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与影响探析
2016-07-15玉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佟 玉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辽宁沈阳 110036
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与影响探析
佟 玉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辽宁沈阳 110036
手机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通信工具,对人类与社会发展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手机具有移动性和入侵性,能够让私人空间入侵城市公共空间,从而造成手机对城市公共场所与服务的改变与对公共交往行为规范的破坏。文章旨在通过分析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与影响,唤起人们对手机媒介产生的负面影响的关注。
手机;城市公共空间;入侵;虚拟空间
随着通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通讯与上网工具。据CNNCI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较2014年底增加6 303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4年85.8%提升至90.1%[1]。手机的发展势头迅猛,其对社会尤其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影响也被逐渐提上议程。手机媒介塑造了新式的传播话语结构与新式的社会生态环境,必然会侵扰城市公共空间。本文将着重于此,指出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与影响。
1 手机媒介
1.1手机对人类思维方式与行为的影响
媒介环境学派认为,随着信息技术和传播的飞速发展,很少有日常的社会行为不被改变。其代表人物尼尔波兹曼指出,电报、摄影术与电视的发明导致人类的认知方式与印刷时代产生极大的不同,人类的思维方式逐渐从理性有逻辑性逐渐转向感性与碎片化[2]。现如今手机与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印证了尼尔波兹曼的预言:手机同样以其自身的信息传播特点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由于手机媒体中社交网络的兴起,个人在网络空间里掌握了空前的话语权,大众媒体的力量日渐被新兴的网络媒体所取代。手机媒介的使用使个人主义在传播过程中凸现出来,以个人为中心的世界认知在手机媒介的影响下逐渐形成。
媒介技术的发展必然导致认知方式的改变,进而演化为社会行为的变化。印刷时代下的人类行为与互联网时代有着巨大区别,这一点毋庸置疑。手机作为媒介的一种形式也对人的行为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手机的发明影响了人类的社会实践方式。
1.2手机媒介的特性:移动性与入侵性
手机作为新媒体的一种形式,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本质区别即手机的移动性与随身性。手机可以在任何时空塑造传播的虚拟场域的这种特性使得手机加剧流动空间的构建,模糊了传统社会与城市中的空间结构。克劳斯·布鲁恩也对手机的移动性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手机加速了语境的移动性,从而模糊了体验式存在和缺席之间的界限,而语境的移动性会导致整个社会语境的融合与变化[3]。
这种界限模糊与语境融合功能使手机还具备第二种特性,即入侵性。由于手机本身属于私人物品,其作为传播信道所营造的是一种私人空间,使用手机的人可以被看作是同时处于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之中。这种对公共空间的入侵不仅会对个人生活方式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社会秩序与城市公共生活带来冲击,造成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失控。正如胡春阳所指出的,“这种入侵带来的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个人生活的巨变,已经成为‘社会焦虑的场所’”[4]166。
2 城市公共空间与个人主义
想要了解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首先要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定义进行界定。在西方研究公共空间理论的学者中,汉娜·阿伦特、哈贝马斯和理查德·桑内特均对公共空间进行了论述。汉娜阿伦特和哈贝马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关注公共空间。他们强调人类的实践活动的改变及其引起的社会结构的转型,均会导致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相互渗透。桑内特则倾向于研究人们的日常行为对公共空间的影响。他指出,公共空间中的非人格交往被亲密的私人交往所入侵,公共生活所代表的社会属性被私人空间中的自然属性所取缔,公共空间的社会功能日渐衰微。
季念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划分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指出使手机媒体使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本来模糊的界限变得更加不明晰,同时造成公共空间的割据化[5]。综上,本文尝试对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进行界定: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公共场所与公共交往;作为对立面的私人空间则包括私人场所和亲密交往,其中亲密交往状态包括在私人场所中的人际交往,以及与亲密关系者的交往行为。
3 手机的入侵:现实城市公共空间的重塑和虚拟公共空间的建构
手机的移动性使其本身所具有的入侵本质[6]无限扩大。手机可能带来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混乱,主要表现为私人空间对公共空间的入侵。由此来看,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手机媒介对城市公共空间的重塑
媒介技术的发展不仅使社会行为受到改变,而且也会影响社会空间结构。卡斯特指出“社会的功能与权利是在流动空间里组织的,其逻辑的结构性支配根本地改变了地方的意义与动态”[7]。手机媒介作为社会发展要素中的一部分,会无可避免地影响到城市空间的构建与发展。手机媒体重塑了一个传播媒介下的虚拟空间,并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构建了虚拟社群与网络公共平台。通过手机媒体,我们可以在任何地点接收到远方的信息,并且迅速从现实公共空间中抽离出来,进入到另一个空间或语境内。这种空间的混合使得城市公共空间功能与公共交往模式产生变化。
