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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海洋 筑梦海洋——我国海洋强国建设的新成就

2016-07-15陈明义

海峡科学 2016年11期
关键词:强国海洋建设

陈明义



经略海洋 筑梦海洋——我国海洋强国建设的新成就

陈明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时,明确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和四项任务,即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在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就包含了“海洋强国梦”。

2013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曾恒一院士和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高之国研究员进行讲解,并提出他们的建议。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要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建设海洋强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对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起到了很重要的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取得了新成就,本文从12个方面予以阐述。

1 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增长的势头,海洋经济的增长质量在提升。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速度处于领先地位;海洋服务业的带动效应明显;海洋经济的布局不断优化;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十二五”以来,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我国海洋经济生产总值2010—2014年平均增速8.4%,2015年我国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GDP的9.6%,海洋产业发展亮点纷呈。2015年,我国海洋生物制造业增长速度高达16%以上,海洋工程建筑业增长速度超过15%,滨海旅游业也实现了11%的增速。海洋产业区域的聚集特点明显,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到全国总额的80%以上,涉海就业人员达3589万人,而且还会有进一步提供就业岗位的空间。

这几年海洋经济宏观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出台新的举措,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海洋经济“走出去”也迈上新台阶。

2 海洋战略和规划研究不断深化

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后,国家海洋局组织起草海洋强国的战略规划,提出海洋强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发展理念、战略途径、策略原则、战略目标及任务。对国家海洋利益、发展海洋经济、保障通道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为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国家海洋局还组织建立了高层次的咨询机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谋划献策。

在海洋规划方面,“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先后批准印发《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功能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为国家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发展,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与措施保障。

2015年,海洋规划战略研究成果已纳入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为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年我国海洋强国建设要取得重要进展,2050年将建成海洋强国。

3 国家海洋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6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第一次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从事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规。《深海法》的出台是我国依法治理海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体现,对我国海洋事业健康发展和人类和平利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我国正在起草《国家海洋基本法》。2014年12月26日,国家海洋局组织召开了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座谈会,听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确立《国家海洋基本法》是一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法律,能反映我国海洋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理念和基本政策,这部法律的制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进一步凝聚国家的海洋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和国家的海洋发展大局,有利于促进海洋强国建设。国家海洋局还召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起草组还召开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多次座谈会进行研讨,目前已形成初稿,将交由国务院法制办进一步研究修订,之后将提交全国人大法制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此外,《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法》(修订)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都将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4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得到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有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大事项。

在东海方面,面对中日在钓鱼岛的争端,我国加强了在东海海域和钓鱼岛领海的常态化巡航,每隔10天左右海警船就会到钓鱼岛领海作一次巡航,以进一步宣示主权。我国的海警船建设得到加强,一批旧的军舰改装成海警船,近期还建造了两艘万吨级的海警船。我们制定了东海防空识别区,也是一项重要举措。

在南海方面,我们不仅在九段线内中国管辖的海域加强了常态化的巡航,还对南沙群岛的永暑礁、美济礁、渚碧礁实施了扩礁建岛工程,利用高科技的自航绞吸式挖泥船等设备,扩岛面积达12km2。在新建的岛上,还建设了3000m跑道的航空机场,可以停靠护卫舰的码头和可供渔船利用的大型渔港。这些建设可以为在中国南海的航行、生产和安全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在南沙、西沙的中国岛屿上部署必要的军事设施,也完全是为了自卫和自保,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同时也增强了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能力。

5 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路一带”战略构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这一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与海丝之路周边国家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金融、人文、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交流,开展务实的合作。近十年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额年均增长18.2%,占中国外贸总额的比重从14.6%增长到22%,中国企业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额,从2.4亿美元扩大到92.7亿美元,年均增长44%。东盟各国已成为中国游客出境游的重要目的地。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提出,对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沿海各省都进一步作出了规划。例如,作为海丝之路核心区之福建,从两个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一是把福建作为海上丝路各国文化经贸工作的重要省份,这几年和海丝之路各国共同举办的电影节、艺术节、经贸论坛都充分利用福建这个平台。另一方面,福建鼓励一些优势产业沿海丝之路“走出去”,福建的远洋渔业率先走出去,并在相应地点设渔业基地,厦门大学在马来西亚区建立分校,并由侨胞建设“陈嘉庚纪念馆”。漳州市把制造玻璃的产业设施转移出去等。与此同时,把沿海丝之路各国的优势资源“引进来”,双方都可取得共赢的效果,海上丝绸之路必定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方向。

6 积极参与北极航道的开通和利用

随着气候变暖,北冰洋的海冰快速退缩,近30年来,夏季海冰面积已从720万km2,减少到340万km2,夏季通航期由每年15天增加到70天左右。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预测,到本世纪中叶,北冰洋夏季将可能成为无冰海洋,北极航道可望全年通航。北极航道的开通将改变世界航运和贸易格局。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对北极航道的研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并向中央提出具体建议,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有关部门现已加紧研究和制定相关的北极战略以及中俄合作开辟北极东北航道的意见。

开辟和利用北极东北航道,将缩短我国与西北欧国家的航程,从上海港经白令海峡、俄罗斯北海岸到荷兰的鹿特丹港能减少航程约30%,这条航线的开通和利用对于我国进一步开展北极科学考察,进一步利用北极丰富的各类资源,进一步开展北极的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7 海军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没有海军就没有海权。海军现代化建设对我海洋强国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强大的海军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力量,也是保护我国商船队在公海航行安全和维护我国海外利益的重要海上力量。这些年我国海军在国际海域参与防海盗、为商船护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此还要在海外建立必要的补给基地。我国海军已多次走出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到国际海域开展必要的演练。我们还积极参与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海军联合演习,不断提高海军官兵的素质和海军的战斗力。

