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独生子女幼儿时期个性教育的方法研究
2016-07-13赖双美
赖双美
【摘 要】针对目前较为普遍的独生子女幼儿的特点,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德育教育,塑造他们的性格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文笔者就将如何对独生子女幼儿时期进行有效的个性教育,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独生子女;个性;教育;方法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以及近年来人们生育观念的逐步转变,独生子女已经成为当今幼儿中的主体。家庭的溺爱,致使部分独生子女在心理品质和个性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修正,将会阻碍他们健康个性的发展。
一、独生子女幼儿时期的个性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现在家庭对独生子女大多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在生活上对子女过度溺爱,在学习上不顾孩子的喜好,盲目强调孩子的智力开发,参加各种各样的兴趣班,技能班、辅导班。致使大多孩子承担着重要的学业压力。从而形成不健康的性格。其问题主要表现为:
1.以自我为中心
独生子女幼儿一般来说都会被当成家庭的中心,除了爸爸妈妈外,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会围绕着这个家庭的中心转,使得许多孩子自小就形成了目中无人,高高在上的心态,自我意识较强,喜欢事事都以自己为中心。
2.有严重的依赖思想
这主要是由于,现在独生子女幼儿,甚至包括青少年,他们的一切均有家长在包办,养成了他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致使许多孩子对父母的依赖较大,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
3.性格内向、胆小怕事
部分家庭对孩子过分溺爱,对孩子事事包办的同时还给孩子在生活上过多的限制。甚至有的家庭为了防止孩子遭受外界的侵害,而不让孩子结出外面的世界,整日生活在自己狭小的空间里。特别是,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孩子上学、放学路上都有父母或是长辈陪伴着。回到家后就乖乖待在家里,缺少个人空间和与外界结出的机会。而一旦遇到失败,或是挫折往往就情绪低落,一蹶不振。
4.自私、逆反
由于大多数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导致孩子事事都以自我为中心,不善于跟同伴或家长分享,对物质也具有较强的占有欲,不会为他人考虑,只要遇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义无反顾、想方设法的得到。这些都是较为自私的行为,而且幼儿一旦形成这样的性格和习惯,他们就会容易听不进家长或是老师的批评,对家长和老师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从而产生逆反心理。
二、独生子女幼儿时期个性教育的方法
教育好独生子女,培塑造他们健康、优秀的性格品质,是每一位父母的殷切希望。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会给家庭带来无限的幸福和喜悦,同时也会为国家和社会的美好明天带来希望。那么,如何教育好独生子女呢?
1.淡化独生子女观念,培养孩子的独立性
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就需要父母祖父辈淡化孩子的“独生”概念改变其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变支配地位为受教育地位;并且不要总是把他们当作“婴儿”,包办一切,影响他的独立性的发展;更不能无原则地、无选择地、无重点地为他们提供一切东西。比如:在孩子会走路时,就要让孩子多下地活动,不要总是把孩子抱在怀里,要从小引导孩子做自己能做的事,这是培养孩子学会独立的开端。许多父母出于对孩子不放心的想法,一些孩子能够自主完成的事情也不让孩子去做,致使孩子逐渐养成了对父母的依赖思想。所以,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性,父母就不该过多的限制孩子的活动。而应该对孩子力所能及的事多加引导,鼓励孩子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做、去尝试。这样有利于孩子给更多的接触世界,了解世界,促进孩子独立性的发展。
2.多让孩子参加集体活动,培养社会适应能力
为了让孩子在将来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我们应该从小培养他们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多为孩子参加社会活动创造条件。在孩子还小的时候为他们创造一定的群体环境,让他们有时间与同龄的孩子交往、游戏,在集体活动中获得成长。其实每个孩子都是渴望与其他孩子游戏、交往的,他们也有社会交往的需求。作为父母,我们在给他们爱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理解他们,满足他们的需求,自主为他们多创造条件,这样不仅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对孩子参与以后的社会生活都较为有利。
3.对孩子的教育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家庭,我们都发现许多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关心胜过于对自己的关心,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关心胜过于对孩子的关心。许多父母往往把自己较高的期望,或是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加之于孩子,是许多孩子承担了较大的课内、课外负担和精神压力。所以,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应该结合孩子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教育目标要符合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实际能力,不能强迫行事。这就需要家长能够认识人与人在智力、兴趣方面的差别,遵从孩子的兴趣爱好,尽量给孩子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将对孩子教育的目标定在符合孩子客观实际的基础上,这样才会少走弯路,孩子的身心也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参考文献:
[1]邱玲.浅谈独生子女幼儿良好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0(7).
[2]缪小春.从中日幼儿性格差异看独生子女教养[J].当代青年研究,2010(4).