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合作运行机制研究①
2016-07-14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王丹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王丹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合作运行机制研究①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王丹
由于重要的地缘经济和政治影响,“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一经提出,便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成功实施在于区域合作,有效的区域合作运行机制是区域合作实现的关键。本文以区域合作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按照合作对象和合作关系的分类,将经济带区域合作运行机制分为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和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其中,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包括区域政府合作运行机制、区域企业合作运行机制、区域高校间合作运行机制和区域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则是指区域内多主体参与区域合作的运行机制。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 区域合作 运行机制
1 区域合作运行机制的内涵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以下简称:经济带)自2013年9月提出后,便以重要的地缘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推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促进个体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推动经济带建设能开拓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从促进区域整体发展角度来看,推动经济带建设可以解决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实现区域利益共享,促进区域安全。
经济带的建成是以区域合作为前提,区域合作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区域合作对象的资源基础,更是合作方博弈的产物。区域合作是指合作对象为达到共同目的,在区域内按照约定规则,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相互配合的一种共同行动行为。其中区域合作的对象既有国内合作对象,又有国外合作对象;具体有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主体参与。因此,按照区域合作对象的构成数量来看,经济带区域合作可分为区域双边合作和区域多边合作。
有效的区域合作运行机制是保证区域合作有效实施的关键。按照区域合作对象构成数量标准,本文将区域合作运行机制分为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和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其中,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包括以下方面:区域政府合作运行机制、区域企业合作运行机制、区域高校间合作运行机制、区域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2 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
2.1区域政府运行机制
2.1.1政府是经济带区域合作运行机制的主导者
政府是经济带区域合作运行机制的主导者,也是区域合作机制的创建者。其原因如下:首先,经济带的建设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根本,而基础设施的公共物品性质,只能由政府间合作共建。经济带的建成离不开道路联通和贸易畅通,这需要大量公共设施的投入与使用,而这些公共设施投入巨大,回报低且投资回收期长。私人和企业是无能力且不愿介入,只有政府拥有为此类公共设施买单的能力。其次,创造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 保证金融贸易畅通需相关政府合作。从政治环境上来看,恐怖主义、民族分裂势力等破坏社会稳定的威胁出现,对经济带建设金融贸易畅通产生阻碍。政府间合作才有可能共同应对这些威胁,保证经济带沿线城市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促进企业间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最后,“经济带”产生的协同效应,促使相关政府合作。
在地缘经济合作中,当潜在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政府间合作才会产生。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的中亚地区和中国西部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区域。但通过合作,互补劣势,可产生合作国家的协同效应。
2.1.2区域政府运行机制的具体实施
构建区域政府合作运行机制,目的是要使经济带上的合作政府在具体的规则下进行对话协商,为促进整体经济带的发展而开展合作,进而实现对经济带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跨区域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
(1)建立统一协调的市场竞争规则
经济带内合作政府主体差异大,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受到各种政府行政边界的制约,信息不对称情形和交易费用会增多。建立统一协调的市场竞争规则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消除基于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歧视行为和歧视政策,取消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壁垒,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竞争规则。第二,对外地企业实行准入、税收的平等,加大经济区产业互动;第三,统一规划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监管规则,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构建沿线政府间合作的良好制度环境
