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指纹痕迹利用中亟待重视的若干问题
2016-07-14蒋怀新
蒋怀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
当前指纹痕迹利用中亟待重视的若干问题
蒋怀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
在刑事案件中,现场指纹痕迹检验鉴定是破案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由于DNA检验技术、视频侦查技术、网络侦查技术等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加之基层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对现场指纹显现、检验技术的掌握不足,导致了现实中“指纹”——这个“证据之首”在案件破获中的作用率逐渐下降。虽然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现场指纹的显现设备、技术和指纹自动识别技术也在传统基础上得到了完善,但让现场指纹的利用率得到提高,发挥其重要作用,还需要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客观的、理性的对当前案件中指纹的提取和检验鉴定情况进行分析。
指纹痕迹;利用;重视;问题
前言
利用指纹的“人各不同”、“终身基本不变”、“触物留痕”的特性,案件中我们就可以“认定个人”。笔者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6年中,通过对各类案件的现场勘验发现,以现场指纹作为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准确率的确非常高。但是现场中指纹的显现、提取之困难和提取后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无法比中是制约其被充分利用的主要因素。
一、现场指纹检验技术的应用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目前,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现场中,刑事科学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后都会进行嫌疑人指纹的寻找、显现和提取。但就笔者工作实际来看,现场指纹的显现和提取率并不理想,主要原因可能是:(一)主观方面,由于基层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少,案件现场多,笔者所在的刑事科学技术室,是6名刑事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11476平方公里,40余万人口的全部案件现场的勘察。同时,具备良好的现场勘察、指纹显现提取能力的技术人员就更是少之又少。往往在案件的现场勘察中,刑事技术人员因为对指纹显现提取技术的掌握能力有限,制约了对现场指纹的利用。(二)客观方面,由于案发后受害人或其他群众对案件现场的保护意识差,导致刑事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前,案发现场原貌已被破坏。犯罪现场的出入口、照明设备、现场遗留作案工具等均被他人接触,导致可能遗留有嫌疑人指纹的部位被污染。当刑事技术人员将上述部位等的指纹显现、提取后,可能比中的都是受害人或者其他在场无关群众。可见,刑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案件现场的保护情况是实际工作中影响指纹提取的重要因素。
二、现场指纹检验技术逐渐被其他技术手段替代
指纹痕迹检验技术的使用有很长的历史,“指纹”作为证据之首,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如今,DNA鉴定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是科学技术和刑事侦查的完美结合,给传统的刑事侦查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刑事技术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的生物物证的提取,通过DNA检验技术,与数据库中数据比对,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生物物证的提取就相对容易得多,血迹、毛发、唾液、体液等等均可检验检测出DNA分型,相较与单一的现场指纹痕迹的显现、提取,现场提取生物物证的方法就会增多,范围就会增大。
为了满足平安城市的建立需求,公共摄像探头的加设已经使得绝大多数的嫌疑人作案后无处藏身。视频侦查技术、电子物证侦查技术也逐渐发挥重要作用。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与刑事技术人员多会利用监控摄像头锁定犯罪目标,了解作案过程,到达现场后进行基本勘验拍照后就会将工作中心转移至查找监控视频上。笔者所勘验的很多临街商铺被盗窃案件,均是利用商铺中或街面上架设的监控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
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指纹的显现、提取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技术含量,而生物物证提取和视频监控的提取就相对容易便捷得多。大多数案发现场中,刑事技术人员都会倾向于指纹痕迹之外的物证提取,这也直接导致了指纹痕迹技术的利用。
三、全国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指纹库亟待完善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是目前指纹比对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刑事技术人员将现场指纹显现、提取后,将其录入到全国指纹识别系统中,通过人工干预特征标识后系统在数据库中进行索引,系统根据特征标识查找出目标嫌疑人。目前工作中存在问题是,系统中的数据库数据不足。刑事技术人员将指纹录入后,查找不到与之匹配的目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当前指纹痕迹的利用环节中,需要更为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细致分析和提取识别,但当前大环境中,民警对指纹痕迹的意识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另外自动指纹痕迹识别系统也不是万能的破案钥匙,在办理案件时,应该分析案件的具体细节,要理性的、合理的对指纹痕迹进行提取和鉴别,对现场应该有效的进行保护,这些是在指纹痕迹利用环节中应该引起重视的。
蒋怀新(1989-),女,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