为了适应新形势,我国海军近年的现代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展。继“辽宁”号航母入列后,我国在大连新建的国产第一艘航母将于2016年下水,另一艘国产航母也将在上海建造。我国新型的驱逐舰和护卫舰也成批入列海军,大型补给舰和战略性核潜艇也在陆续建造,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国海军的现代化水平。当前,国家安全的屏障主要在海上,重点发展海军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8 海洋装备战略国家智库建立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由中国工程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教育部、上海市、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的“中国海洋装备战略研究院”于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这一海洋装备战略国家智库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原则,努力建成高水平的海洋装备战略智库。该智库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担任,由教育部、上海市、工信部以及中船重工、中船工业集团、中海油和上海交通大学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智库还建立了学术委员会,由18位院士和专家组成,702研究所名誉所长吴有生院士为主任。智库的院务委员会由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林忠钦院士担任,下设综合办公室、基础信息部、战略研究部、国际合作部和咨询训练部等,智库还要成立国际咨询委员会。

中国海洋装备战略研究院的目标是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具有全球视野的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具体承担6项任务,分别是:(1)海洋装备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2)海洋装备产业发展战略研究;(3)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4)支持海洋维权需求的战略研究;(5)推动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研究;(6)海洋装备国际化人才培养。

9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对于海洋科学考察、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维权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海洋强国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年我国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取得了许多新的成就。在深海探测方面,我国的“蛟龙”号已在7062m深海进行了载人深潜与探测,我国的国家深海基地已在青岛建成并投入运行。我国2000~3000m水深的海洋空间站项目已作为海洋工程的重点项目开始研发启动,在“十三五”末,我国载人深潜器将可实现在万米深海进行探测。我国的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也具备在3000m水深探油和开采石油的能力,我国的远洋渔船这几年有很大发展。全球首艘2000m深海采矿船已在马尾造船厂建造中,我国的科研部门与工厂已在合作研究有自主产权、性能要求更高的深海采矿船。我国有几所大学都在培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方面的人才,好几家军队和地方的科研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研发新的绿色船舶和海工装备。

10 国际海底实体命名工作加速进行

国际上对海底实体的命名工作始于1903年,联合国国际海底实体命名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各国提交的对海底实体(含海山、海丘、海槽、海沟、海脊等)命名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批。各国的申报材料必须对海底实体进行精确测量,能作出等高线,并由申报国政府审查后正式向国际海底命名委员会提出申请。

我国这项工作起步比较晚,从2010年开始才正式提出申请,到2014年我国已获批准的海底实体命名共有43项。这几年我国加快了步伐,2015年10月9日国家海洋局公布我国最新勘测命名的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名称有124个,这些命名已获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将分批向国际海底命名分委会提交审议。2015年10月底,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大会在巴西召开,由我国提交的13个海底实体命名提案已全部获得审议通过,并被收录于国际海底地名名录;至此,我国共有56个海底实体地名提案收录到国际海底地名名录中,今后这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快。

11 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起步晚进展快

国际海底区域面积达2.517亿km2,占地球表面积的49%。广阔的海底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有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多金属硫化物等。这些矿产中含镍、钴、铜、金、银等,其中有些资源的储量是陆地储量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

我国对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研究有30多年历史,“蛟龙”号载人潜水器试验的成功带动了我国深海装备技术的发展。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9日,“蛟龙”号在我国西南印度洋多金属硫化物矿区成功开展了13次下潜作业,我国科学家利用“蛟龙”号开展了当今海洋科学前沿的研究,缩短了我国在海底资源勘探与开发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在海洋采矿船研制方面,由我国自主研发的首艘海洋采矿船“泰鑫1号”于2014年建造完工,并在我国第一个海洋采矿项目——海南万宁海区镍钛矿砂项目中投入使用。2015年,由湖南科技大学主持自主研发的“海底60m多用途钻机”在南海1319m海底海试成功。2010年,福建马尾造船厂接到国外投资开始建造海底采矿船,该船是世界首船,船长227m,型宽40m,型深18.2m,设计吃水13.2m,总功率3万kW,建成后将在南太平洋巴布亚新几内亚海域2000m水深处进行采矿作业。船上配有水下机器人、采矿车和集矿车、海底泵和矿砂提升系统等各种设备。船上有动力定位和一整套的自动控制系统,可望于2017年建成。

与此同时,我国702研究所组织专家与福建船舶总公司合作,共同研发建造性能更好的海底采矿船,海底钻探船也将由708所和上海船厂共同研发建造,这两项都将列入国家海底工程装备的重大项目,推动我国海底采矿业加快发展。

12 沿海各省形成海洋经济繁荣带

这几年沿海各省都加快了建设海洋强省的步伐。我国东部沿海已经形成海洋经济繁荣带。

“十二五”期间,广东海洋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10%以上,2015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1.5万亿元,连续20年领跑全国。广东的海洋经济已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0.9%,“十三五”期间还要实施“六大工程”,努力打开海洋强省建设的新局面。

福建省目前海洋经济已占全省GDP的27%,2015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达7200亿元,同比增长10%。福建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争取在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达10000亿元,占全省GDP的30%。

2016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超过6500亿元,年增长13%,占全省GDP的9.3%,2020年力争占全省GDP的13%以上。

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努力壮大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力争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800亿元。

上海市提出,到2020年上海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0%左右。

天津市提出,到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将突破8000亿元,占全市GDP的35%。

目前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沿海各省将率先建成海洋强省,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正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十八大以来,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成就绝不只有上面讲到的12个方面。由于笔者了解情况不足和视野的局限,本文的疏漏在所难免。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更大成就,相信到2050年,中国的“海洋强国梦”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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