政府间合作机制的构建必须依托于平等互信的政治基础和定期对话机制。经济带沿线政府间关系错综复杂,呈现多边多级关系,既有国内政府,也有国外政府。从省级城市到县级城市各种等级都有。政府级别的不同造成了政府间经济政治地位的不对等,进而影响到政府间互信的程度,这就造成了政府间平等对话和有效协商的困难。因此,必须要构建平等互信交流和定期对话的合作机制。
(3)建立“双赢”的利益调节机制
在经济带的合作中,政府间的合作关系可近似看做是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过程。利益分配是政府间合作的核心问题,也是地方保护主义和相同相似产业重复建设的根源。因此,建立政府间的利益协调、分享和补偿机制是维系政府间长久合作的基础。这种利益调节机制是在经济带各方政府通过平等对话、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建立的受一致认可的政策制度或契约,以实现各种利益在合作政府间的合理转移和分配。当这种制度运转良好,政府间就会形成多赢的局面;反之,当这种制度运转不畅时,会出现利益都会受损,两败俱伤的情形。
(4)建立跨行政区的组织协调机构
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加深经济带间的国家合作,必须将区域事务协调发展为制度化协调。经济带建设初期,政府间合作始于信息交流,双方处于试探和考察阶段。合作产生的协商和承诺,通常缺乏强有力约束。一但政府领导层更替,合作中的协商和承诺有可能失效。因此,建立跨区域具有约束力的制度性区域协调机构十分必要。可在以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间为主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实现跨行政区公共服务,负责全面统筹整个区域专门领域的重大事项决策的组织协调机构[1]。
2.2区域企业合作运行机制
经济带间的企业合作分为正式合作和非正式合作。正式合作通过缔约协议产生,非正式合作虽没有缔约协议,但体现了双方合作的意愿。不论是正式合作还是非正式合作形式,紧密而长久的企业间合作驱动于以下运行机制。
2.2.1“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在区域合作初期,寻求利益是企业区域合作的初始目标。企业通过区域合作会产生利益,也会出现风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第一,共享信息。经济带上的企业可通过市场信息共享的方式,寻求适合的合作方式,当某一方企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可与合作企业分享市场信息,提升合作伙伴亲密关系。第二,共担风险。风险共担会提升企业间合作成本,但由于共担风险,使得风险分散,企业间的合作更为紧密。第三,利益共享。
2.2.2冲突协调机制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企业间关系复杂,既存在竞争也存在合作。为了谋求企业发展,企业通常会寻求广泛的合作伙伴。这些企业会相互联系,构成网状系统。并没有正式的组织去管理网状系统,维护每个成员的利益。自然而然,每个企业都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企业间在进行合作时会遇到许多利益冲突。在这种状况下,必须要做好企业合作的协调工作。可以根据竞争合作理论,在企业间建立战略联盟、外包等松散的虚拟组织结构,稳固企业区域合作,增强整体竞争力从而共赢。
2.2.3信任机制
信任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机会主义行为。信任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升企业间交易效率和合作成功率。信任并不能凭空产生,创建合理的信任机制有助于信任产生。构建信任机制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对经济带上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进行信用评价;第二,法规政策监管,建立仲裁机构,对不诚信的企业及时警告,发布仲裁信息;第三,加强社会道德环境建设,利用外部环境因素使企业提升合作的信任度。
2.2.4市场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经济带建成后,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产品交易频繁,快速的市场信息变化要求企业提升信息反应速度。因此,可在经济带创建供给市场信息的中间机构,提升信息获取效率,提高市场信息共享效率,降低信息成本。
2.3区域高校合作机制
2.3.1互惠共赢是高校间保持长久合作关系的驱动力
互惠共赢不仅是企业间保持长久合作的驱动力,也是高校间保持长久合作的驱动力。在院校间合作中,如果只依靠一方对另一方“输血”,就会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合作关系能够持续,没有政策导向,政府牵线,高校间不愿合作的局面。
2.3.2严格的教育质量保证制度是基本保障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和主要任务。同时,严格的教育质量保证制度是保证经济带沿线高校培养成果能被市场接受的根本。经济带所覆盖的地区既有国内国外区域,也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很容易形成合作双方利益取向差异。这种利益取向差异会形成合作办学模式的质量风险。因此,应有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并实施规范化的法规与政策文件体系来保证院校间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例如,可以通过“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与标准保证行为准则、高等教育资格框架、学科基准文件和专业项目说明,构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学术规范体系;通过实施、完善学科评估和院校审查,构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质量评估体系”[2]。这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搭建平台,设计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同时,设立开放性的政府监管信息平台,克服相关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出现,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2.3.3创新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机制
随着丝绸之路将带来的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带沿线的高校间需要更加开放,更加注重合作,脱离过去那种封闭的体系。经济带高校可以参考博洛尼亚计划,创新国际教育机制。经济带高校间的国际合作从以下途径入手:“大学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3],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互派交换生、校长交流、远程教育资源共享和重点资助等方式进行合作。
