业。
1.3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平乐县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农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组织266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其中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自治区级12家;专业市场3个。
1.4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开展农民科技大培训和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平乐县2014年引进新品种28个,良种覆盖率达92%以上,新技术推广应用率达82%,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0万人次,农民素质的提高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新兴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1.5质量农业稳步推进
重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县乡村三级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农产品品质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平乐县获得了“广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全国绿色食品水果生产基地县、全国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县和广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全县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企业4家,10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绿色食品标志企业3家,14个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机食品标志企业3家,2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5个蔬菜产品基地获得出口基地备案登记,1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登记保护的产品。
1.6设施农业不断发展壮大
高标准大棚蔬菜生产技术广泛应用。主要有塑料大棚(含联栋)、中小拱棚、遮阳网、防虫网等,棚架结构有钢架、水泥、竹木等,主要用于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西瓜、芹菜等蔬菜育苗和生产。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设施蔬菜350hm2,年总产值9600万元。特别是二塘茶林大棚基地、龙窝大棚基地、源头车田大棚基地取得很好的效果。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近几年在自治区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一批水肥一体化果园、菜园,平乐县总面积67hm2,其中水果40hm2,蔬菜27hm2。
2平乐县现代种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良种良法推广应用不到位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农作物品种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现象,给广大种植户选购良种增加了难度,加上农民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普及与转换滞后,导致当地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偏低,生产技术、物资投入无法统一,产品质量不参差不齐,削弱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2农业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
农业生产经营仍以传统的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生产规模小。现有为数不多的合作组织大多数机构不建全、管理不规范,不能有效地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经营决策、产品销售、业务指导等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偏少,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只有13家,而且企业规模都不大,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相对比较单一,多以农产品粗加工为主,无法带动全县农业规模化发展。
2.3农产品荣誉多品牌少,企业参与度不高
如上所述,平乐特色农产品获得荣誉的不少,但是,目前仅有的平乐盐菜、车田河马蹄粉、有机石崖茶等品牌产品在区内外名气不大,没有真正形成“品牌”、“名牌”,农产品主要以初级产品销售,市场竞争力不强。
2.4机械化程度低,服务机制不健全
平乐县主要特色品种如马蹄、茨菇、莲藕、淮山、番茄、粉葛等田间管理及采收仍用人工来完成,未能使用机械化技术,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制约产业的发展。专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少,乡镇农技推广管理体系不健全,运作机制不顺,且人员少、年龄和知识老化农技推广人员编制属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新招人员大多抽调到乡镇政府工作,不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目前平均每个乡镇在编在职农业技术人员(含水果)只有2.9名,科技成果难以推广应用。
2.5农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
2013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农业发展决定》、《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落实了农业发展基金,明确对经营主体在基地认证、农业企业用地、品牌创建、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扶持政策的兑现大打折扣,挫伤了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同时,涉农资金整合不到位,各涉农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很多项目资金,但各涉农项目资金没得到有效整合,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充分围绕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需要,从基础设施、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市场流通、产品加工等环节集中力量使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仍处发展打造阶段。项目资金使用效果不够明显,产生不了规模效应,农业亮点不突点,特点不明显,农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3加快平乐县现代种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1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种植业工作的领导和规划。
平乐县在种植业方面有较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种植业工作的领导,尽快将“打造农业强县”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县农业产业办和职能局的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现代种植业发展规划,研究措施,出台并落实政策,先行与差异化发展,高标准提升种植业档次,为现代种植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3.2切实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应
3.2.1创新推广机制 构建“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让一大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村入户、下地下田。
3.2.2注重示范园区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农垦源头农场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作用,创建新品种示范展示园和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与推广,确保优质良种供应及售后社会化服务。
3.2.3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 通过与有关农业科学研究院所交流合作,探索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以适应地方农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一体化链接。
3.3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3.3.1加快完成土地确工作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
引导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到种植大户、经营能手、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手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3.3.2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土地向少数人集中后,加大农业机械化程度,通过一些扶持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特别在机械耕地、机械植保防控、机械采收等环节的机械产业给予支持,以实现生产者节本增效的目标。
3.3.3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 对规模化生产基地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绿色食品标准化技术、有机食品标准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4强化服务和支持,提高产业化水平
3.4.1加强国家扶持政策的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宣传车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国家近年来对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宣传,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的飞跃,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为现代种植业发展打下基础。
3.4.2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服务 建立科技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在企业的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品牌认证和产品开发、管理人员培训及员工培训等重点环节规范运行管理给予指导服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的飞跃,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3.4.3做好服务,整合部门资源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要求,整合资源集中支持已确定规范管理试点的经营主体,做到培优扶壮。
3.5构建现代种植业发展新模式,推进现代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3.5.1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坚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区域范围、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和建设内容,要突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编制。
3.5.2完善体系,拓宽功能把种养、加工、营销、休闲观光等产业进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形成一体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电子商务,延长产业链。
3.5.3加大投入,示范带动 通过资金整合,对示范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开发引进、多功能拓展给予集中支持,构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规模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品牌产品”的现代种植业发展新模式。结合平乐县实际,重点抓好沙子6667hm2淮山产业核心示范区、二塘新华6667hm2月柿产业核心示范区和源头车田河生态循环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通过提升示范区基础设施装备水平、农业先进的组装集成技术和成果转化、农业品牌带动能力、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以组织化、设施化、标准化、集成化、产业化为手段,引领传统农业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平乐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3.6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努力打造“平乐品牌”
3.6.1抓好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识认证、原产地认定等手段,努力把平乐县的沙田柚、粉马蹄、月柿、茨菇、淮山、石崖茶等当地特色农产品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品牌促生产、促销售、促增收。平乐县为全国“菜篮子”产品主产区,高标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3.6.2抓好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平乐县是广西出口蔬菜大县,抓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加快建立健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大力推行现代种植业生产管理模式,增强食品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推进外向型经济和现代种植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好农产品出口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农产品出口顺畅。
3.7健全发展现代种植业稳定的投入机制,并落实到位
按照《加快农业发展决定》(平发[2013]18号)文件中农业发展基金每年10%增长的决定,加大对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做好基地认证、企业农业建设用地、农业企业创建品牌、农产品流通企业拓展市场、企业科技创新、金融机构加大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等相关工作,通过“扶持”、“奖励”等激励政策保证投入到位,有效推动平乐现代种植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