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书写人个体信息识别分析
2016-07-15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物证鉴定所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物证鉴定所 张 颖
笔迹书写人个体信息识别分析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物证鉴定所 张 颖
笔迹检验作为文件检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用于侦查破案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笔迹的本质是个人书写习惯的反映,通过笔迹可以分析出书写人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文化水平、职业特点、地域特点等,从而为分析案情、认定书写人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正是笔迹的这种反映性才让文件检验鉴定工作成为可能,可见笔迹的反映性是文件检验的物质基础,该文分析了笔迹书写人个体信息的识别方法。
笔迹检验 个体信息 识别方法 文件检验
文件检验是刑事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笔迹检验又是文件检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在,各级文件检验部门工作的重点都是对涉及笔迹的文件物证进行检验。何谓“笔迹”?即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也可以这么定义,人们为了表达某种思想,按照文字书写规范,运用一定的书写工具,在纸张或其他物质表面上所留下的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点的一种特殊痕迹。笔迹是在书写习惯中形成的,它是个人书写技能与习惯的表现,这也正是笔迹的本质所在。
那么“书写习惯”又是什么呢?即通过长期反复的练习,在书写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书写人会优先选用的那部分书写技能。人的书写技能系统本身是适应不同的书写条件,形成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体。当特定的书写条件出现后,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条件反射系统,书写人会启动与书写条件相对应的那部分技能。所以人的书写习惯并不是某种单一的条件下笔迹的组合,而是若干组熟练技能的组合。可以看出,书写习惯形成的前提是长期反复的练习,形成的标志是建立书写动力定型。书写习惯是一种复杂的技能活动习惯,受书写人生理心理因素的共同影响。且认知、情感与意志在书写活动中同时存在,共同对笔迹产生影响。
同样一个字,不同的人进行书写,会写出不同的形状与风格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字如其人”“千人千面”。那么从笔迹中可以发现书写人的哪些个体信息呢?
1 笔迹可以反映出书写人的生理状况
人的书写技能属于运动技能,是个人掌握与运用文字的书写技术借以表达思想的能力。利用书写技能表达思想的具体过程是通过书写活动实现的,书写活动是智力技能与运动技能的结合。一般来说,20~60岁是人的书写技能相对稳定的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一般人在60岁以后就进入生理意义上的老年期。这部分人在书写时,由于骨骼肌萎缩,肌肉力量减弱,关节韧带生硬,活动不灵活,视力和听力功能下降,机体的调节控制能力降低,表现在笔迹上就是:字形较大,结构松散,运笔迟缓,笔画间缺乏照应,起笔不稳,收笔拖拉,笔力平缓并伴有抖动现象,有时出现偶然性的错字、别字以及个别字上有断笔并加以修描的现象。
另外,如果书写人处于伤病期间,书写技能也会发生明显的衰退。如果伤病是急性的,病程比较短,在伤病期间,笔迹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当伤病痊愈后,笔迹会恢复正常。如果伤病是慢性的,并对书写器官或神经系统造成损伤时,书写技能的降低就是一种不可逆的变化。结合实际的案例,很多遗书都是在重病情况下书写的,此时笔迹的书写水平明显降低,字的结构改变,大小不一,布局上安排不合理。笔力平缓并伴有抖动,起笔不稳,收笔拖拉。有时会有错别字的出现及修描现象。
还有书写人如果是在酒后书写,那么其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会比较兴奋,自制力降低,肢体动作不协调,手臂颤抖,视觉模糊。体现在笔迹上,字形较大,结构松散,速度较快,连笔增多,有时出现错别字。
2 笔迹可以反映出书写人的地域特点、职业特点
汉字结构复杂,形体多样。尽管经过文字改革,公布了统一的汉字规范,但是在人们的笔迹中仍旧是繁、简、俗、异同时流行。同一个字在不同人的笔迹中会有不同的写法。有时,在同一人的笔迹中对同一个字也会有不同的写法,特别是年龄较大、具有较高书法修养的人中,在某些字的写法上更是表现出多样性。有时笔迹中会出现一定量的地域性简化字,职业性简化字,以及外来写法。这些字仅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和一些特定的职业人群中出现。因此,通过这些字我们可以推断出书写人的地域特征、职业特征。
3 笔迹可以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化水平
汉字的学习是一种“规则”学习,自从开始学习汉字,我们就受到严格的书写原则限制,即:横要从左至右,竖要自上而下,先里头后封口等。孩童时的第一次写字,教师就会用是否“好看”来评断其书写,字是否写得端庄美观,也成为大家衡量字体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水平比较低的纯体力劳动者、农民和农民工,书写时在对字的书写规则、构形规则上一知半解,把握不好,因此他们写出来的字居多不够规范,字的外形上不够美观,很多情况下还会有错别字的出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文化水平原本较高的人,后期由于过多依赖电脑,用笔写字的机会大大减少,原本通过书写练习建立起来的条件反射系统逐渐减弱,书写技能随之降低。此外,原本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人,后期经过长期反复的练习,也可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
4 笔迹可以反映出书写过程有无伪装
书写活动是在情感支配下进行的,如果书写人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主动或被动地对笔迹进行某种改变时,他会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调整书写过程,并使笔迹发生一定的变化。当书写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要改变笔迹时,认知、情感、意志均较多参与书写过程,这时由于要改变已经形成的书写动力定型,书写过程会比较费力。体现在笔迹中可能会出现“形快实慢”“笔力平缓”“修饰重描”“抖动弯曲”等现象。而正常书写时,书写人的认知、情感、意志较多参与书写的内容,书写过程会更多地启动已经形成的书写动力定型,这时书写的会比较轻松自如,也会更多体现书写习惯。把握好这一点,是笔迹检验中正确区分是否为正常笔迹的关键所在。
另外,笔迹还可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工具,常见刻划字笔迹的检验;书写人的书写姿势,常见站姿书写笔迹的检验;以及书写衬垫物的变化等。
综上所述,通过笔迹可以考察书写活动,能够发现书写习惯。在书写技能与习惯的学习训练过程中,每个人所具有的主客观条件不一样,这样就形成了人们各自不同的书写习惯,作为书写习惯外部表现的笔迹当然也就因人而异。同一人的笔迹和不同人的笔迹都可以通过检验进行鉴别。虽然故意伪装、模仿和条件变化可能给笔迹检验造成一定的困难,但由于笔迹具有反映书写习惯的属性,只要掌握各种伪装、变化笔迹的变化规律,就可以在检验中排除假象和干扰,把握书写人技能习惯的特性,从而得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1] 李志荣. 笔迹检验实用技术[M].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2.
[2] 孔刃非. 汉字创造心理学[M]. 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4.
[3] 贾玉文. 文件检验学讲义[M]. 北京: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