2.4校企间合作运行机制
2.4.1利益共享是推动和维系校企合作的根本原因
“校企合作”一头是学校,一头是企业,学校以培养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为宗旨,企业以创造经济价值为目标,两者既有交叉点,又有各自的方向,只在二者存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学校和企业才能长期合作,获得双赢。
2.4.2以市场为导向是校企间合作模式成立的前提
高校的科研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基础理论性研究,另一类为应用型研究。基础性研究几乎不产生市场经济效益,但它是决定国家竞争实力,决定后续科研水平高低的基础。应用型研究可以带来潜在的经济效益,但如果只注重应用型研究,会造成降低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可怕后果。因此,基础理论型研究应由政府主导支持,吸引企业赞助的形式筹集经费。应用型研究应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来开设研究项目。
2.4.3科研水平是企业选择合作院校的基本标准
高等学校若没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没有科技服务能力强的队伍,没有市场潜力大的科研队伍,就无法吸引企业持续地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3 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
3.1区域多边合作的内涵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合作主体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内涵的错综复杂的特点。区域多边合作主体包含多种层次,类型各异的政府机构、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民间团体等。当区域间多个合作主体参与到多边合作中,区域多边合作形成。区域多元合作的复杂性要大于区域双边合作,由于参与主体的增多,协调与博弈增多。与区域双边合作运行机制不同的是,区域多边合作中必然有主导主体,主导主体在确定合作规则、决策程序和行为协作中发挥着支配或主要作用的角色。经济带建设阶段不同,主导主体各不相同。在新丝路建设初期,区域多边合作中各级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各合作主体呈被动合作状态。在经济带建设成长期,各种合作主体对合作风险、合作方式、合作机制呈现探索观望的状态。此时,企业,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形成这样的关系:政府引导企业的合作方向,企业选择合作内容,行业协会促成合作达成。此时的多边区域合作中,政府应针对大型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开展针对性的合作项目政策指引,大型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带动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参与合作项目。在经济带建设成熟期,应有政府和市场共同主导合作,政府只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在市场发挥“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使各种合作模式规范化,各种合作形式有序进行。在区域多边合作的模式有很多,目前较成功模式有“产学研”合作模式、“政产学研”模式及其延伸模式。
3.2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解析
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指在区域合作中,多个合作主体在合作中所体现出的“一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行为体的预期”[4]。其中,原则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五通”原则;规范是指以合作主体为对象定义的权利义务的标准;规则是对合作行为特别的指示和禁止。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内容包括合作的实施机制、合作条约、会议论坛、专门组织机构、合作模式。
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具有层次性,具体体现为国家层面、产业层面和地区层面。
国家层面的合作机制通过建立类似包括FTA、东盟提出的RCEP、上海合作组织SCO、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国家联盟体现。产业层面的区域多边合作机制按照“五通原则”制定,包括贸易互通的合作机制、能源合作机制、物流合作机制、基础建设合作机制、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和丝路旅游合作机制。其内容类型包括平等对话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功能运作机制、协调仲裁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地区层面的区域多边合作运行机制需要合作政策、组织、章程、项目、特区和指标等六大构成要素,内在构建包括信息交互机制、利益补偿机制、评价激励机制、行为约束机制[5]以及目标机制、动力机制、市场机制等[6]。
[1] 姚尚建.论流域治理的复合价值[J].改革与战略,2008(04).
[2] 许迈进,阚阅.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外部保证机制:英国的经验与启示[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3).
[3] 中共教育部党组.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N].人民日报,2011-06-08(008).
[4] 王杰.国际机制论[M].新华出版社,2002.
[5] 王维平,亚中.改进和完善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思考[J].甘肃社会科学,2004(1).
[6] 蒋瑛,郭玉华.区域合作的机制与政策选择[J].江汉论坛,2011 (2).
F127
A
2096-0298(2016)11(a)-120-03
①2014年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机制研究”;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14027);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5KRM070)。
王丹(1981-),女,汉族,青海西宁人,青海大学财经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