3.2虚拟公共空间对现实城市公共空间功能的取缔
手机会塑造一种虚拟场域,这种虚拟场域会在现实空间里塑造一种相对封闭的个人领域,使个人在公共空间中产生身体在场却精神缺场的状态。这种塑造虚拟场域的功能并非手机所独有,任何媒介都有这样的功能。但是由于手机的移动性与随时通信的特点,手机媒体不仅能够造成个人状态对公共空间的入侵,同时还会造成公共空间中交往的被迫中断与失控。这种虚拟空间的塑造与交流语境的互换使得虚拟公共空间的功能取代现实城市公共空间。
4 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影响
4.1手机铃声与通话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有学者对手机铃声进行研究并指出,手机铃声本身是带有入侵性质的,当一个人处在公共空间内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便会打破公共空间原本维持的秩序,这是因为手机铃声是来自个人口袋这个私人空间[4]168。手机铃声与通话必然会使人们在公共空间中的交往中断,迫使交往对方听到手机使用者的谈话内容。这种强迫性的隐私侵犯也是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的影响之一。Katz的研究阐述了以上观点:在密闭公共场合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或突然发生的通话行为都可能会使公共活动受到干扰,甚至中断。而在开放式的公共场所人们表现得更加容忍[8]。
4.2手机中介的社交对公共交往的负面影响
不仅手机的基本功能能够对城市公共空间产生影响,手机的附加功能也会成为城市公共空间交往行为的阻碍。手机移动网络提供丰富的信息,个人很容易沉溺其中,造成公共交往的中断与缺失。例如:在街道或人行道上随处可见使用手机的“低头族”,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个人的社会交往,而且使个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微信等聊天软件的普及使个人在公共场合下隐私被侵犯这一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是却加剧了手机对公共空间中人际交往的入侵程度。个人在微博和微信等社交媒体空间中的活跃挤压了个人的公共交往行为。随时随地的手机传播使私人关系变得亲密,但是这种对手机的过分依赖导致个人的情感在公共空间中的封闭。正如桑内特提出19世纪亲密的专制造成公共生活的衰微,在21世纪新媒体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手机的泛滥加剧了这一情形。
4.3手机的附加功能对城市公共场所与服务的影响
随着手机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手机这一媒介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必不可缺。除却基本通话功能外,手机中的应用软件还能够实现行程安排、生活服务以及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这种虚拟的网络服务取代了部分城市公共场所所提供的功能,在线商城、网络银行等手机网络服务平台均在不同程度上对城市公共服务空间造成了冲击。手机的应用软件塑造了一种更为便利的生活方式,伴随而来的是人们的媒介依存症的加重。无论是人类基本的衣食住行需求还是精神层面的休闲娱乐需求均可以在手机上实现而鲜有公共空间的参与。如果人的媒介依存症持续加重,那么城市公共空间的未来发展道路将会越来越狭窄。
5 总结
手机的发明与通讯技术的发展的确对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技术作为为社会实践服务的工具,难免会产生负面效果,如果不对其加以认知与控制,将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关注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指出手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和影响能够逐渐改变城市公共空间结构与公共话语结构,造成部分城市功能和交往的缺失;同时手机也积极建构着虚拟公共空间,无可避免地对原本的公共秩序与交往模式产生冲击与破坏。这反映了媒介参与社会建构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能够使我们认识到城市公共空间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与手机媒介使用之间的关系。
手机不止造成了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入侵,它还改变了个人的家庭生活与工作的环境与方式。认识到手机对社会空间与结构的负面影响,不仅能够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手机媒介作为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之一在公共空间形塑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为我们能够更好地利用媒介改善生活提供指导与帮助。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1.
[2]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135.
[3]克劳斯·布鲁恩.媒介融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113.
[4]胡春阳.寂静的喧嚣 永恒的联系——手机传播与人际互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2:166,168.
[5]季念.手机传播中的时空重塑——2000年以来国外学者关于手机与时空关系研究述论[J].文艺研究,2008 (12):62-72.
[6]Rich Ling(2004).The Mobile Connection: The Cell Phone’s Impact on Society.Elsevier Inc.
[7]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524.
[8]Katz. J. E.(2006). Magic in The Air. New Brunswick. N. J.: Transaction Publishers.
G2
A
2096-0360(2016)16-0034-02
佟 玉,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级传播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新媒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